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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的天空

2013-07-10 08:25 作者:唐诗不娶宋词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一>

2011年的那个寒假,失忆第一次拒绝了妈妈张晓琪给他报补习班的要求。毕竟,这是失忆升入高中后的第一个长假,也极有可能是最后一个。

失忆需要好好放松一下,用45天的时间去规划接下两年半的生活

当然,这仅仅是失忆给张晓琪的一个借口而已。真正的原因是失忆还没有适应高中“高铁”一般的生活。

失忆的记忆仍停留在中考前的一个月。

停留在和莫莫、晴儿、依依一起学习嬉戏的时光里。三年的初中生活在这寒冷的日像暖阳一样给这个外表阳光,而内心无比沉重的男孩以温暖。(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出人意料的是:有强迫症嫌疑的张晓琪竟然答应了失忆这个看似无理的要求。条件是当宅男可以,但是要把诗词和课本习题翻一遍。说着便从卧室的床头柜里取出了平均厚度3cm的三本诗歌选集和高中课本,稳稳的放在茶几上。“这些是你出差前交代的,内容很好,必须看完,你的工作是做到‘行行有注释,保留习题草稿’”。

失忆嘟着嘴,从后面搂住张晓琪的脖子,颇像女生撒娇一般,“妈,能不能打五折,或者让我包年也可以。”

张晓琪转过身来,用不带一点讨价还价的希望的语气缓慢而有力地说“不!可!以!”

结果可想而知,失忆签署了他十七年中的第n个不平等条约。乖乖的把书放进了书柜,装模作样的打开了寒假作业,以要做题为理由把张晓琪推进了厨房。

其实,失忆还是蛮喜欢张晓琪的,毕竟,她是他妈嘛,虽然张晓琪喜欢强迫失忆学习,并且每次都以他爸为挡箭牌把自己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但张晓琪从来都不偷看失忆的日记和手机信息记录。不干涉失忆的情感纠结。

毕竟,十六七岁的男女生之间有太多太多的关系,剪不断,理还乱。有这样一个开明的妈是每一个处在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想。

总的来说,失忆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作为回报,失忆每次都自觉完成作业,搞好自己的学习。虽然初中三年之中失忆只有一次以一分险胜晴儿当了全班第一,全校第十二。

但失忆仍旧认为自己是一个好孩子,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架。“人无完人”嘛,失忆总是这样说。

就像晴儿一样,虽然当了三年全班第一,但从未拿过全校第一。然而在失忆眼中她永远是第一,人好比学习好更重要。这个世界不怕有坏人,就怕坏人有文化

<二>

整整一个冬天,失忆都宅在家里,听着音乐,吃着面包。却没有喝一瓶饮料,打开冰箱,胃口很好的解决了三四箱碗老酸奶,高原的特产,微酸,有点像酸梅汤。味道真的很不不错。

或许,这也间接地表明失忆已经适应了青海的的生活,开始成为一个真正的青海人,豁达而率真。再也没有了南方人特有的细腻和多愁善感。

<三>

如果没有记错,今天是失忆整个寒假里第四次外出,前三次中第一次是为了看,第二次是为了给舅舅拜年,最后一次是为了给晴儿订生日蛋糕,失忆生平第一次给一个女孩订制蛋糕。紫色的二月初二,失忆永远都不会忘记。

而今天,则是为了和莫莫一起去打蓝球,这是失忆少有的几个好之一。失忆是热爱蓝球的,为了篮球,他甚至可以不去上午自习。“兴趣高于一切”,失忆对篮球的兴趣高于学习。

当广场的钟声响起时,失忆和莫莫极满足的从球室里走了出来,已经是下午六点了,路上的行人极少,失忆很夸张的伸了个懒腰。

大西北的天总是黑得极早,马路两旁行道树上的小彩灯不停的闪烁着,五光十色的,弥补了都市天空中不见星月的遗憾。

说起莫莫,两人做了三年的初中同学,彼此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即使在学业繁重的初三,两人仍会花大把的时间去练球,谈论赛事。

值得一提的是失忆和莫莫在高中仍是同班同学,不得不说,这真的是一种缘分

而晴儿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和初中最要好的几个朋友都错开了。独自一人走进A 2班(失忆和莫莫都在A1班)。失忆无法想象晴儿独面夕阳,期待朝阳的那副神情,憔悴得令人心碎。

