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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死1伤!沪陕高速桐柏县2·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明

2023-11-16 19:35 作者:中国工程报  | 我要投稿

近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正式公布《沪陕高速桐柏段“2·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据悉,2022年2月17日,沪陕高速桐柏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两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315万元。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图源: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调查显示,事故单位:南阳宛运集团有限公司唐河宛运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8MA9F7F567D,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9月20日,法定代表人:朱某升。

事故驾驶员包括两人:1.豫 RJ3677 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驾驶员: 陈某玉,男,汉族,51 岁,文化程度:初中。

2.贵A9A53M号吉利牌小型轿车驾驶员:符某斌,男,汉族,29 岁,文化程度:职业技术初级中学。

经查明,2022年2月17日18时左右,唐河宛运分公司驾驶员陈某玉驾驶豫 RJ3677 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在唐河汽车站载运乘客 (含驾驶员2人)53人,起点唐河县汽车站,终点浙江省杭州 市。出发时陈某玉驾驶车辆,驾驶员王峰休息,车辆从唐河高速收费站驶入沪陕高速,20时05分许,陈某玉驾驶豫RJ3677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沿沪陕高速公路南阳往信阳方向行驶至990KM+360m处(桐柏县境内)时,由于路面湿滑操作不当,豫RJ3677号车发生侧滑后撞击左侧护栏。

此时,符某斌驾驶贵A9A53M号吉利牌小型轿车行驶至此处时,由于车速过快,距离豫RJ3677号车过近,采取制动措施过猛,车辆出现侧滑,车辆右侧在往行驶方向滑移的过程中在第一车道内与即将停驶的豫RJ3677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车左后部发生碰撞,造成贵A9A53M号吉利牌小型轿车乘坐人员黎某华、余某、符某昌死亡,符某斌受伤,2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图1)


(图2)


(图3)

本次事故造成3死1伤:

1.贵A9A53M号吉利牌小型轿车驾驶员符某斌,男,汉族,29岁,户籍地:四川省达州市达州区,受伤,已治愈出院。

2.贵A9A53M号吉利牌小型轿车乘坐人黎某华 (系驾驶员符某斌母亲),汉族,53岁,户籍地: 四川省达州市达州区,当场死亡。

3.贵A9A53M号吉利牌小型轿车乘坐人余某 (系驾驶员符某斌女朋友),汉族,20岁,户籍地: 四川省达州市达州区,当场死亡。

4.贵A9A53M号吉利牌小型轿车乘坐人符某昌(系驾驶员符某斌姨夫),汉族,59岁, 四川省达州市达州区,当场死亡。

该4人同为四川省达州市达州区人,发生事故时系前往江苏省张家港市务工。

该事故造成豫 RJ3677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和贵A9A53M号吉利牌小型轿车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315万元。

南阳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记录图、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尸检报告、血醇鉴定、车辆技术检验、司法鉴定意见等有关证据材料认定:

(一) 直接原因

1.符某斌驾驶贵A9A53M号吉利牌小型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没有与同车道内的前车保持足以采取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没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做 到安全驾驶,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陈某玉驾驶豫RJ3677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没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做到安全驾驶,没有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且采取措施不当,是造成该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二) 责任认定

1.符某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符某斌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2.陈某玉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陈某玉承担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 企业存在的问题

南阳宛运集团有限公司唐河宛运分公司,未能落实企业主体 责任,对驾驶员的技能训练、应急处置、安全教育等培训未能全 员参与。

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建议如下:

(一) 南阳宛运集团有限公司唐河宛运分公司,未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驾驶员的技能训练、应急处置、安全教育等培训未能全员参与,事故信息报送存在漏洞,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对唐 河宛运分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二) 南阳宛运集团有限公司唐河宛运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升 (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建议向行业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检查。

(三)豫RJ3677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驾驶员:陈某玉,经认定,在该次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由南阳宛运集团有限公司唐河宛运分公司根据本公司管理规定作出处理。

(四) 贵 A9A53M 号吉利牌小型轿车驾驶员:符某斌,经认定,在该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因当时疫情原因,2022年3月24日被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取保候审,于2022年5月10日移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2 年9月20日经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文|中国工程报 何海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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