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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多读的关于南京大屠杀等5篇文章

2012-12-11 17:20 作者:杨开显  | 1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值得多读的关于南京大屠杀等5篇对日文章

按:钓鱼岛之争还在继续,又值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75周年纪念。中国人怎能忘记世界历史上这最黑暗、最残暴、最血腥的日子!落后就要挨打!不忘国耻,振兴中华!现特转载《拿什么告慰34万冤魂》等5篇几年前至十几年前的文章,以警醒国人,自强自重,并学会处理对日关系和怎样自处。

拿什么告慰34万冤魂?

杨开显

1937年12月13日,万恶的日本帝国主义者用罪恶的刺刀挑开了人类历史上最黑暗、最残暴和最血腥的一页。侵入南京的日寇在松井石根和谷寿夫等狂兽的指挥之下,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南京人民实施了两个多月的大屠杀、大奸淫、大焚烧和大抢劫。南京成了尸骨成山、血流成河的大屠场,我34万同胞惨死在日寇疯狂挥舞的屠刀之下,日寇犯下了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滔天罪行;而且这些兽类屠杀和奸淫所施行的100余种手段和方法,其野蛮、残忍和惨烈程度,创下了人类历史上凶残暴戾的最高纪录。

万年易过,历史的长河永远也冲刷不掉日寇在人类文明史上留下的可耻大污点。可是,几十年来、特别是1985年8月15日日本首相中曾根带头参拜靖国神社以来,日本国内一批批右翼分子、新旧军人和被宽大释放的大小战犯妄图篡改历史,否认南京大屠杀,掀起一股又一股否认侵华战争,推翻屠杀罪责,为战争罪犯歌功颂德的汹涌浪潮。每年8月15日日本战败投降日,日本许多大臣和议员(包括两个首相)都要率众参拜靖国神社,对手上沾满中国和亚州其他国家人民鲜血的大大小小战犯的亡灵顶礼膜拜。他们刷出大幅标语:“南京大屠杀是捏造的”,“反对中国干涉内政”等等。他们出版田中正明的《南京大屠杀之虚构》和明木铃的《南京大屠杀之虚幻》等书,口口声声叫喊中国“造谣”,极力否认南京大屠杀这一铁的事实,而且后一本书为此还获得“大宅壮一奖”。(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这些歪曲史实的叫嚣,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惕。我们应开动宣传机器,在国内外特别是日本国内反击日本右翼分子的倒行逆施,防止日本军国主义的复活。1996—1997年,南京市开展了寻访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活动;江苏省政府也对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进行了公证。全国各地都要深入挖掘资料,进一步收集日寇侵华暴行罪证,以教育中日两国人民及青少年,防止那段悲惨的历史重演。

同时,我们要在过去抗日战争损失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对“九一八”事变至抗战胜利我国国家和人民遭受的生命财物损失进行进一步的全面、深入、详尽、周密的调查,早日拿出最准确最权威的损失清单,以告慰九泉之下尚未瞑目的34万冤魂和抗日战争中伤亡的3500万军民。

据近几年的统计,在中国抗日战争14年中,日寇对我国造成的经济损失以1937年比值计算达6000亿美元之多。又据过去很不完全的对南京市市民(不包括国家及地方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的财物遭受的损失的调查,南京市市民财物损失时价值达2300多亿元。在6000亿美元中,2000多亿美元为国家战争损失赔偿,3000多亿美元为民间个人生命财物损失赔偿。对此,我们每一个中国人要心中有数,要牢记日寇抢走和毁坏的这一大笔钱财,也要让日本人知道这是怎样一笔巨大的款项。尽管我们受害如此深重,但我国政府以世界上和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宽宏大量,本着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和向前看的精神,放弃了日本对我国国家的战争赔款。否则,日本是赔不完付不尽的,因为当时若要“日本给予中国的损害赔偿”,“日本非但无法复国,同时势将永远成为废墟之地。”