还记得初中时,失忆和晴儿都是爱看太阳的,总有一个人在不停的收集有关阳光的诗句,和另一个一起分享。就好像童话里的小男孩、小女孩一样,爱静静的欣赏阳之美、光之香。偶尔也会站在太阳底下,捧起散落在地的缕缕阳光。微风拂面,却是无比的温暖。

然而一切都会变,高中,在教室外的那扇窗前,当失忆一个人欣赏夕阳时,那个小女孩再也没有出现……

再也没有……

有人说:“距离产生美”,A1班和A2班只是隔了一堵墙,不算远。静下心,甚至可以听到彼此的心跳声。然而就是这堵墙,却把两个人的世界越隔越远,随着时间的推移,距离越来越远,就如同宇宙膨胀一般。

失忆上课时总会想起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和死,也不是天和地,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失忆总是莫名的想起这段话,并在心里把最后那三个字默念了无数遍。从初一念到初三毕业再到现在的高一,却也只是在心里默念……从未曾亲口对晴儿说出。

从未说出……

倘若放在以前,当失忆和莫莫打完球后,两人总会有说不完的话。然而今晚却是个例外,当失忆伸完懒腰之后,两人再也没有说过话。直到失忆打车回家,莫莫甚至忘记说再见,所以,失忆也忘了……

这一切都由于一段手机通话,莫莫和晴儿之间的通话。

当时失忆正在击球,莫莫的手机突然响起,通话时莫莫想告诉失忆一些事情,却被晴儿制止了。当失忆抬起头满腹狐疑的看着莫莫是,莫莫露出了一个极少见的微笑,以一句“行,我什么都不说”结束了通话。失忆倒吸了一口凉气,继续击球,脑海中再次浮现出那个微笑,时间在那一刻停止。失忆突然有了一种触电般的感觉。左半脑迅速作出判断:莫莫该不会向晴儿表白了吧!

这感觉并不是空穴来风,在初中是同学,在高中是情侣的人失忆见得多了,吃过的“喜糖”更是多得数不清。何况在初中时三人的关系便很好,对另外两人都十分了解。失忆喜欢晴儿,很自然就可以想到莫莫也会暗恋晴儿。

还有一点,失忆的第六感是极其准的,脑海中的每一个“一闪而过”都极有可能成为现实。毫不夸张的说,失忆成人之后,完全有能力当一个预言家,真正的预言家。

这一预言,在第二天,也就是失忆的第五次外出,初中毕业后的第二次同学聚会上得到证实,莫莫确实向晴儿表白了,而晴儿也接受了这份爱。

时间已经很久了,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瞒着的只有失忆……

失忆很清楚大家为什么要瞒着他……

〈四〉

失忆很喜欢晴儿,从刚升初中时便注意到晴儿这个女孩子。失忆在心里默默暗恋了晴儿三年,两人的关系一直很好,每晚都会给对方打电话,一聊就是十几分钟甚至半个小时。

这样的关系一直到了初二下学期,两人因为晴儿帮同桌写作业而争吵了起来,那个下午,谁都没有冷静。

失忆一怒之下甚至给晴儿写了一封《绝交书》,失忆记得很清楚,他给晴儿定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

晴儿哭了,上课时第一次拒绝了老师的提问。掩面而泣,却是全班人都看见了……

两人甚至因此而有半学期没有说话,班里班外都形同陌路。

但失忆从此也知道了,晴儿心中是有他的,她在乎他……

所以,当两人和好之后,失忆更加珍惜和晴儿之间的相聚,失忆开始喜欢上语文课了,因为在语文课上,失忆和晴儿总会很默契的一字不差的回答同一个提问,每每此时,班里的同学总会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他们二人,嘴里发出一种“哦……”的声音,音调有些像二次函数,从低到高,再从高到低,可以持续很长时间。语文老师此时也只是淡淡的笑,过了好一阵才恢复上课。或许,这是她教学十几年来遇到的最有默契的两个学生。天衣无缝般的配合,没有互相抄作业,答案却一模一样。

