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作品要起教育作用
文艺作品要起教育作用(旧稿新发)
李映泉
1997年8月17日
近读一些杂志,且不谈办刊文字质量如何,单是五花八门的淫秽、色情等低级趣味或带黑社会恐怖性质的一些东西,就足以令笔者瞠目。似乎社会上一些人也爱看此类书,商家也投其所好。
坦率地讲,文艺作品应该积极地反映社会生活,给人、社会以教育、启发、引导和艺术美感作用,不能光直裸裸地表现生活中的阴暗面,要加工、上升成有积极教育意义的东西来表现社会。对此,作家、艺术家任重道远,要有一种使命感,切实深入生活,高于生活;源于现实,高于现实,创作出无愧于时代,也无愧于自己光荣称号的优秀作品。前苏联伟大作家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现在有些作品简直是一团糟!包括小说、诗歌、影视、戏剧、小品等等的创作与表现方面确实充满着低级趣味,故弄玄虚,哗众取宠;有些甚至还低于大众所能接受的认识思想水平,真不知其书号是怎么买来的?文化部门是怎么同意的?甚至包括一些名作家、名编导、名记者、名表演家等都不漏其嫌。
我们的文艺作品不能仅像照相机一样,原原本本作记录,这只是纪实,并非上升到文艺作品客观所要求的地步或高度。应该承认,经济社会的“金钱”现象,对文艺界不无影响,但作为文艺界,作为同样也吃“皇粮”,而且并非不食人间烟火的舆论阵地,应该保持其净土,应该正视这种现实。(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笔者呼吁,一切进步的、优秀的,有作为的,符合社会主义和人民大众要求的文艺家,必须忠于现实,高于现实,在此基础上方能有所创造,有所发明,且创作态度要健康、积极、向上,催人奋进,不能低调和诬蔑生活。从而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伟大作品。
作者单位: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