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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治思维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水平

2018-06-29 15:47 作者:万年青  | 7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专家”,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就此多次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增强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本领,既要搞好纪法贯通又要实现法法衔接。

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开创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纪检监察干部要更新工作理念,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法不阿贵,法不阿权”,“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牢记人民是真正的主人,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并且属于人民,带头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最大程度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纪检监察干部要创新工作方式,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和法治方式。“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法不严则无治”,“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顺应时代要求、适应社会变化,研究和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造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加大依法开展工作力度,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依法按章程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职权的能力,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要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对法律保持敬畏之心,时刻保持头脑中有法治这根弦、行为上有法律这个度,坚持依法行使权力,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决不行使法律未赋予的权力,决不干预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决不懈怠法律所要求的责任,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掌握好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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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治思维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水平的评论 (共 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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