失忆很喜欢这种感觉,他为了能和晴儿在高中是同班同学而拼命学习,不分昼的看书做题。他甚至幻想着能和晴儿进入同一所大学。然而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晴儿学习优异、品行端正、善解人意,却又不乏活泼开朗。这样的女生总会吸引很多男孩子的目光。

失忆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失忆明白,自己除了学习好以外,几乎没有一处优点,最起码失忆自己看不到。走在大街上,戴着一副高度数的眼睛,就像沙漠中的一粒沙一样不起眼,倘若再穿上民国时的青色长衫,活脱脱就一文弱书生,风一吹便应声倒地。

虽然如此,失忆依旧很喜欢晴儿。一直很喜欢。

记得有一次在同学的生日聚会上,失忆曾对一群死党说过,说自己喜欢晴儿,喜欢她的情感细腻。

那时失忆没有喝酒,至今也不会喝酒,所以失忆是很清醒的、极负责任的说过自己喜欢晴儿。

而当时莫莫也在场,失忆注意到当自己说喜欢晴儿时,莫莫没有任何表示,只是很绅士的喝了一口茶水,甚至连笑都没有笑一下。

但失忆心里很清楚,莫莫是喜欢晴儿的,只是嘴上不说罢了,莫莫总是那样沉默,很难想象,活泼开朗的失忆怎么会和沉默的莫莫成了好朋友。并且喜欢上了同一个女孩。

〈五〉

失忆去参加了同学聚会,并且证实了自己之前的猜想,莫莫和晴儿的确开始交往了。

所以,不得不说,这次聚会对失忆来说就是一种煎熬。一切都来得太快了快的失忆都有些无法适应。整整一个下午,失忆就呆坐在那里,不说一句话,甚至出现了初来高原时缺氧的症状。

失忆的心在流泪,当服务员来倒茶时,失忆的“谢谢”二字都快颤抖得把茶水倒出来。失忆的嗓子干干的,眼睛却湿湿的,大脑飞速的运转着,人却了两眼放空。失忆不敢相信这个自己,觉得不像自己,也恨极了这个自己的表现。

失忆想要离开思索再三却发现自己不能逃避,为的是留住莫莫这个朋友,失忆很珍惜莫莫,很在乎他,跑去性别问题,莫莫和晴儿在他心中是一样重的。爱情不能伤了友情

所以,失忆只能静静坐在那里,与充满欢声笑语的环境形成强烈反差。

失忆真的失忆了,他甚至都没有看清楚晴儿曾为他夹过菜,若不是同学提醒,他甚至连看都不会看一下自己的碗——那里面早已被满满的菜堆成了小山。

但失忆没有任何胃口吃饭,只是看着晴儿以一句连自己都听不清的“谢谢”淡淡的收尾。

失忆开始害怕晴儿的眼睛了,又想起了初中时语文课上的情景……

从聚会回家后,失忆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了,紧紧地锁上房门,一个人躲在屋子里,大声的听着音乐,第一次翻开了那几本诗歌选集。那个晚上,失忆失眠了,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床上,满脑子都是晴儿的身影。挥之不去……

失忆不甘心,为什么晴儿会选择莫莫而非自己。然而一番比较之后,失忆不得不承认,莫莫的确比自己更优秀,比自己更成熟,比自己更浪漫,比自己更善于心计,比自己更懂如何抓住女孩子的心……

于是,失忆选择失忆,但忘记一个人又谈何容易,失忆除了把自己放进书本学习中去,再也想不出还有什么方法能阻止自己胡思乱想。

虽然失忆不断提醒自己:已经放下了,已经放下了。但事实却是:他越提醒自己,记忆就会越深刻。如同刻刀在心中划下一道道伤痕,心脏每跳一次,伤口就会越痛,无法言语的伤痛

失忆不是一个小气的人,只是他太珍惜晴儿了,毕竟他们在一起学习了三年,三年之中,两人吵过、闹过,甚至落过眼泪,同样也真心关心着对方。抛去知己思祈不算,晴儿是失忆煲电话粥时间最长的人。

