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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的杂碎儿

2015-07-09 05:49 作者:亦醉亦醒No1  | 17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关于读书的杂碎儿

张祺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读书的,怎么也想不起了。如果进行理论推导的话,最晚也不会晚于小学时代。都上学了,教科书总归是要读的,否则老师不愿意,家长不满意,自己的屁股也不会满意。小学五年,顺利考上了初中,可见上学也不是吃素的,空有一个学生的皮囊。

但是这时的读书是谈不让什么兴趣的,大多是在老师家长的所谓“黄金屋”“颜如玉”的引诱之下,在家长老师的鞋底教鞭的威逼之下,在自己的错觉幻觉诱惑之下,读书更多地是一种不得不完成的任务,其中大抵乐趣并不太多(因时过境迁,记忆模糊,只好用“大抵”的或然判断,但倾向性也是很明显的)。

在我看来,读书的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必须读,一种是找乐子、寻开心。由之,就又派生只读两类书,必须读和喜欢读的。必须读书的人,如那些靠书本谋生的作家、文学评论家、科研院所的;还有一些是不读书就难以胜任工作,临时充充电,抱抱佛脚。按照孔老夫子的说法,这些人是属于“困而学之”的,有客观需要的逼迫,或不学不行,没有原料便不能生产,或相关知识不够,胜任不了工作,便有劣汰下岗之忧。但此类读书的人很难归之于读书人之列的,其实真正的读书人只有一种,他们摆脱了一切功利的羁绊,纯粹是寻开心,找乐子,甚至就是围围观看个热闹儿。

从另一个层面上说,一个读书的人大凡都要经过上述两个阶段,开始总归是为用而读的,读书是要为谋生奠定基础、提供手段,等到掌握的知识足以应对工作,或者业已退而休之,读书中功利色彩渐渐褪去,这时仍然手不释卷,一直保持着读书的习惯,就如一日非得三餐不可,这时便可以称得上一个真正的读书人了。此时的读书也最为惬意,读什么书,怎样读书全由自己掌握,读书从自在走向了自为,成了纯粹的好,纯粹的生活方式,此时人与书的缘份才算真正的开始。(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对于一个读书人来说,读书是会上瘾的。每一个读书人都是瘾君子,好像酒喝的时间长了有了酒瘾,吸毒次数多了有了毒瘾,只不过比起酒瘾毒瘾来会有更多的益处,不伤身伤心,还有益于心智的增长成熟,甚或还会减少老年痴呆的几率罢了。

曾经想过,读书为什么会上瘾?西方哲学家培根在《论读书》中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其实,读书也是符合人性的,人总归想往高处走的,那所谓的明智、灵秀、深刻、庄重、善辩不都是人生的高处吗?成瘾其实还有一个重要的源头,就是越读书越感到自己无知,越感到自己活的惭愧。

怎么越读书越会感到无知呢?看似呓之语,于我便是十分的真切。不读书或少读书时,感觉我便是世界,世界便是我;及至读书多了,原来我并不是世界,世界也不并是我,我外有人,人外有天,天外有宇宙。而我关于它们的知识是如此的阙如,越读书越觉得自己无知的领域越多越大,面对这越多越大的无知领域,也越来越不自信,也越来越感到自己的茫然无知了。前些年在中国流传很广的一个段子,似乎可以为此做上很好的注脚—不到北京不知道官小,不到深圳不知道自己钱少,不到东莞不知道自己身体不好,其实不读书不知道自己知道的太少,于此是如出一辙的。

对于一个读书人来说,爱书也是自然的事情,有时那感觉就是恋爱中的对方,婚姻中的小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辗转反侧无论如何都避免不了,那感觉老不是滋味儿了。前几天又买了本《我书架上的神明》,序言中说,书是从《南方周末》“秘密书架”专栏系列文章精选而来,栏目取名“秘密书架”,取其“私密”之意,以示所推荐者的一己之见和思想根源。书中选取了72位读书人,每人一篇短文,一张自己常看或对自己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书单,短文的名字千篇一律,都叫《××的书单》。每个人研究的领域不同,看书的兴趣点不同,但他们对于书的挚爱却是相同的,那感觉就像苏轼说的,居不可无竹,食不可无肉,人不可无书。对于他们来说,不可一日无书,一日无书则面目可憎。于是乎,他们将书竟然视作神明,那书架自然也就是令人敬仰的神龛。自然,这又比爱上了一个层次,是因爱而敬了!

