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呼格吉勒图”案的思考

2015-01-04 16:52 作者:开心  | 6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呼格吉勒图”案的思考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警方认定18岁的呼格吉勒图是凶手,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于5天后执行。2005年,轰动一时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案件便是当年这起“4•9”杀人案。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再审不进行公开审理。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当向家人宣布呼格吉勒图无罪时,母亲的眼泪,母亲的心痛,得到了最大的慰籍。18年来,儿子的永诀,背负着杀人犯的罪名,在一个母亲的心里,是多么深刻的伤痛

我眼前浮现的,是呼格吉勒图年轻的面容。刚刚18岁,刚好长大成人,却遭受了流氓杀人的不白之冤。从案发到枪决,仅仅用了62天。当时看来,破案神速;现在看来,人命关天实在草率。可以想象,一个18岁少年的无助。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请求“给一条生路”,案件虽有有众多疑点,但一个无辜的生命还是人头落地。

我们的司法机关,究竟为什么如此轻率,可以对生命这样不负责任?这短暂的62天,呼格吉勒图遭遇了什么?经历了什么?从不承认到所谓“供认不讳”,经历了怎样的白天黑?破案,要讲证据。细皮嫩肉的18岁少年,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哪里经受过司法机关的轮番询问?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在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经历之后,不堪忍受的少年为寻求解脱,终于承认自己杀人了,这是怎样的无奈和残酷!(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在《迟到十八年》的今日说法节目中,有当年呼格吉勒图案一个自称“有良知”的警官,保留了一份呼格吉勒图并未一开始就承认自己杀人的笔录。而且,仅从呼格吉勒图指甲缝里有肉屑与死者是同一血型就定案,连专家都说,此证据没有唯一性和排他性。但是当年为了迅速破案,居然有本事让呼格吉勒图承认杀人了。傻子都会想到,呼格吉勒图遭受了非人的折磨,肉体和精神已经到了无法承受的极限,每个人到了这样的时候都会不得已说假话,这是典型的“殉刑逼供”。

直到2005年,真正的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交代了自己“4.9”杀人案的前后经过,呼格吉勒图显然蒙受了冤屈。可是,公检法机关却无所作为,不愿及时将案件重审。知错不改,比当初曲打成招更为恶劣。

然而,可喜的是,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支付李三仁、尚云国家赔偿金共计.40元,并于12月31日送达。这是正义的胜利,这是法律的胜利。十八大以来,我国已迈上依法治国的道路,愿法制的阳光照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呼格吉勒图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作者:南飞

地址:四川盐亭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3720406/

“呼格吉勒图”案的思考的评论 (共 6 条)

  • 心静如水
  • 晓晓
  • 王鹏
  • 读书不求甚解
  • 剑客
  • 过客匆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