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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根基(三)

2013-06-13 11:09 作者:黑色紫丁香  | 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我们都称自己是草民,而且眼下流行一个“草根”,看来“草”还是大有讲究的。那天我在山上溜达,看着满眼的翠绿,突然想通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草和这些植物的区别。树,高大,花,娇艳。树,有人来为它除虫,花,有人来为它浇水。树,可以引来小,可以为人们挡风遮。花,可以引来蜜蜂蝴蝶,装点着美丽的风景,唯有小草, 却是受尽了人们的欺凌-----随 意被拔去,随便被践踏,没人为它除虫,没人为它浇水,可它仍然在不被人们注意的时候,不屈不挠的壮大,茂盛着自己。是这些小草,这些不被重视不被欣赏的无处不在甚至墙缝里石缝里都能生存的小草,装点了树的高大花的娇艳, 它苍茫了整个大地无处不在的鲜绿。试想,如果连草都没有的地方,还有别的植物可以生存吗?

由此我想到了,自古以来,每个朝代,都是以 草民为生命的根基,没有草民,何来的国家?何来的官员?何来的法律?何来的规矩-----? 我很不懂那些比如给学生开房的校长,难道你的生命的根基不是学生吗?还有那些穿着象征着国家尊严制服的所谓执法人,难道你不知道你的行为已经动摇了你 生命的根基吗? 那些为所谓的鲜花大树浇水施肥而不顾草民生死的,难道你不知道你是在自己挖掘了自己的生命之根吗?还有还有--------难道,你不知道,没有草民就没有你吗?

列宁说:“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从这个角度看, 人民权利 是国家宪法的根基, 关键突出一个”人“字。这个人字范围很大,它包括一个国家的精英,政府官员,执法者,被执法者------多数的还是那些草民,因为草民才是一个国家生命的根基,不把草民当人是很危险的。1988年2月,河北临漳县官村发生一起纵火案,4死一伤。该村村民刘俊海,刘印堂作为嫌疑人被铺,在连续数天的刑讯逼供下屈打成招。15年后才无罪释放,还要交5000元的生活费 ,出狱后,国家赔偿也是等了7年才到位。

说到这里,心似乎有些忧郁,“发生这些事情,不是因为司法人员水平低,效率差。赵作海冤案曝光后,11年前发生的无头尸案仅用30天时间就成功告破;而刘俊海、刘印堂叔侄等待了7年的赔偿也迅速到位,这充分说明司法人员智商很高,能力很强。从赵作海、佘祥林到王子发、刘俊海、刘印堂所有案例都指向同一个问题:执法者把老百姓摆在什么位置?是根基,还是草芥?把一个无辜的人关押十几年,这比让罪犯逍遥法外可怕得多(事实上,某些罪犯正是因为承受不了无辜者替自己服罪的心理压力而自首)。而一宗冤案涉及的绝不仅仅是被无罪关押的那一个人,而且涉及到他的父母妻子儿女、原来那个凶杀案或纵火案本身的受害人及其家属,还有真正的罪犯。

更令人痛心的是,冤案发生后,相关机构和人员无视《国家赔偿法》,对受害人要么置之不理,要么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这不仅仅是渎职,而是完全缺乏生而为人最基本的正义感和同情心。可以想像,这些所谓的执法者当中不乏好父亲、好儿子、好丈夫,好下属;换一种场合,换一个对象,他们都可能体现出充沛的情感和道德。这一切只能让人们得出一个解释:在某些时候,他们没有把某些人当成人看待。

不把人当人是极其危险的。古今中外的例子不胜枚举。(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如果说真有所谓的“道德底线”,那这大概就是。所以,道德是法治的基础

突破了“道德底线”,法律就毫无意义。无论执法者还是被执法者都要守住这

条底线:人就是人,不是畜牲,更不是物品——草民也是人。”

天问:社会有病,国家生命的根基何在?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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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根基(三)的评论 (共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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