但是,放弃国家赔偿,并不意味着放弃民间赔偿。按照国际法,国家间的战争赔偿和民间的受害赔偿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中国政府表示放弃的是前者,而不是后者。这是经当时的中国政府领导人字斟句酌了的。1992年4月,江泽民主席访日前答日本记者时明确表示:中国政府“放弃国家要求日本给予战争损失赔偿,但是,对民间要求赔偿的动向不加限制”,“日本政府要考虑到中国国民的感情”。3年后,日本首相村山富市访华时,江泽民主席又向他提出了日本侵华战争中个人生命财产损失的赔偿问题。日本广大的有识之士特别是法律专家也是这样明确表示的。如日本大阪经济法科大学的金子道雄说:“即使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赔偿责任消失了,但受害者个人对于加害者的民事请求权利另当别论,不会消失。不论是放弃了战争赔偿要求的国家也好,还是接受了战争赔偿的国家也好,一般市民或其遗族都应保有对日本的不法行为要求赔偿补偿的请求权。”“赔偿责任问题与国内法不同。它是无时效的。日本法律中规定赔偿时效为20年。但赔偿并不受日本国内法左右,而应当遵循战前的国际法及惯例。”他还强调说:“日本首先应在解决赔偿问题上向前迈进一步。这样,才能给亚洲、给日本带来信赖,带来真正和平和安宁的曙光。”

有鉴于此,为了更有利于日本承认侵略战争和像南京大屠杀一类的大惨案的罪责(因为日本很多人认为,如果日本有罪的话,早就赔款了;没有赔款,就说明日本没有罪行),不翻侵略战争之案;同时也为了让日本人民牢记他们过去的政府和军队曾经极大地伤害过中国人民,感到对不起中国人民(就像德国人感到对不起犹太人那样),因而要中日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我们就必须和应当支持民间受害者向日本提出个人生命财物的赔偿。1997年2月,李秀英等10位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和死难者家属赴日本起诉,强烈要求日本政府公开谢罪并赔偿1亿日元。约有200名日本律师、学者和有识之士支持李秀英等10人打这场官司,并为他们支付法律费用和赴日作证所需的开支。此外,还有1997年8月何英珍等108位日本细菌战受害者赴日索赔和1989年12月耿谆等4位日本花岗受害劳工发出公开信要求日本鹿岛公司道歉并赔偿等几起民间索赔事件。支持和资助何英珍等人打官司的日本律师一濑敬一郎说:“只要日本政府一天不对亚洲人民赔偿、谢罪,战争就没有结束。”

为了纪念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我们活着的中国人应不屈不挠、坚持到底地支持南京大屠杀和日寇暴行的幸存者及死难者家属们向日本提出个人生命财物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赔偿。这是我们对南京大屠杀的死难者的最好纪念,也是我们让34万冤魂早日瞑目安息并告慰他们的最好祭品。否则,我们还算是中国人吗?!

(注:1997年11月,为纪念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60周年,写成此文,并立即寄往全国各主要大报和部分新闻大刊及各省市自治区大报,但均被拒登。不懂这些媒体是出于什么动机,也许是当时处理稿件的人及其上司哈日或者缺钙吧。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直到2年后,这篇文章才刊登在《公民导刊》1999年第12期上)

就抗战历史和现实致中央电视台的一封信

中央电视台:

经过反复考虑,出于中国人的血性、尊严和责任,不得不给你们写这封信。

7月12日晚8时多,我突然收看到贵台报道的国际战犯女性审判法庭的一部分内容。我一打开第4套节目,就看到女法官与万花女士关于万女士受当年日寇蹂躏的问答及万女士昏厥被送出法庭的场面。

此外,大概是2、3年前,贵台播放了一个新闻调查节目,叫《羊泉村记忆》,

报道了万爱花等4位女士当年受日寇蹂躏的极其悲惨的情况。

50多年来,我只看到2次(而且不全)这类能强烈激起民族悲愤和爱国精神的节目,真是太少了,太少了,太少了!我问了一些同学、同事、朋友青年,他们说从未收看到这样的节目。

