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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与书法(文化散文)

2015-07-05 11:18 作者:涛拍山城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道德经》与书法

——崔殿龙先生书作赏析

郭有生

前几天,陕北书法家崔殿龙先生,送我一幅行草书作,内容是陶渊明的《饮酒》一诗,我没事时就反复玩味咀嚼。

他的书作,让我联想到了老子的《道德经》。于是,我的思维在《道德经》和他的书作中穿梭。

《道德经》中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还说:“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书法家总是善于在”空白“等”无“中,蕴含一种”有“,以”无“来表现自己的审美情趣、主观意念和个性情感。比如崔殿龙的这幅书作,”结“字留白于上,而这上疏下密有沉稳感;”飛“字留白于下,而这上密下疏有飘逸感;”“相”字留白于右,“此”字留白于左,这左密右疏或左疏右密有轻灵感;“佳”字留白于中,这中疏外密有平静感;“無”字留白于外(左右),这外疏内密有精神感,这正是书法家结字的艺术趣味。倘若整幅作品能凸显某种疏密,就会形成主题性审美情趣。(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道德经》中还说:“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陶渊明的这首《饮酒》诗,意境宁静淡泊,作者为了从书法的角度来表现这一点,也以行与行之间的大空白来凸显,在这“无形”中让我们感悟到了陶渊明的心灵世界,联想到陶渊明的生活之象,揣摩到陶渊明的诗歌情趣,真可谓“大象无形”。这实在是体现了老子” 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

台湾作家林清玄有一首禅诗——审美三重境界:白鹭立,愚者看鹭,聪者赏雪,智者见白。

在书法作品中,那文字就是“鹭”,那空白就是“雪”,普通人只看到了“鹭”,有一定书法修养的看到了“鹭”与“雪”的联系,当书法造诣达到一定的程度,就能看到“雪”这无中蕴含的有,看到这看似苍白的无中蕴含的多姿多彩,看到这似乎冷冰冰的无中蕴含的人间性情。从创作来看也是这样,创作只注意到文字是一个低层次,倘若注意到文字与空白的联系,就进入到中层次,进一步想到了以空白来传情达意就是高层次了。

从我和崔殿龙先生的交往中,我深深感到他对书法中的对立因素,有深刻的把握。《道德经》中说:“将欲歙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他创作中,用笔结字,确实也是将欲收,必先放;将欲弱,必先强;以此跌宕起伏,形成变化与节奏。对立的因素,总是有依存、促成、凸显和呼应等价值。《道德经》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还说:”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比如,作者为了突出”远“字的自由、悠远的形式意味,前面的”心“字紧收,并取横势,因此当”远“字取纵势,中宫紧结上下疏放,自有一种辽阔、逍遥和宁静感,拓展了诗词的意境。

老子还有一句很有名的话:“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静胜躁,寒胜热。清静,为天下正。”这里可以体味到书法对立因素的两种现象,一是对立因素的表里共存现象,一是对立因素的互相制约现象。以崔殿龙先生的这幅作品来说,有好些横笔以曲之柔,来表现直之刚,筋骨就寓于柔曲之中,所谓大刚若柔。他的这幅作品,整体来看,布白疏朗平静,但过疏也易有松散感,因此落款处小而字密,有以密胜疏的意味。有人以为这落款局促茂密是败笔,谁知却又妙用。记得网络上启功的一则小故事:有一次,启功先生为别人题字后,照例是落款、用章,不料钤印后大家发现印章用颠倒了,旁观者自然一个个感到很是惋惜,但也不便请先生重写一幅,只好自言自语到:“没关系,没关系。”先生却笑而不答,又拈起笔在钤印旁补上一行小字:“小印颠倒,盖表对主人倾倒之意也。”大家一看,凝重的脸色又都洋溢出笑容。

你看别人以为是失误处,造诣高深的书法家往往有深意。

大家都应该熟知这句话:“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里“一”是混沌的太极,是宇宙间最基本的规则,也就是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和联系的,你从太极图也可以看到这种寓意;“二“是两仪的阴阳,“三”是天地人。书法的一切对立因素不过就是阴阳,而一般人并不注意这“三”。这“三”天地人,从书法的角度来看,“人”是说个性,“地”是说社会性,“天”是说自然性。一件优秀的书法作品,一定是具有个性的,比如楷书四大家颜欧柳赵,正是各具艺术特色,才能高耸于书坛;同时也一定是具有社会性的,因此只有书法家自己以为美的书法作品,不能被社会所感受到,那么自然不具有社会美和社会价值;而这种美能具有“道法自然”的层次,则具有艺术的永恒性。朱熹说:“道是统名,理是细目。”“道训路,大概说人所共由之路。理各有条理界瓣。”还说“理是有条瓣逐一路子。以各有条,谓之理;人所共由,谓之道。”这自然不同于老子所说的“道”:”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而且“道”在阴阳之上的,因此以《道德经》来看,我总感到老子所说的“无”是道,“一、二”是理,“三”是情,我们的书法应当合道、合理也合情。老子的“道”,正有万事万物的必经之路的意思;而“德”,左边的“彳”是“行”的省略,是一个象形的十字路口,右边是眉目与心,表明在十字路口认真观察,仔细琢磨,选好道路而前行。因此顺从着“道”,按照“道”来去做,就是“德”,人生是这样,艺术也是这样。

难怪老子一再说: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

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

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

这些都和“无”相关,都是谈“道”,也许宇宙的本质就是“无”。书法中,不用万物的形象却可以表现万物的形象,不以人的言行举止、音容笑貌却可以展现人的思想性情,不正是对“无”的艺术理解吗?书法不就是一些抽象的线条吗?却表现了形象的人、社会与人。这是一种含蓄的“无”,这是一种半藏半露的“无”。崔殿龙先生的这幅书法作品,那些线条入笔质朴,行笔质朴,收笔也质朴,就让我们联想到了那远离灯红酒绿喧闹繁华的生活环境:“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也让我们联想到了他热自然、淡泊名利的心境。这虽说“视而不见”,却可思而得之;这“无为之益”,应当以艺术的眼光来“以观其妙”。

老子还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那么“道”以自然为法度,那么这些自然的法度,又怎样的影响书法呢?比如,自然的对称现象——书法中直行轴的对称,给人以平静感;比如草原深绿浅绿变化不大的节奏感——书法中墨色的邻近节奏,给人的平和感;比如自然万物的多姿多彩而又和谐统一——书法中笔画的多变而又是和谐的抽象的线条语言。这些崔殿龙先生从书法的主题性情趣出发,一一做到了。

我的这些想法是否正确呢?边观赏,边思索,到这儿我真该谢谢崔殿龙先生了。

2015.07.05早写于陕北榆林(文化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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