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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说《论语》·连载104

2018-04-15 06:17 作者:张关林  | 7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张说《论语》·连载104

5.12,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

(注释——加:欺凌,凌辱。诸:“之于”的合音。尔:你。)

(白话)子贡说:“我不想别人强加于我,我也不想强加于他人。”孔子说:“赐呀,这不是你能做到的。”

(张说)这段话的意思是,你也许能做到不去加诸(强加于)人,但却无法使别人不加诸你。所以子贡的说法不成立。如果别人加诸你了,你怎么办?你如果继续不加诸人,就等于同意他继续加诸你;你如果制止他,你就在加诸他。所以孔子否定了子贡对问题的提法。孔子这行不通的。

这是从另一角度来阐述“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着眼于管好自己。这是修身的必备内容,是可以做到的。但如果对别人提这个要求,就成了奢望。(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我们无法要求他人不加诸我们。我们只能管好自己。如果他人不自律,加诸你了,应对方式不外三种:1,以怨报怨;2,以德报怨;3,以直报怨。孔子主张以直报怨。

后世儒家提倡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实质上是以怨报怨。这句话等同于“以牙还牙”,“睚眦必报”。这不是孔子的意思。大多数人赞同“以怨报怨”的做法,主要是为了出气,但这是“冤冤相报何时了”的源泉。

孔子也否定“以德报怨”。什么叫以德报怨?就是你对我不好,我还是一如既往对你好,这不行。孔子说,你对不善待你的人好,那你怎么去对待那些善待你的人呢?这不是是非不分吗?

以怨报怨,会刺激不良行为变本加厉;以德报怨,会放任不良习气继续肆虐。孔子主张“以直报怨”。什么叫以直报怨?别人做了让我们怨恨的事情,我们要以正确的方式去应对,所谓正确的方式,是指目的是训诫对方,使之觉悟,不是为了出口恶气,所以以直报怨的方式因人而异,包括制止、惩戒、劝导,教训。总之,“以直报怨”的目的是积极影响和改变对方。

“以怨报怨”很容易,“以德报怨”更容易,但“以直报怨”却很难。“以直报怨”需要自己的境界远高于对方,还需要深刻了解对方,才能确定以哪种“直”的方式来有效影响对方。

对我们常人来说,能做到不去加诸他人,已经不错了,在他人加诸我们时,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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