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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官记(上)

2012-08-17 17:33 作者:一叶知秋927  | 5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告官记(一)

标签:一场官司的始末2009-03-1821:33

告官记(一)

九十年代中期,许多国营工厂举步为艰,妻的服装厂也是有活干两天,没活歇几天,到厂里也许又让

你回,刚到家又让你去,有时会歇半个多月,断断续续有好几年。

突然有一天,妻到厂里听说自己和几十位工友被单位开除了,并以把工龄关系转至街道办事处,(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理由是劳动法轨定的连续旷工若干天就可以除名。事实上是当时的厂领导以连续承包该厂数年,这几年

入不敷出欲甩包袱,她这几年买高档汽车,住豪宅,去英美游山玩水,还成为区人大代表,把企业当成

自己的私有财产,视工人如随意宰割的羔羊,因为除名可一分钱也不用给,而辞退要付经济补偿的,这

种事是不能容忍的。

这种除名的有效上诉期是三十天,可通知书到我们手中还差三五天就无法上诉了,我第一时间

诉状送至区劳动仲裁处。按规定这种处分应提前一个月有告知义务。

劳动仲裁处的二位先生忙碌的很,让我几乎等了一天才接待我,看过诉状后辗斩钉截铁的说:你

们这种情况上诉根本无赢的希望,这种事太多了,你看你们厂那么多人为何不告,厂里有法可依。我没

理睬他们的义正词严,只是要求他们立案,法律规定不立案须给出书面不立案缘由,依此可去法院起诉

。二人对视了一眼说你不是白费力气吗?我说这不用你们操心。

仲裁法规定审理时限是六个月,在五个半月后我接到开庭通知书。其实当时的国营企业这种情况

很普遍,但大部分都是对工人置之不理,也不给钱,关系不动,象这般明目张胆的将有几十年工龄的老

工人找茬打发了,不给补偿金甚至于拖欠的四五千工资都不给的简直是太霸道了。一个人当他将自己人

生的最好岁月给了这个企业,而当他快失去劳动能力,精神和肉体都以疲惫不堪时,你却将其抛入社会

,这还有人道吗?无人上诉那是中国工人太善良逆来顺受惯了,可如今是法律社会有法可依,不是文革

,我就是要以法律为武器打赢这场官司,为的是争一口气,当官的别小看普通工人。

二次开庭后,区劳动仲裁判决厂方即日内将妻的关系办回原单位,但厂里从此杳无音信。十五天判

决书生效后,我去区法院执行厅申请执行区劳动仲裁书。但区法院执行员对我的申请不以为然,一拖再

拖,原来厂领导有关系在区委,法官们和厂里领导都很熟,直到执行期满才告知我,此仲裁书无执行标

无法执行。我于是穷追不舍问执行法官那你们说怎么办,难道说区仲裁书是一纸空文,厂里违法不办理

复工你们法院也无可奈何?逼的执行法官只好说你起诉打官司吧,我通知立案厅接你这案子。

于是我开始立案申述的程序,几天后我把立案所需的材料送到立案厅。当时屋子里有十几个穿法官

服的工作人员,一位五十多岁的接待了我,看过申述状后义愤填膺,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连说这象什么

话,那有这样的领导,当即表示会尽快立案,要我一周后到法院听结果。

我满心高兴回家,却不曾想一个星期后再去法院立案厅,所有工作人员全说不知此事,而且所有立

案材料全不见了,找那个法官也找不到了,甚至有法官瞒怨我将立案材料随便给人,这简直是滑天下之

大稽。我无法辩找出那天的法官,可我是在立案厅上交的申诉状,是给了穿制服戴国徽的值班法官,怎么如

此荒唐之事让我遇到了。我没有着急理智的问工作人员那该怎么办,他们说你只能重新写申述状,一星

期后,我再次将立案材料送到立案厅,可值班法官却说此类案例没见过,无法立案。

无奈之下我只好在每周的院长接待日找到当时的区法院院长。

他先是也讲这种情况特殊立不了案,让我找劳动局,我当即表示劳动仲裁等同法院判决,如果你们

都对企业的违法无能为力,我们老百姓还能指望谁。我明确表示,如区法院无法立案,请书面答复,我

亦可按程序上告,见此院长才答应立案。

立案后民厅又是在审理期将满时开的厅。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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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官记(上)的评论 (共 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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