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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法

2018-06-13 17:41 作者::(  | 6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在有一点上是一致的,在运动发展的过程中,其特点是家族依附的逐步消灭以及代之而起的个人义务的增长。......用以逐步代替源自‘家族’各种权利义务上那种相互关系形成的关系就是‘契约’。...... 因此,如果我们依照最优秀著者的用法,把‘身份’这个名词用来仅仅表示这一些人格状态,并避免把这个名词适用于作为合意的直接或间接结果的那种状态,我们可以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摘自《古代法》

曾看到一位作者诠释“从身份到契约”论述得尤为精彩:“契约乃是一种基于自由合意产生的关系。身份则是一种与‘合意’无关的‘人格状态’。......契约意味着双方自由意志达成一致的产物,为任何一方解除契约都提供了出口,而不是仅有一方有权利解除。......当一个社会总是弘扬伦理道德,而忽视规则时,就容易陷入分裂攻击。因为道德是很难掰扯清楚的。就比如,有的人说出轨是不道德的。而另一些人则可以引用恩格斯的话说‘没有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 ”

就我现在的理解来说,人无时无刻不在面临选择,任何事情的选择都是要付出成本的,总得失去才能换来选择背后的结果,而在这背后还要面对的就是承担得起这些结果的风险。就像我总觉得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很微妙的,直到看到上述内容才稍微理解这种微妙具体是什么。“从身份到契约”说明人只不过是不同的个体因为达成某种共识而联系在一起,在既定规则之外没有任何权利去要求别人做什么,也不能因为自己的主观意识去揣测、判断他人。但是,共识破裂,契约解除,看似无情,倒也别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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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法的评论 (共 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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