于是,我感到,是不是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新闻媒体工作人员有所失职。贵台在播放大量优秀节目,取得辉煌成绩的同时,对这一不忘国耻,振兴中华的抗战历史主题(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多少有些重视不够,对抗战时期我民众的受难和今天的索赔这一极其重要的主题更是有所忽略。这与以色列、韩国和欧美国家对反法西斯并成功索赔的宣传和报道有相当大的距离。如最近就日本教科书和日本首相8·15参拜靖国神社等事件,韩国掀起的抗日宣传战、新闻战并全力反对日本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这一点,我国应与韩国联手反对),就令我们汗颜。

国内有极少数人,恐怕是为了钱和其他暧昧的心理,总是对日本人忍让、迁就,甚至对日本的挑衅,也不作强烈的反应。一些老百姓,特别是有些青少年已忘掉了日寇的侵华暴行。有少年儿童看到日寇练习刺杀中国人的影视场面时,觉得好笑好玩;有在日资企业受日方虐待,仍奴性地丧失中国人人格的顺从;还有播放日寇侵华时的《君之代》的,有抢戴日寇军帽以示荣耀的;一日本游客无理打伤中国孩童时,中国译员竟在群情激愤的指责中偏袒凶狠的日本游客;劣等日货坑害中国消费者,有人要讨说法并索赔时,有中国律师竟泼冷水说,不要引起民族情绪(随便提一下,日本的出口政策是:一流产品出口欧美,二流产品留给自己,三流产品出口中国。如此欺辱中国和中国人,不少人却还受得了,而且争相购买日货。这与韩国人相比,我们简直是无地自容!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所有这些缺钙和没有血性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都与我们关于日本血腥侵略我国和我们抗击日本侵略的报道太少有关。当然,文艺作品对这段历史的表现也很不够。例如,自1927年4月12日国共合作破裂到1949年10月1日的22年中,日本侵华和我们的反日斗争抗日战争就占了14年(1931年9月18日—1945年8月15日),但表现这14年的作品,就远不如其余8年的作品那么多、那么优秀,比起欧美国家表现5年多时间的二战的作品来,就差得更远了。

因此,我以为,中央电视台应长期、大量、密集、鼓动性地报道抗日战争这段历史,特别是要批判地报道当今日本政府和庞大的右翼否认和美化这段历史的丑行,更要咬住不放地报道我们的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控诉日本侵华的残暴罪行和不屈不挠地向日本索赔的斗争,就像报道加入世贸和申办奥运那样,而且要更强烈。

7月13日晚,我也看了贵台对中国赢得2008年奥运主办权的报道。报道十分精彩,激起了全国人民的高度爱国热情,每个中国人都为之自豪。但相比之下,前一天晚上的报道却很少有人收看到,而且也没有在人们心中激起一点涟漪,真是令人痛心和伤心!前后两晚上的报道反差实在是太大了!可是要知道,前一天报道的内容应该更能触动中国人的神经和心弦,激起人民非建设强大中国不可的爱国热情。其他不说,仅从经济效益考虑,日本就还欠我们6000亿美圆(按1937年比值)的债。即或是当时党的个别领导人放弃了国家赔款(计2000多亿美圆),也还有3000多亿美圆的民间赔款必须赔给我们。从主权考虑,钓鱼岛应尽快收回;琉球群岛本也是我国属地,总有一天也要争回来或让其复国。因此,从日本1874年开始侵略中国到1945年失败投降为止,各种侵略中国、杀害中国人的事件和我们反抗侵略的事件以及现在我们揭露谴责他们歪曲事实篡改历史和我们索赔的斗争,都应在中央电视台(最好是第一套节目)得到长期的、集中的、大力度的、引起轰动效应的报道,以激起国人的强烈爱国精神、民族自尊心和民族凝聚力,以便早日把我国建成世界第一流强国。

啰嗦了这么多,当否,请批评。

谨致崇高的敬意

杨开显

2001年7月28日

应制定处理日本二战期间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的法令

杨开显

在2003年“8•4”齐齐哈尔中毒事件中,日本在侵华战争失败前后弃置在中国境内的化学武器造成了中国1人死亡、40几人伤残的严重后果。此后,又陆续发现了侵华日军弃置在我国的众多化学武器。如2004年5月在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发现了侵华日军弃置的化学武器数十枚,同时又在该市富拉尔基区发现了毒剂桶;7月在吉林省敦化市莲花泡林场小河又发现了侵华日军弃置的化学炮弹,炮弹流出的液体伤害了2名儿童。近1、2个月来,仅在齐齐哈尔市就挖掘出了540几枚日本化学武器。不知道还会有多少日本化学武器给中国人民带来灾难,给中国大地造成污染!