让失忆忘记晴儿,这无疑是在失忆心头割下一片最柔、最软的肉,拿走了失忆最最珍贵的东西。

要知道,失忆曾经默默守护了这个女生三年,认真的算一下,三年,共计1965个日夜,合个小时,合分钟,合秒。然而在这秒的守护之后,失忆换来的只能是忘记……

<六>

失忆开始变得极其“沉稳”了,具体一点就是极少微笑了,办每件事都不慌不忙,像机器一样。可思祈说这样不好,失忆应当“诗意”的生活而“失意”。

但失忆又能如何。

自从得知莫莫和晴儿交往之后,失忆习惯了一个人没有阳光的生活。晴儿的事给他的打击太大了,失忆需要时间来疗伤。让时间来愈合伤口。

〈七〉

那天清晨,当思祈从四川打电话问候时,失忆仍赖在床上,迟迟不起,枕边的耳机里仍响着失忆昨天刚刚下载的极富动感与激情的舞曲。

虽然失忆并不怎么喜欢听这一类的歌曲,但不得不承认,那些刺耳的重金属声的确让自己冷静了不少,冷静到他能把这件事说出来,心平气和的看待发生的一切。即使心依旧受伤。

失忆把手机轻轻的放在耳边,按下接听键后,电话那头传来了思祈略带愤怒的声音:“可恶的失忆,,为什么这么久才接电话,信不信我跟你绝交!”

“别别别,嗯……这两天我丢了一块电池,刚才那块快没电了,我……忙着充电呢……”失忆拧着眉毛,红着脸。撒谎的感觉一点都不好受。

“哦……原来如此,告诉你个坏消息,四川这边还有三天就要补课了,所以,以后我们白天就不能联系了”。

“真的吗?青海这边还有大半个月才开学呢”,失忆恢复了往日的几分活泼。

“还是你们幸福啊!”思祈在电话那头连着叹了三下:“唉!唉!!唉!!!”

“呵呵,思祈啊,我想跟你说件事”。失忆脑海中思绪万千,但面部却极别扭的拧出一个微笑。

“说吧”。

失忆深深的吸了口气,用极快的语速说:“思祈,你知道吗?晴儿和莫莫交往了,我慢了半拍,结果错过了,你说我该怎么办。”

失忆静静的等待回答。然而电话那头却突然没了声音。

失忆开始后悔了,心比说出之前更加沉重。毕竟,这是失忆的私事,思祈从来不曾得知失忆、莫莫、晴儿之间完整的故事情节,思祈所了解的只有失忆喜欢晴儿,晴儿学习很好,他和莫莫是铁哥们等支离破碎的片段。

而且思祈已经上初三了,还有半年就要中考,作为朋友,失忆不想用感情上的事去打扰思祈的学习。

因为思祈是失忆最最纯粹的朋友,从小玩到大,虽不是兄妹,但感情一点都不亚于兄妹,即使失忆很小就转学到了青海,两人也不曾因此而断了联系。

可是这件事失忆真的无法独自承担,他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他需要一个人来安慰他。寻找一份心灵的慰藉。而那个她就是思祈。这种事,他也只能讲给思祈。

许久,电话那头传来了关切的声音,“失忆,知道吗?我今天翻杂志时发现了一首小诗,要不要听,我给你读一遍。”

失忆苦笑着没有拒绝。

思祈清了清嗓子,用极缓慢的语速略带忧伤的读到:

“以前,当我想握住他的手时。

我会注意他的一举一动。

而今,时过境迁,当我再见她时,

竟分不清左手和右手。

当最后一片红云退出天空,

我眩晕了,再无力分清天地。

但仍要继续往前走,

留下一声叹息在身后:

天里的落叶,

是大树抛弃了你?

还是你抛弃了大树?”

