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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书

2012-03-25 17:30 作者:落花流水  | 5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检讨书

学生去课《西方法律思想史》一节,故吊垂先生之点名册,学生自感惭恧。先生疑:何不课?学生曰:无由。去课之列,或因鼽嗄,或因腹疾,尚可宥恕,而无由之起,则乏善可陈矣。沿先生之课律,学生当兴娱于同窗,以赎予之过。然予心有余而力不足,弟子讷而不辩,愚而不慧,拙而不巧,恐葸揶揄于等侪。于是告与先生,以检讨书易之,先生阔然而诺。兹俯首亶诚深思,检失讨错,追过而改,临书自训。

弟子蒙幸,求学之途,有遇先生。先生贤德,授人以道,博人以文,约人以礼。先生尝授之《法理学》,时隔半载,今又授之《西方法律思想史》,洵然可谓。自是以来,习《西方法律思想史》,叹圣人之思想之弘变,其思想之境界,非予等所能及也。今人已下圣人甚远矣,讵思想想远邪?从善者为表,近贤者为师,学之无涯。学生习之《西方法律思想史》,且有先生善诱,学生必毓法之思想,沐浴清化,融乐其中。今学生去课,有愧于心。

夫入太学受法之日,已圈二岁。论今之法度,贤者凗然侘傺。何也?邦内之法如无翼之鹬鸵。法当与时相转,与世相宜,剀实切理。若法存异议,屡而修之,乃法理之违忌也;若冗法末例,搁而置之,又法理之违忌也。明张居正云:“车之不前也,马不力也,

不策马而策车,何益?法之不行也,人不力也,不议人而议法,何益?”哀哉!百姓宁以死求理,不以法求理,可窥法之腓弊。朋党相匿,霸令强行,岂非人事哉?学生驽骀,常疑正法之效,觉予其微,望而却步,敬而畏之。今学生去课,有愧于心。

柏拉图云:倘生而具律之秉赋,则可弗受法之羁束。盖世无存大智之人,或屈指可数,必趋次善之法也。予乃一介书生,处蹇学而踟躇,浮学而多躁,处糜氛而迷志,媕娿上下,空抱志而未行,多负前学。今学生去课,有愧于心。(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学生有感于太学之课,今嬉作《上课铭》,以释予怀,其铭曰:课不在烦,前往则行;点不在名,答到则灵。斯是大学,惟其闲逸。老师喓喓讲,学生呼呼睡。身书在教室,心神早在外。可以看小说,玩手机。无作业之忧虑,无惩戒之掉胆。考试有妙招,及格兴致高。惘然曰:大学何求?

学生顿首拜之,鹏程漫漫之路,聆先生谆谆之导,谨表书以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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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书的评论 (共 5 条)

  • 墨白
  • 浮光。
  • 紫霞仙子
  • 惜缘
  • 诗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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