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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第二十六章:一场法与权较量(二)

2018-02-03 10:21 作者:念人  | 10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四)

第一次陈香香现场录像放完了,公诉人随即拿出在银行转出转入的单据,展示在潘沿美面前。然后问:“潘沿美,你看清楚了吗?”

此刻,在证人铁证面前,潘沿美没有说话,只是慢慢地低下傲慢的头,不作声了。

审判长接着说:“公诉人现场调查继续。”

公诉人说:“潘沿美,你在任职期间,你利用职权批款给局直属工贸公司,过后,该公司分别给你送上一套别墅,代号403;一套是复式楼房,代号503;你说呢?”

潘沿美看到调查人员对房子的代号都了如指掌,肯定是陈香香提供的材料。于是,只好以低头默认了。(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公诉人说:“王学瑞母亲病重,需要入院急救时,他要求批借500元,你拒绝批借,造成其母亲死在家中。你为何不同意批借呢?”

“因为,王学瑞是立案审查人员,所以,我不同意借。”潘沿美说。

“难道立案审查人员,就见死不救吗?”公诉人员斥问。

潘沿美知道理亏答不上来,又装出低头不语的样子。

“你为何指使陈香香涂改王学瑞房改档案,从而劫走王学瑞的房子?”公诉人问。

“王学瑞被立案审查,就应该收回局里分给他的房子。”潘沿美回答。

“房改政策有这样的规定吗?被立案人员就不需要吃饭睡觉吗?”公诉人反问。

潘沿美又知道理亏,再次以低头默认。

“你为何指使刘曹苞黑衣党开车撞死王学瑞女儿王梅梅?”公诉人责问。

潘沿美一听到人命案,心里就紧张起来。但是,他考虑到刘曹苞己经被捕入狱判刑,判刑前也没有揭露此事。于是,他将计就计说:“我没有指使他开车撞死王梅梅。”

“看来,你又想狡辩?”公诉人说。

“我不是狡辩,是他自己指挥黑衣党开车撞死王梅梅的。”潘沿美看到刘曹苞己经是半死不活的人了,就把责任推给他。

“是你指使还是刘曹苞指使?老实说!”公诉人大声问。

“是刘曹苞!”潘沿美紧接着说。

工作人员,请放刘曹苞现场录像。”公诉人说。

不一会儿,刘曹苞的现场录像出现在庭审屏幕上。从录像上看,刘曹苞不像在省乡村局上班时那样风光了,光秃秃的头,脸上长出乱七八糟的胡子,穿着囚衣,看上去是调查人在狱中进行审讯调查的。这时,一位男审讯调查人在现场问:“刘曹苞,你为何开车撞死王梅梅?请你老实地回答。”

“王梅梅是王学瑞的女儿。因为,王学瑞反对潘沿美腐败行为,与潘沿美作对,潘沿美想整死他全家人。所以,他叫我找一个机会,开车撞死王梅梅,然后,再撞死其老婆周兰兰。”刘曹苞说。

“刘曹苞,你说的是否属实?”男审讯调查人员问。

“属实!如果有半点虚假,我愿意负法律责任。”刘曹苞进一步表示说。

“这次调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问题?”男审讯调查人问。

“没有!”刘曹苞认真地回答。

“好!这是一份现场记录,你认真阅读后,如需要修改的可以修改。然后,签上你自己的名字—刘曹苞。”男审讯调查人员说。

刘曹苞现场调查录像放完后,公诉人员接着问:“潘沿美,证据确凿,你还想再次狡辩吗?”

潘沿美看完现场调查录像后,装出委屈的样子咆哮说:“刘曹苞,你是一位疯子。”说完,又低下头来。

庭审两个多小时,已是上午十一点三十分钟,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

(五)

经过海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经查实,潘沿美利用职权贪污受贿达一亿三千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到重大的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滥用职权对干部打击报复,致使四人死亡,手段恶劣;同时,道德败坏,长期包养2名女人,与107名女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影响极坏。三罪并罚,依法判处潘沿美死刑,缓期两年。没收其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案犯梁大庆,在潘沿美腐败集团中扮演军师角色,为潘沿美贪污受贿、打击迫害干部出谋献策,致使四人死亡,应负一定责任,依法判处梁大庆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

同案犯林魁,是潘沿美腐败集团中重要干将。曾捏造事实打击陷害干部,致使四人死亡,负有一定责任;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300万元;道德败坏,包养情妇,生育6个孩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影响很坏。依法判处林魁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二年。

同案犯邝水扁,是潘沿美腐败集团主干将。曾积极协同潘沿美策划多起打击迫害干部王学瑞事件,致使四人死亡,其中违规拘禁刘慧,并强奸刘慧,迫使刘慧跳楼自杀。邝水扁身为纪检人员,执法犯法,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邝水扁已身亡,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年“法”与“权”的斗争,九年“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终于划上了句号。回头九年的岁月,王学瑞感叹甚多,潘沿美利用职权大量贪污受贿,公开对反腐败干部打击迫害,让妻求官;邝水扁利用职权违规对女干部双规,肆意妄为强奸女干部刘慧至死;刘曹苞现场指挥黑衣党开车撞死王梅梅;陈香香公开劫持王学瑞房改房等,这一切中的一切,明明在光天化日之下作案,又是大案要案,为何拖拉了十五年后才解决呢?这个迷,只能让特色社会来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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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第二十六章:一场法与权较量(二)的评论 (共 1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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