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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说《论语》·连载110

2018-04-20 06:37 作者:张关林  | 6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张说《论语》·连载110

5.18,子曰:“臧文仲居蔡,山节藻棁,何如其知也。”

(注释——臧文仲:鲁国大夫,姓臧孙,名辰,字仲,死后谥号为“文”。居:动词使动用法,使……居住。蔡:原指蔡国,代指大乌龟。山节藻棁(zhuō):就是雕梁画栋的意思。何如:怎么。知:同“智”,明智。)

(白话)孔子说:“臧文仲为大乌龟盖房子,房子有雕成山形的斗拱和画着水藻的梁柱,他这个人怎么能说是‘智慧明达’的人呢?”

(张说)鲁国大夫臧仲死后谥号是“文”,说明许多人认为臧仲勤学好问,有德博闻等。还有人说他“知(明智)”。孔子对他的“知”不以为然,便举了一例,把臧仲的“知”给否定了。

臧仲为乌龟造奢华的房子住,用意是两种:1,龟乃长寿安康的象征,敬奉乌龟是为了祈福。2,就像当代有些养宠物者,把养宠物转化为一种极端的奢侈,作为身份的象征。无论出于哪种目的,都是越礼的(礼制对哪个等级的人居住怎样的房子,都有明确的规定,遑论乌龟),这种行为显然与“明智”相悖。所以孔子就用这个例子否定了臧仲的“知”。(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至于臧仲的谥号“文”是不是恰如其分?孔子没说。根据逻辑,一个能为乌龟造华屋的人,至少在德行上是达不到“文”的要求的,孔子自然心知肚明。但因为谥号是代表共识的正式评价,孔子不便反对。这就是孔子识大体的地方。孔子从德行角度对臧仲的“知”加以否定,显然认为此人没有谥号“文”的资格,但既然大家都这么认为,孔子也就不便反对,如果反对,指挥搅乱视听,而于事无补。

这是值得许多人学习的地方:就是不要随便否定代表共识的观念。人们之所以产生共识,肯定是有一定道理的,虽然对象极可能不符合共识的所有要求。如果你抓住不符合的因素而反对共识,不仅是不尊重共识价值观,而且基本上于事无补,因为共识是不会因为少数人的反对而不成其为共识的。孔子采取的方式是否定不代表共识的评价,借此表达自己的真实看法。而如今形形式式的公知们是如何对待他们不赞成的“共识观点”的呢?张嘴就喷,抓住一点,不及其余,既无确凿论据,又无合理推论,往往还“语不惊人死不休”,——其结果虽然能博来众多眼球,但眼球所看到的,只是一张青筋暴起的脸所代表的一副狭隘的心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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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说《论语》·连载110的评论 (共 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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