其实,在此之前,从1946年8月至今,在中国各地频频发现的日本化学武器和有害遗弃物早就造成了数十起对中国人的死亡和伤残事件!中国人受日本化学武器的伤害何时了!?

日本在1931—1945年生产了7376吨化学毒剂,其中用于侵华战争毒杀中国人的有3729吨。它在我国19个省市使用了化学武器,用化学武器杀害了我国200多万人。日本战败投降前后,将化学武器等有害毒物秘密地抛弃在中国陆地和水域中,以便进一步毒杀和毒害中国人。据我国不完全的统计,日本遗弃在我国境内的化学武器有200余万枚、化学毒剂有100余吨,3000多名中国人为此受到伤害,毒害环境更无法估算。

按照1993年订立、1997年生效的联合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规定:日本必须在2007年前将遗弃在中国境内的化学武器和其他有害毒物处理完毕。中日两国1999年7月签署了《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日本政府承诺义务销毁中国境内的化学武器,以承担它对中国人民犯下的部分罪行。但日本政府实际行动与承诺表示有很大的差距,它并未迅速地、真心实意地、以有负于中国人民的态度地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来处理每时每刻都威胁着中国人生命的化学武器。它有意无意地推诿、敷衍、拖拉,致使联合国关于在2007年前将化学武器处理完毕的规定成为泡影。这主要是日本政府的态度问题。因为,就在2003年5月,日本法院竟然还驳回了遭受侵华日军毒气弹伤害的5名中国原告的赔偿要求。日本对中国人生命的漠视和践踏令世界人民和政府不解和愤怒!

为此,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出于国民人权和大国尊严的考虑,应采取毫不退让的立场。同时,应立即制定处理日本二战期间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的法令。

法令是否可以至少包括下面一些内容:凡是遭受日本化学武器和有害遗弃物毒害的中国公民,中国政府都将出面与日本政府交涉或支持受害中国公民对日诉讼,以获取与中国人尊严和生命价值相称的赔偿。同时,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也必须让日本政府赔偿。而在2003年“8•4”齐齐哈尔中毒事件之前遭日本化学武器伤害而未获日本政府赔偿的中国公民,中国政府除继续支持其对日诉讼外,应对其予以人道的关爱和经济的抚恤。要求日本在它本土建造处理化学武器的设施,对所发现的日本化学武器和有害遗弃物,由日本方面封存后运回日本本土处理,不应再运往黑龙江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区的托管库和在建的吉林敦化哈尔巴岭的托管库等处处理。因为,一则既是托管,就是受日本委托,为它暂时代管化学武器,而不是一直代管下去,否则就不叫托管库了;二则日本化学武器和有害遗弃物曾在我国19个省市广泛使用,若在中国本土处理,中国幅员辽阔,运输距离较远,运输技术相对落后,容易出现安全问题;三则因种种原因造成处理不慎或疏漏,将再次产生对中国人及其环境的毒害和污染;四则不利于日本对战争罪行的反省,因为它施毒于中国,却仍在中国处理,没有受到任何有关毒害和污染影响的实际的和心理的负担;五则日本的毒物在中国境内处理,于道理不合,与民心不顺,对中国人的心理有极大的不良影响。

基于此,日本自己的化学武器,当然天经地义地由它运回本土处理;而且从中国东北运往日本要比从中国大部分地区运往东北距离更短,因而安全隐患更少;同时日本运输技术和微观操作技术较中国先进,运输途中比中国更不容易出问题。此外,应坚持不懈地让日本提供弃置在我国的化学武器和有害毒物的档案和具体资料,包括埋藏地点、质量数量、毒剂类型等。对日本化学武器和有害遗弃物的处理,均应由日本提供人员、资金、技术、设备等,由日方人员作第一线的工作;中方人员负责有关审定、认可、监督、督促等方面的工作,也可向日方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作者系重庆市人民政府参事)

