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永远风行的挂旗船(41)

2018-02-09 21:32 作者:宜昌石头  | 6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永远风行的挂旗船(41)

笔者读过宜昌很多关于聚福洋行的史料,但十分郁闷的就是,没有任何一篇文章对读者解释过聚福洋行并不是法国的,宜昌的聚福洋行码头也自然不是属于法国商人的,那福源、福来、福同三艘新轮船虽然悬挂着法国国旗,其实还是黄锡滋和他的合伙人(全是民族资本)经营的。因为黄锡滋和法国人还签有一份密约。根据密约,永兴洋行实际上不出分文股金,每年收3万两(按月收2500两)白银作报酬,成为他们的合作条件,允许黄锡滋的轮船悬挂法国旗,福记航运部也可以摇身变成了法国聚福洋行,这无疑是史无前例的。但是在军阀混战的岁月,在“百姓怕官、官怕洋人”的那种畸形社会中,通过弄虚作假,能够得到法国佬的庇护,无疑是一条捷径,黄锡滋也确实赚了不少银子。

黄锡滋从身家几十万的富商到几百万的巨商,除了煤矿里的黑金,就是那三艘轮船给他吃创造出来的。但是,不单单是现在有羡慕嫉妒恨,当年也有红眼病的。1927年,法方派驻中国的相关方面人员在弄清了这家中法合资公司的实情后提出,聚福洋行应有法商三分之一的股份才符合《中法商约》规定,否则不予注册。于是经过谈判,在那一年的11月26日,双方重新签订合约,另一家法商吉利洋行改替永兴洋行出资,将重庆、汉口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作价7万两白银,以固定资产方式入股,聚福洋行正式向法国外交部备案,于是,聚福洋行就变成了真合资了。

且慢,事情的表象虽然是那样的,可实际上双方还另签了一份密约,法方所说的那三分之一的股份依然是假的,法方用以出资的土地房屋并没有过户到聚福洋行名下;所以私下里双方商定:中方自然没有那些不动产的变卖、抵押等处置权,法方自然也不享受、不承担聚福洋行盈亏所涉及到的权利与责任,每年仍然收取挂旗费3万两。双方一直合作愉快,直到1940年黄锡滋因病早逝,1941年聚福洋行找到了更大的金主,所以就和法方说拜拜,聚福洋行的轮船自然也没再悬挂法国旗,1942年7月1日,聚福洋行正式更名为强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那位担任过《炎黄秋》杂志社副社长、总编辑的吴思写过《潜规则》、《血酬定律》等书。据说那两本书自出版以来一直高居各大书城销售排行榜之列。 2013年《潜规则》更是荣获“第八届中国作家富豪榜·最佳经典畅销书”,引发各种媒体对社会现状的热议。他写的最好的《血酬定律》的介绍说,解释了从皇帝到小民,每个阶层各有不同的利害考量与自身独特的生存策略。在治乱兴衰的历史表相下,其实有一些潜藏运作的法则在暗中操控一切,吴思认为,那些法则不仅塑造了社会制度的样貌,也深深地影响着人类的行为与思考模式。

《血酬定律》一目十行的翻完了,似乎没留下什么印象,倒是对他写的那篇《洋旗的价值》很感兴趣,因为他列举的例子就是黄锡滋的假合资:“说到这里,我们也明白法国吉利洋行靠什么赚钱了。他们私下倒卖给聚福洋行的,乃是法国政府向本国公民提供的公共产品——公民安全。……享用公共产品很容易搭便车。公民已经为这些产品纳过税,付过钱,要求军队和兵舰保护的时候就不必另外交费,军费已由法国的全体纳税人分摊了。正因为这样,吉利洋行只要按常规纳税,就可以享受昂贵的服务,并靠私下出售这种服务赚大钱。而法国政府则要严格把关,生怕中国人冒充他们的公民,赚法国纳税人的便宜。”吴思的言下之意就是国人同样通过纳税等方式支持了政府,但当时的中国政府却没有对国民提供相应的保护。(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3959454/

永远风行的挂旗船(41)的评论 (共 6 条)

  • 鲁振中
  • 淡了红颜
  • 春暖花开
  • 江南风
  • 襄阳游子
  • 老党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