……

失忆的心被狠狠的揪了一下,他很清楚,这首诗是他自己写的,为一片树叶而写,也为他自己而写。那年,失忆十三岁,刚上初中……

不得不说,思祈真的很会朗读,不知何时失忆的眼角已经湿了。为了诗还是为了人连失忆自己都说不清。

“谢谢你,思祈”,失忆揉了揉眼睛。

“失忆,你还记得这首诗吗?你写的,就像诗里所言,无论如何你也要继续走下去呀,感情是勉强不来的,‘天涯何处无芳草’嘛。”

“嗯!谢谢你,思祈”除了谢谢,失忆真的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八〉

放下电话,失忆的泪水在眼睛里打着转,五脏六腑向被毒药浸染了一样难受。

这并不是思祈的错,而是因为失忆把这份情感压抑的太久了,久到一点就炸的地步。

失忆再也听不得任何话语了,即使对方是出于安慰自己,他也害怕自己会无意出言冒犯他人。于是,失忆再次把自己关在屋里,不停的看书、做题,同时也思考着自己的守护是否正确。

整整两天,失忆都呆在房里,想了很多,也放下很多……

〈九〉

“从明天开始,

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

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当失忆坐在阳台的藤椅上读诗时,妈妈张晓琪走了过来,拍着失忆的肩膀说:“还有三天就开学了,到外面去走走,把辅导书和学习用品都买齐了。”

其实,张晓琪早就注意到了儿子的变化,毕竟,她是他妈嘛。

失忆没有抬头或者站起来搂着张晓琪的脖子,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避开了刺眼的阳光,缓慢的翻着书,轻轻地应了声:“哦”。

其实,失忆是蛮想出去走走的,毕竟,离那件事已经过去大半个月了。失忆已经适应了很多,心情也好了很多。是时候出去走走了,权当散散心。

〈十〉

失忆推开了楼下的防盗门,习惯性的向右转,阳光好极了,紧紧的把失忆搂在怀里,热情得失忆都无法睁开双眼。

失忆抬起左手挡住了阳光,两眼眯成很细很细的细线。

于是,整个世界也变成了细线。数秒之后,失忆尝试着把手放了下来,眼前一片橙红……

失忆有一种想要奔跑的冲动。可这种冲动被一股更强的气流死死压住,二者在失忆的腹中激烈的交火,失忆难受极了。转身又走进了居民楼,三步并作两步,颇费一番周折才来到楼顶。

如同对过去告别一般,对着天空,失忆深深的吸了口气,用超过九十分贝的声音连着喊了三个“啊——”

但接踵而来的是一阵眩晕,好在身边有一个热水器,失忆扶着它,缓了好一阵。

不过喊完之后心情好多了,失忆有一种前所未有的畅快,失忆继续对着天空大叫,甚至有些享受头晕的感觉。

那个下午,是失忆整个寒假最快乐的一个下午。失忆花光了他所有的压岁钱,甚至还买了一盆在情人节特供的盆景。

其实失忆并不太懂花,只是喜欢上了盆景中那个心形的硕大根部和那多美丽的紫色花朵。

店主说这盆花晚开了半个月,不然早就卖出去了。失忆要的话可以打对折。

于是失忆就买了,虽然失忆并不知道这种花的名字,至今也不曾得知。

回到家后,失忆翻出了布满灰尘的染色盘和颜料,仔细清洗后调好色,用画笔将那颗桃心涂成了粉红色。由内及外,颜色逐渐加深,整个画面饱含艺术美。

失忆为这盆盆景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紫羽,“紫”代表花朵,“羽”代表绿叶。

〈十一〉

当第一缕春风来到高原上时,失忆已经开始上学了,而四川的思祈已经考过两个小测试了,成绩很好,好几门学科都是第一。

不幸的是,紫羽的花在怒放了一个星期后静静的凋谢了。失忆有一种说不出的失意……

〈十二〉

傍晚,当失忆在为紫羽清洗叶片时,思祈利用下课时间给失忆打了一个电话。

“怎么样了,失忆,走出阴影了吗?开学了,要加油哦”。

失忆很阳光的笑了笑,“谢了,我没事了,你也要努力啊”

在放下手机后,失忆端起了刚刚清洗完的紫羽:“紫羽,我作了一首诗,你要不要听?”

失忆便开始学着思祈的样子,清了清嗓子,略带忧伤的读到:

“以前,当我想握住他的手时。

我会注意他的一举一动。

而今,时过境迁,当我再见她时,

竟分不清左手和右手。

当最后一片红云退出天空,

我眩晕了,再无力分清天地。

但仍要继续往前走,

留下一声叹息在身后:

春天里的落叶,

是大树抛弃了你?

还是你抛弃了大树?”

……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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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的天空的评论 (共 8 条)

  • 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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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荷塘月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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