关于将“满洲里”更名的建议

重庆市政府参事室转国务院参事室和民政部:

1901年,沙俄修建的东清铁路西线段完工并建火车站。其进入中国的地方叫霍勒金布拉格(蒙语“旺盛的泉水”之意),汉语叫霍尔津(因旺盛的泉水涌出汇成霍尔津河而得名);距该地不远有一条叫胪朐的河,因此附近一带又叫胪滨。沙俄所建车站取名为Маньчжурия,准确译音“曼珠利亚”,近似译音“满洲利亚”,英语为Manchuria,意味着进入了中国的所谓“满洲”(Маньчжурия的俄语含义就是“满洲”)。因为俄语ри(利)也可译为“里”,故“利”也可为“里”,俄语я(亚)发音弱,后就忽略,故“满洲利亚”站就变成“满洲里”站。满洲里站周围9平方千米的地块划为铁路附属地,后以此为中心逐步扩大,渐渐地就将“满洲里”站名随意用来作为地名称呼扩大了的地盘。

1920年,根据黑龙江省长公署令,在扩大了的地盘恢复设胪滨县(1909年曾设胪滨府,后正名为胪滨县)。“九•一八”东北沦陷后,1932年日本侵略军扶持的伪满洲国下令撤销胪滨县,后设满洲里办事处,1940年又下令改为满洲里街,1941年再下令改为满洲里市。

由上可知,“满洲里”这个名称具有沙俄色彩,更具有伪满洲国色彩和日本侵略者殖民统治色彩。这是一个令中华民族屈辱的地名。经随意问询周围的同事朋友和出差哈尔滨时问询东北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同仁,均说看到或听到“满洲里”这个地名,就不由得想起“满洲国”,想起溥仪,想起日本侵略军,有屈辱之感;有的人还说,感觉“满洲里”这个地名好像是“满洲国”的名称的缩小版。

此外,在732。44平方千米的满洲里市居住的26万居民中,有汉、蒙、回、朝鲜、达斡尔、鄂温克、鄂伦和俄罗斯等民族,汉族占绝大多数,满族极少。因此,使用“满洲里”这个地名也并不与居住在这里的民族相对应。

鉴于此,特建议将“满洲里”更名,或恢复为胪滨这个地名。

有人说,是否应该考虑与俄罗斯的关系。这大可不必,因为这是中国的领土,是中国的主权。韩国把它的汉城改为首尔,考虑了与中国的关系吗?退一步,若要考虑,则可一地两名:俄罗斯可以叫满洲里;我们叫新改的名字。这如同世界上大量的一地两名一样:我们叫旧金山,美国叫圣弗朗西斯科;我们叫海参崴,俄罗斯叫符拉迪沃斯托克;我们叫钓鱼岛,日本叫尖阁列岛等等。

以上建议,当否,请批示。

重庆市科委科技志办公室总编辑杨开显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树立国家胜利意识,纪念抗日战争胜利日

我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取得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整整60周年了。那么,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是那一天呢?1951年8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通告,将原定于8月15日的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改定于9月3日,并规定在每年的9月3日对抗日胜利的光荣历史行为进行纪念。

可是,50多年来,我国除了1995年9月3日在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举行了一次小型的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纪念活动外,每年的9月3日似乎未按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规定举行纪念活动(但愿这是孤陋寡闻)。因此,全国人民鲜有知道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10年前,我在写《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是哪一天?》并建议对9月3日进行纪念时,问了周围一些高中级科技文化教育界人士和机关干部(其中一人还是九三学社重庆市市委委员),竟没有一个人能正确回答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是哪一天。这是令人吃惊、忧虑和没有血性的,因为“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欧美国家在每年的5月8日(英、法等众多国家)和5月9日(俄罗斯等众多国家)以及其他一些日子,都要举行盛大的反法西斯胜利纪念活动和庆典。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又在1995年4月19日通过了永久纪念“5•9”胜利日的法令。法令规定5月9日为全民最盛大的节日——胜利日,休假一天。每年5月9日举行盛大的阅兵式并鸣放礼炮,而且还在莫斯科的无名战士墓长明火旁设立固定哨位。

