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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慈悲

2014-05-24 10:49 作者:空谷留音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序:从来不说谎,只因无人信。今日始说谎,不求有人信。

我所云,实为非爱,是名为爱。

何以为爱?

其一是恨。此恨为何物?仇视,妒忌,不满,一切不入眼不入心之事物而引起的种种情绪都可在此范畴,此恨可对己,可对人,可对物,其普遍的特点便是发无明怒火,生无明苦恼,心无所安。然而说其也是爱,只因它也有其所谓好的一面——“恨”能反映被“恨”之人之物的优秀。但若有人因恨而去伤害别人,别人因此而所生之恨则不在此范围,何以故?“此恨不关风与月。”其实,爱与恨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往往只要一步就可互相转化 ,此恨可以说是轻度的爱。

其二是对美好事物的喜欢或欣赏。此爱对象广泛,类型复杂,日日所见大多在此行列。金钱、地位、爱情、房子、美女、香车、衣物、古董、风景名胜、艺术、精神、品德等等或实或虚之种种色,都是人们追求的目标,也因此而让人生爱。正常的生活,基本难逃被物欲横流的浪潮淹没之法则,社会复杂,人心更复杂,因此这种爱就显得很复杂,许多人还会将此种爱变成前述的恨。此爱普遍的特点便是“有所求”,或为人或为己,心住于物,如果掌握不好便会向恨转变。如果有人能做到受所爱之物的影响就像树荫对大地的影响一般,那么这种爱的境界就很高了。所以,此爱可以说是人之小爱。

其三是对所有众生之爱。此爱范围更广泛,但却很简单。何以故?能达到此境界者,已是心无所求,不为己,乃至无所爱。何以名简单?两个字:慈悲。若人生慈悲心,则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则一切众生无所差别。此爱,可以说是大爱,可以说是无爱。(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上述三种爱,在生活中是错综复杂的,没有明显的界限,往往一念生则万念灭。只是由大到小转变容易,由小到大转变就难了。

于恨而言,大多并非“十恶不赦”,只是生恨之人心智未启或是被浮尘所蔽而陷入贪嗔痴种种妄念罢了。若人“恨”你,必然会经常想起你,这也是一段缘吧——尘世间还有一个你不曾想起但却经常想起你之人。

至于悔恨之“恨”,恨铁不成钢之“恨”,则应该是爱了。后悔曾经错过,说明其心生爱,爱曾经之人之物的种种美好。若很努力了依然达不到父母、长辈的期望,则他们的心情之急切一般人便很难体会到了,也就是“爱之深恨之切”吧。

而物极必反,因爱生恨,往往爱恨之间只有一纸之隔。这在爱情的世界里最为常见。

何以为恨?无明怒火也。有人恨上天不公,有人恨时运不济,有人恨别人占了先,有人恨大树挡住了风景……总之,看世间种种相,凡是让人身心不愉快的人或物,都可以去恨,只是有的人并不这样选择。其实,被恨之人或物,又何其无辜!于物而言,它们则是“豁达”的,他们“无爱无恨”,比如有人踢到石头痛了脚,常生怨恨心,而石头知有人恨它否?但于人而言,情况就复杂多了,或许会轻描淡写一番,或许还会以恨报恨,没完没了。

“恨”这个东西,归根结底是因爱而起,若心无所爱,便会无所恨。所以,恨者,爱也。

人在世上,所为无非生活,无论是忙碌的还是清闲的,无论是平庸的还是高雅的,都只是个人的喜好追求而已。而人们在生活中所追求的东西,主要有物质上的和精神上之别,两者相互影响,比重因人而异。

何谓“物质”?一切有形之种种相也。人要生活,离不开许多必须条件,此为基本物质追求。在此之上,有人嫌所得太少,便会更加拼命地追求,于是贪念无穷,竞争不断,其结果便是有的人占据了很多资源,有的人所获甚少,于是不满的恨意产生了(或者心中不满,也许恶言相攻,甚至拳脚相向……)。世间万象,人各有所爱,各有所求,人因有爱而生,有爱而取,有爱而互不相让,有爱而生恨,哪怕是违背规则、放弃道德也无所顾忌,更或是冒牺牲生命之危险也在所不惜,可见爱的力量之大,影响之深!

