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长
看着右手大拇指指甲根部折裂的一道印痕,我只有无奈地把指甲齐根剪掉。唉,又得不方便一些日子。
喜欢把右手大拇指的指甲留长一点,并非我有什么特殊爱好,不过是实用主义罢了。经常下厨,掐葱剥蒜,去姜皮,摘老叶,如此这般,右手拇指指甲用力最勤,无他,万物皆用其长而已!
拇指指甲太短用不上力,稍长用力则有折断的风险,故须保持在不长不短之间方可长用。可是,所谓长与短,不过分寸之间而已,保留多长为合适,真是颇费思量。其余手指指甲,我常齐根修剪掉,留长,则为藏污纳垢之所,故每欲去之而后快,物之所存,常在有用与无用之间吗?
我已经记不清楚有多少次右手拇指指甲根部断裂的经历了。总是觉得指甲稍长一点使用更方便,殊不知,天地之道,盈虚消长,日中则昃,月盈则蚀,用指甲之坚,并非越长越好,太长之后,它承受的力量反倒变小,容易折断,所谓寸有所长,尺有所短,至刚易折,上善若水,我屡次犯这样的错误,或真是执迷不悟吧?
噫,物之所用,大约是这样的吧,用着越顺手的东西越会常用,而常用的东西,因为用的时间多,劳损会增加,出问题的风险也会加大,受伤害可能也在所难免。故用物其长,当知其短,不能让它有过多盈余,保持不长不短,不虚不盈方可长久。物得所用是其幸,得其所用而不知节制,盲目生长,恃长而为,那就离祸患不远了!
天下物理相通,物之用如此,用人之道大概也是这样的吧。以右手拇指指甲断裂之不便,得片时无聊遐想,也算是一失之得吧!(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