看看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反法西斯诸国,没有哪一个国家经历了像中国这样长达14年的血腥战争和遭受了3500万人的牺牲及6000亿美元的损失。而这些国家几十年前就建立了记录法西斯暴行的博物馆和缅怀死难烈士和同胞的纪念馆等,而且同时树立和强化人民的反法西斯的胜利意识,年年举行胜利庆典。甚至二战中的一些重要战役,它们也不忘予以隆重纪念。如2004年6月法国举行了诺曼底登陆的庆典活动,2005年1月波兰举行了奥斯威辛集中营解放的纪念活动。世界主要国家的元首和政要参加了这些纪念活动,纪念活动为举办国铸就了民族精神,赢得了国际声望;联合国也虔诚地参与了这类纪念活动。

我国现在是到了树立和强化胜利意识与树立和维护大国尊严的时候了。我们有“9•18”、“7•7”、“8•13”、“12•13”和“6•5”等被侵略、被占领、遭屠杀、挨轰炸的空前绝后的国耻日。对此,我们应该牢牢记住,因为如果忘记了,我们还会遭到第二次屠杀。但同时,我们也要灌输、树立和强化国家胜利意识,牢牢记住1945年9月3日这个全民族的盛大节日。因为这一天是扭转105年来我国反侵略战争屡战屡败局面的标志,是我国第一次赢得反侵略战争胜利的光荣日子。比起其他纪念日来,这个日子一扫我国遭受的浩劫、血腥、苦难和沉重,它可激人心、铸民魂、壮军威、扬国威,更能激发民族自豪感;它比任何其他纪念日更具有爱国主义教育意义。

因此,以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为契机,以后每年都应举行抗日战争胜利日的庆典。我们自己不讲抗日战争的胜利,不讲对反法西斯战争作出的贡献,难道能够指望别人来讲吗?而且这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和确立我国大国地位,增强我国国际影响力的大好事情。我们不应把我国抗日战争的胜利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反法西斯战争的整体胜利中割裂开来。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反法西斯的国家都举行胜利日的庆典,而独独我们不举行反日本法西斯的胜利庆典,这不是自别于国际社会吗?!而且,我国不理直气壮地举行抗日战争胜利纪念,则容易在国际上造成不良的印象,即抗日战争的胜利主要不是中国靠自己的力量赢得的,而是主要是靠美国、苏联等国的力量赢得的。

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主要是靠我国自己的力量,在国共合作、全民浴血战斗下取得的,是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胜利,是我们整个国家的胜利。因此,我们必须举行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活动。当然,我们在举行抗战胜利纪念活动时应该邀请援助过中国抗日战争的国家的政要、军人、有关人士和其他有关国家的政要及有关人士参加。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一些专家和民间人士认为应把8月15日定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这是不准确的。因为1945年8月15日是日本天皇广播投降书的日子。日本宣告投降后,在黑龙江绥芬河畔的东宁等地还有少量日军继续顽抗到9月才投降。而更主要的是,日本政府签署无条件投降书是在9月2日,中国政府也是在这一天书面签字确认日本无条件投降的。第二天,是9月3日,国民政府确定这一天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并举国欢庆3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1951年8月13日也法定地确认9月3日这一天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保持了法定纪念日的连续性、一致性和严肃性。此外,9月3日较8月15日的天气凉爽,它更适宜于全民欢庆、游行和举行阅兵式。

综上所述,建议从今年开始,每年在9月3日放假一天,全国全民举行抗日战争胜利的纪念活动;逢5或10周年,则放假3天,全国全民举行抗日战争胜利日的盛大庆典并举行阅兵式。

重庆市人民政府参事

重庆市科委信息中心研究员

杨开显

2005年2月3日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53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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