时下一些青少常说,爱就是爱,不需要理由!其实这是愤青的语言,爱怎能不需要理由呢?中国的毛老人家就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没有由头的爱与恨都是盲目的。别的不说,起码人们对于书的挚爱是很有一些理由的。西方人巴罗说,一个爱书的人,他必定不至于缺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僧侣,一个温情的安慰者。另一个西方人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品。也是西方人的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中国人古代王安石说,贫者因书而富,富者因书而贵。现代中国人巴金说,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难道这些还不能构成爱书读书的充足理由吗?

我喜好买书,很是享受买书的过程。发现一本好书就如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淘金人发现了金疙瘩,多年不见的情人的一次邂逅,如不是在公共场合,非要手舞足蹈一番不可。将书请回家的感觉也是极好的,就像长久不见的挚友闺密突然驾临,那手握得紧紧的,话密密的,情浓浓的,几个时辰刹那而过,每到此时,才会真正理解什么叫拿得起、放不下!

当然,我好买书也有理由,当年说服妻子时用的就是这套理论。一是将钱用于买书总归是胜过吃喝嫖赌的;二是书籍是增广见闻、修身养性的首选工具;三呢虽说借书也可读,但在书上写写画画总归不行,而眉批承载着我读书的情感和心绪,又怎能不记录在案呢?四是借书有时日,总归需要还,自己的书便无此之忧,什么时候想起了,便从书柜里将出,手捧对谈,十分快意;第五呢,书籍也是最最上等的家产啊,人说家产万贯,不如均瓷一片,我说,纵有家产万贯,莫如好书一卷。有了这些理论,每月便可名正言顺地领得200元份银专事购书,或书店,或网上,或书城,很是得劲儿!

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这话用在其它地方也许正确,但用在读书上是谓大谬。曾子曾说过“吾日三省吾身”的话,第一省是为人谋有没有不忠的地方,第二省是和朋友交往是做到了否言而有信,第三省就是老师教你的东西温习了没有。其实,一个人值得反省的地方多如牛毛,为什么曾子专门提出这三点,显然这三点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最最重要的。不仅他说,他的老师孔老先生也说,“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把温习学习的内容和会面经年不见的朋友等量齐观,都看作是一件令人心旷神怡的大事件,可见他是极力提倡“学而时习”的。在读书方面,真正的好马是要吃回头草的,而且越咀嚼越有味道。

我曾经发过一篇微博,说是内人指着我放置在床头边的一本书说,你不是看过了吗?我就说,是啊,但一本好书是值得反复看的,也应当反复看的,当年,毛老人家不是对许大将军说《红楼梦》至少都要看五遍的嘛。接着我又给她来了一番反复的理论:一是唤醒业已沉睡的记忆,好朋友也需要常会面;二是读书如淘金,一次淘洗不可能得到全部金子;三是随着阅历的增加,再读可以读出不同的味道;四是以前读书少时,更多的是全盘接受,及至书读多了,会有审视的角度和目光。那人就说,你想再看就看呗,还那么多歪理邪说。

怎么能叫歪理邪说呢?以前我读《红楼梦》的《好了歌》时就没有现在读有那么多的感悟,尤其是没有发现曹芹公会在悄无声息中把世人糟蹋一番。这里,不妨说来大家听听。《好了歌》是这么说的:

世上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吸有娇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关心父母古来多,顺儿孙谁见了。

说完《好了歌》,曹公还搞了一个自注:世上万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好了歌》及其自注除了有些思想颓废的色彩外,也确实参透、彻悟了“好”和“了”的玄机,里面的辩证法也是不少的!

《好了歌》谁说的,参透人生社会的人是谁?是一个叫做“跛足道人”的人,什么是“跛足”?就是腿或脚上有病,走路东倒西歪的,好像哪里的路都不平,都跟他过不去。什么是“道人”?不是路上行走的人,这里的“道”,是《道德经》上那个“道”,是世间万物存在的总根据,是世间万物衍生的总道理。说他是“道人”,曹雪芹公无非是想说两点,一是此人是得道之人,二是此人是行道之人,前者是理论上过关,后者是实践上过硬。这么一个高人,怎么曹公就让他跛了脚呢?相信曹公完全可以让其以类似如来、观音的形象示人,他有这个自由,但是他不,非得让他跛足不行。联想到曹公的人脉文路,这其中一定是有道理和弯弯绕的。读着读着,就豁然开朗,原来曹公给他这个名号,真正要说的就是:这人虽然身体上有残疾,但精神上是绝对地是钢钢的,智商情商都非常了得,是得德之人,是行道之人。相比之下, 芸芸身体健壮的主们,在智商情商上就差得大多了,精神上的毛病已不可救药。这不是明摆着指桑以骂槐,世人却在不知不觉中被曹公戏落了一顿,羞辱了一番。

唉,不说了,反正这辈子是和书结上了缘,善缘也好,孽缘也罢,终归都是缘……

20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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