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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医事件背后的反思(三)

2012-08-27 07:11 作者:白莲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反思五: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王浩走了,年仅28岁,他的父母想生也生不出小孩了,何况是他们已经花费28年心血,即将得到回报的研究生。王浩在没有来得及与父母道别的时候,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走了,走得仓促,走得悲惨,多少遗憾,多少悲伤,不仅仅是王浩的父母才能体会到。面对同行的不幸遭遇,全国上千万医务人员义愤填膺,齐声呐喊: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还待何时?

医者是需要佛心的,正因为医者有佛心,才会为病人考虑,为病人提出善良的建议。但是,有佛心的医务人员却不能得到有佛心的病人及其家属,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理解和尊重,他们甚至利用“医者仁心”的弱点,大肆损害医务人员的名声、形象、利益,甚至拿医务人员的性命开玩笑,任意打杀……

近日,在街上,行人又看到了一起“医闹事件”:在某医院住院分娩的产妇,因为难产意外死亡,并且胎死腹中,产妇家属及其他人员,却在医院门口挂出了特长的横幅,黑底白字,上书“还我妻子还我女儿生崽进某医院无辜死亡”。这无理取闹,故意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到底要等到何时,才能熄事宁声,才能让医院真正回归到“安静、安全、有序、方便、高效”的救死扶伤的境地?

医务人员多么希望自己,踏进医院穿上白大褂,就有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自豪的、有尊严的职业荣誉感,能够大胆地开展各种高端医疗技术,或者用自己的心和智慧为病人解除危难啊!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医务人员不仅得不到应有的荣誉和回报,相反,社会上的各种丑恶现象,在医院愈演愈烈,搞的医务人员无法安心上班。

医务人员也是普通人,不是神,他们没有通天的法力,只有尽职尽责的义务。在各种法律面前,他们也有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维护健康和保障安全的权利。为何他们在维护病人生命安全,奉献自己的技术和精力的时候,还要担惊受怕呢?他们不是故意发生医疗事故的,即使有个别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熟练,造成了医疗事故,也应该由医疗和公安司法部门协调解决,不应该由病人家属或社会其他人员采取过激行为来解决。我国既然是法治国家,就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可是,出面协调或处理的有关政府部门人士,就显得毫无威力,他们来看一看、指一指、说一说,形式上的搅合有何作用呢?违法犯罪行为是必须动真格的,必须令行禁止的,决不能姑息,更不能纵容!(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令人痛心的是,少数干警或司法人员,就是制造“杀医闹医事件”的帮凶,他们只认钱不认法,并且仗着自己是执法人员,为某些闹事者壮胆(可能是病人的亲戚朋友,也可能是拿钱交易的幕后黑势力)。医院领导谁愿意得罪那些执法人员呢?唯有用钱解决问题。殊不知,每年赔偿病人数十万甚至上千万的人民币,是医务人员辛辛苦苦的血汗钱。他们平时加班加点,吃饭都是喊快餐,每月拿不到2000元工资奖金,交房租交水电费都应付不来,还要一个人顶两个、三个人的班。面对极少人发生的医疗事故,就要全院医务人员承担,那些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任劳任怨的人,就该当替罪羊吗?

虽然,每次发生医闹事件之后,医院在加强保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在各个角落安装了摄像头,保卫科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教育大家要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3月24日,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黑龙江省卫生厅在其网站上就发布了一份“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通知”。但是,医院目前每个科室上晚班的人太少,只有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还有探视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落实,缺乏严格的管理。还有医护人员编制不够,工作量太重,根本就没有多少时间去与病人及其家属沟通,加上医务人员自身的压力和困难也得不到及时解决,他们如何拥有一颗热情的、积极的心态去面对一切?

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是每一个医务人员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医务人员要用爱心、技术和能力去完成救死扶伤的医疗使命,需要一个稳定安全的医疗环境,需要一种相互信任支持的医患关系,需要一个身心健康的体魄,需要一种积极向上大爱无私的团体气氛。愿医务人员的基本需求能够得到及时满足,以利向更高层次靠拢。

反思六:严厉打击杀医闹医等违法犯罪行为

《健康报》上报道,“3月26日,针对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生被残杀事件,卫生部部长陈竺要求卫生部办公厅向黑龙江省卫生厅了解情况,要求严惩凶手,严厉打击残害医务人员的罪行,并请黑龙江省卫生厅代向被害和受伤医务人员家属表示沉痛哀悼和慰问。”政府有关部门对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还是重视的,关键是接下来的落实情况是不是得力,能够给医务人员一颗“定心丸”了。