何谓“精神”?一切无形之种种相也。可以是技艺、品德、思想、功德、境界等等。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满足了,也许就会去寻求一些其他有意义的东西,无论是为了能更容易追求物质,还是对生活的欣赏、个人修为(境界)的提升。而精神的追求不同于物质追求,它完全取决于个人的想法、潜能、对生活尘世的感悟以及已有修为基础,竞争并不激烈,怨恨心也少很多。何以故?“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此处之美,指一切美好事物。何以为美?无定义。所云无定义者,实非无定义,是名无定义。)对同一个美的人或物,多个人同时爱上的可能性很大,竞争也就比较大。而对精神生活的爱,因人而差异很大,对人世的感悟不同(所感悟者,对真和善的理解也,何谓真、善?无定义。),追求也就不同,即使追求相同,境界也很难相同,所以,在精神的追求上,不同的人很难到达同一点。

“物质”和“精神”,都可称作“财富”(莫执于名)。亦如能量守恒,世间的“物质”也是守恒的,追求的人多了,分配也就不能满足了;而“精神”却是无限的,追求的人多了,其总量就会增多。因此,物质只是生活之基础,精神应为生活之目的。若人将物质追求当生活之目的,或将精神追求当获取更多物质的手段,则世间一切“贪嗔痴”念,“求不得”苦皆从此出。所意为何?物质追求态度应该积极,只是需“取之有道,用之有道”,心不为“物质”所住即可;精神追求也需有“道”,若其心不正,则也是行邪道。

至于像权力、爱情、名誉等无形之相,可以归为生活追求的其他形式。它们形式内容都比较复杂,有物质之形,有精神之意。(此处并非讨论分类问题,莫住于此念。)人对它们的追求,从形式到内容也都是形形色色的。不了解者想了解它们,涉足者大都陷入其中,有的疯狂竭力战斗,有的遍体鳞伤,有的苦不堪言,烦恼千万种,欲火灼其心,而真正看透者太少。此言看透,实非看透,是名看透;非不为,非为。比如永恒之话题——爱情,若人只为爱其美丽,只为占有,只为获得什么回报,那大多会陷入无边苦恼。

一切真善美皆从爱起,一切假丑恶也因爱而生。人有所求本来很正常,因为心中有爱,但若爱之太过,被爱所缚,则心住于相而生种种念,唯有能降服己心者,得大自在。

平常之爱,稍不留意便会走向恨的黑暗之中,若人生清明心,离无常苦,其爱便是另一种境界了。若人观世间相,不困于我人众生寿者而生慈悲心,则其心所生之爱,已非词语可以描述;此爱无实无虚,包容可致无极,如露阳光。但天地之爱,不在此列,宇宙法则,不能以人的标准来判断,也非一个爱字可以表述。

这种爱,本质上是无所求的。我所云无所求,实非无所求,是名无所求。何以故?若人心生此爱是有所求、想获取什么或是希望得到什么回报,那这种爱仅仅是前述的小爱,不在此范围,此为所谓“不为己”;若自己本无所求,但被爱之人因良心道德等等故自愿报答自己,或者他人因自己的爱而产生种种影响而自己最终也受益(身在尘世,可云“受益”相,比如好的影响等),这不在利益心之列;人心生种种爱,也是希望被爱之人或物能更好一点,此为“有所求”。

在生活中,这种爱随时都可能生,也随时都可能灭。若慈悲心起,则不住于“色”相而心“空”,心无所求而生爱;此时,色、受、想、行、识与空无所差别。若人慈悲心灭,则爱恨心主导行为,诸相皆有所差别。

慈悲者,最常见的表现就是善,往小处说就是善良。心有善念,则易生慈悲心。此善有大有小,大者惠及无数众生,小者如怜惜蝼蚁之命,虽形式有别,而本质无异。

慈悲者,其一不相恶,其二不欺心。不相恶者,无恨无怒,五阴俱灭;不欺心者,于人、于物、于事心无所悔,于己问心无愧。世间一切众生之类皆是生命,为人者,不求处处爱之深,至少不要起恶念而相害,于所见所为处,可生种种爱心。何以为之?于生命应生怜悯心,友好心,于苦难应生悲悯心,于物应生无欺心……凡此种种,都是慈悲心之体现,形式内容广泛无限,实非言语可穷其深也。

这种慈悲,只是佛经里的一部分。于我所解佛意,一者清净心,一者慈悲心也。何以生慈悲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佛说度无量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是无我人众生寿者相。发慈悲心,其爱之福德不可思量。生此爱心,应不住于色,不住于声香味触法,不住于相。佛在何处?即心即佛也。慈悲心即佛心。一切佛法,实非佛法,人之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皆是修自己之法。何以故?若人希望于佛经佛像有所求,是人心住于相,难离种种苦。

我所说慈悲,实非慈悲,是名慈悲。慈悲所到之处,发菩提心而生无量爱也。

我有所说爱否,否也;我有所说慈悲否,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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