严厉打击杀医闹医等违法犯罪行为,应从源头抓起,注重细节。源头在哪里?细节又在哪里呢?所谓事件就有受害方和被害方,在医疗事件及杀医闹医事件中,医务人员和病人(患者及其家属)都可能是受害方或被害方。当事件发生之后,应明确区分谁是受害方,谁是被害方,不能颠倒黑白,让任何一方胡说,或者使用暴力解决,应尽量把事件的影响或危害降低到最小甚至没有危害的程度。这就要求调解人员或执法人员秉公办事,不能因为人情或关系偏向任何一方,即追求公平合理,让事件双方认识到自己的责任或不足,有意识地避免类似现象的发生。当任何一方出现激化行为或不满意的迹象,处理者应想办法做通这一方的工作,让处理意见没有异议,即达到口服心服的效果。这样,具有公信力的惩处结果要及时公布于众,让社会群众认识这些事件的严重性,从思想上、行为上自觉规避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医院平时出现的钱包、手机、衣服、摩托车被盗,应该寻找偷盗者,不能熟视无睹!

严厉打击杀医闹医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加强各部门通力合作。杀医闹医等犯罪行为,不是医患关系恶化的唯一结果,它与社会种种不良现象或恶习有联系。即一些“打杀抢”事件不仅仅发生在医院,在其他场合也会发生,如网吧发生未成年人互相打杀的,曾经在医院接受这样的病例不是罕见;如夫妻吵架、邻居冲突、牌友冲突、师生冲突、同学同事冲突等等,都可能引起杀伤事件。因此,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是最主要的,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培养也是必要的,一些城管人员采取粗暴的手段致菜农骨折住院的也有。政府官员腐败,不体贴群众,压制群众不准上访。还有读书、就业、待遇等各方面不公平,导致各阶层人群各行业之间矛盾突出……小事件不关注,大事件得不到公正处理,久而久之,就没有人想通过正常途径解决了,即“求人不如求自己”的观念形成了,什么问题出现了,不是虚心听他人的意见或劝解,而是一意孤行,做了再说。这种缺乏信任、合作、友好的社会环境,必然导致各种矛盾的激化——不管是医院,还是家庭、学校、社区的某个场所,“打杀抢”是会时有发生的。如何避免这些恶性事件(犯罪行为)发生?公安、司法、检察及各单位团体,应通力合作,各司其职,该作何处理就作何处理,不能拖延,失去民众的信任。

严厉打击杀医闹医等违法犯罪行为,应从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全民素质入手。由于人们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在别人需要关爱的时候不会给予关爱,在别人呼救的时候不会勇敢地出手相救,在遭到攻击的时候又不会自我反抗,直到伤害群体的时候,还是沉默不语……这种麻木不仁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到头来还是顾不了自己,害了大家。一些“活在当下”贪图享受,不关心国家大事、不关心集体利益、不关心亲人朋友的人,连什么是对什么是错都不分了,哪还有“爱憎分明”的气概?社会要安定,国家要发展,离不开全体民众的素质提高。只有人人有文化、有修养、有志气、有道德、有技术、有责任,我们的社会才能安详稳定,我们的国家才能发展强大。

在杀医闹医现象频繁发生的时候,我们是否清醒地意识到:这件事情的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矛盾,需要我们做些什么?我及我的亲人朋友还有同事是否安全健康?当矛盾摆在那里的时候,我们是否主动想办法解决了?当我们无所事事的时候,是否说明我们的能力下降了?当我们的亲人有心理问题的时候,我们是否真诚去帮助了?当同样的事件在同样的场所反复发生的时候,我们是否该警醒了:行动起来吧!向一切假恶丑宣战,严厉打击犯罪行为!还社会主义社会一个安定团结健康和谐的局面!

(2012年3月30日)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479595/

闹医事件背后的反思(三)的评论 (共 8 条)

  • 读你
  • 大海之子
  • 神雨
  • 风语
  • 海虹
    海虹 推荐阅读并说 这个社会充满着暴戾之气,少数政府官员的衙门作风和官僚习气,鼓励了这种暴戾之气的疯长。如果,每一个老百姓都认为只有把事情搞大了才会引起各方的重视,那么,长此以往,我们的社会还有救吗!
  • 红秋叶
    红秋叶 推荐阅读并说 这件事情的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矛盾,需要我们做些什么?有升华,很赞!继续努力!
  • 大海之子

    大海之子三篇反思都看了。分析比较客观、全面。你的不少文章,都关注社会,关注人生,这是文学创作的源泉。希望继续努力。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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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莲

    白莲说实话,许多人看到医患关系紧张,都在互相指责和埋怨,很少从自身找问题。人与人之间需要平等对待、尊重、理解和信任,特别是医务人员应永怀一颗仁爱之心,主动关心和服务患者。将心比心,我们的工作做好了,肯定会赢得服务对象的满意!感谢各位老师支持和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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