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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译注》前言

2018-01-26 12:22 作者:杏林鸿雁  | 13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前言:

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是大自然么?若是,天地置于何地?显然,老子的“自然”,非现代意义的囊括天地万物的客观自然。按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排列顺序,应该是“自然大、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才符合逻辑,然而老子为何说“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与“人”“地”“天”都是客观事物一样,道所“法”的“自然”,肯定是具体事物。神秘玄妙的东西一定不能“法”的。于是,引发了老子的“自然”到底是什么的疑问。

自,《说文解字》曰:鼻也。自然者,鼻子的样子也。鼻子什么样子,能得到老子这样的推崇呢?原来,道法鼻子呼吸的样子啊。驳曰:然,《说文解字》曰:烧也。依尔之言岂不是“鼻烧”也?非也。《康熙字典》里关于“然”:“又《广韵》如也。”老子曰:“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故老子的“自然”,鼻子呼吸的样子也。

老子乃“导引”高手。所谓“导引”,就是“习常”,就是“气功”,就是“修身”。“导引”讲究鼻息。通过鼻息,老子领悟出了“道”之真谛。故呼吸之功为莫大焉。所以才有“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的至理名言。呼吸之间,老子得出如下:

(一)论证了“道可道非常道”的真谛。《内经》有言:“阴阳者天地之道也”。《易经•系辞》言:“一阴一阳之谓道”。所以,古人先贤眼里,道就是阴阳,阴阳就是道。老子练功时,从鼻息中悟得“道”之真谛:呼吸一如阴阳,若呼气是阳,那么吸气便是阴。(当然,若定义为呼气是阴,则吸气就为阳。)所以道就像自然--就像呼吸的样子。呼气时,不能吸气;吸气时,不能呼气;“道”就是吐纳(阴阳)之综合,可是吐纳又必须分而行之。纳之尽时,吐便是“道”;吐之尽时;纳才是“道”,吐纳皆道又都非常道--都不是永恒不变的道,于是老子发现:可以字而文之的“道”,就一定不是永恒之道了。

(二)论证了矛盾对立的双方相互转化的规律。即:“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通过“自然”,老子发现,若呼气为阳,那么在阳尽之时必定要转化为吸气的阴。于是老子发现这是世上普遍的矛盾转化的规律。老子强调的是美恶在一定条件下的转化关系而非强调美与恶的对立关系。于是,老子进一步描述有无、难易、高下、音声、前后等转换关系了。(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三)论证了道的“运动”规律,即:“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呼气之极时,“道用”几乎毫不费力地转化为吸气,得出“弱者,道之用”的结论。呼气之极,道用一定是逆着呼气的方向而动,转为吸气的。于是,老子得出结论:反者,道之用。

(四)论证了“无为”与“为”的辩证关系。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鼻息,一呼一吸。恰如一阴一阳。人的一生,鼻息九成以上为下意识的、没有上位者指挥的呼吸运动,暗合“无为而无不为”--因为只有呼吸了,身体万物才能有勃勃生机--“上位者”无为而万物无不为。需要之时,“上位者”--大脑,也可指挥,而用力吐纳,可以理解是“为而不争”。于是,老子在第二十三章告诫:“希言自然”。人的鼻息,不可以刻意而为之。若刻意用力呼吸,就会头晕难受,甚至发生晕厥。由此,老子得出“上”无欲无为的重要性。紧急时刻,需要之时,人当然要用力呼吸,以保证足够的氧气。否则,难以有战斗力。老子通过这种现象得出圣人的“为”也是必要的,为是无为之资。

(五)发现了“呼吸”乃天地万物普遍的现象。故言:“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爵而常自然”。故老子在第六十四章说:“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也”。真的明白了老子的“自然”--呼吸,以为也就掌握了《老子》的精髓。“自然”时,欲呼气,必先吸气;欲吸气,必先呼气。所以,第三十六章的“将欲翕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也就好理解了。

人法地。地,何法之有?地,循环的样子。春夏为阳,秋冬为阴,而阴阳,不正是天的样子么?白天为阳,间为阴,于是地法天。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于是老子自然而然地逻辑推理递进:天法道。天之阴阳,毕竟没有人之鼻息形象而生动,因为人有“为”和“无为”。呼吸吐纳的样子实际上是最深刻的“道”的反映了。于是老子进一步结论:“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不能理解为“道,效法自然”。因为道在老子的眼里已经是高贵无比了。还是看看老子是怎么说的吧:“万物归之而不知主,可名为大矣。”所以,道不可能效法什么具体的物,道也无需效法谁。从老子的“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的排列顺序,可以认为:老子眼里的“道”高贵无比。所以,“道法自然”理解为“道效法自然”就是谬误--除非“自然”为最大。而老子已经把“自然”排除在“大”外了。无论“自然”怎么理解,道都不可能效法它。

“道法自然”的“法”,不是效法的法,而是《康熙字典》里法的“又象也”的“象”。即道就像自然,道就像呼吸的样子。既然庄子说道在蝼蚁中、道在杂草中、道在屎溺中,那么道当然也就在“自然”中--在呼吸中。老子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我们看到的是“人--地--天--道--自(人)”之循环,完成从被动模仿到“自觉革命”的过程。原来求天求地,不如求己啊。正因为如此,较之于天地而微不足道的人,老子才有这样的感慨:“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至于有的版本“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的“王”,以为不过是后世犬儒篡改所为。莫非“王”吸浊气而呼仙气不成?故《说文解字》曰“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道德经》本名《老子》。通观《老子》,文笔似行云流水,思绪如天马行空。习常场景描述与心得感想交叉,修身齐家与治国理念齐飞。《道德经》之名,以为有违老子本意的。对于“道德仁义礼”,第三十八章这样描述:“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老子眼里,“道”为纲,纲举目张。的确,打坐习常之时,无欲无为。此时,哪里需要什么德仁义礼呢?德仁义礼对无欲无为的打坐习常之人又有什么约束呢?《老子》里,有很多浅显但义理难懂的文字。一旦结合“导引”之修身养性,似乎又都是好理解的了。以为都是“导引”场景以及心得的描述。由是,又调息抱一、修身养性而成书的《老子》,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精妙,也就不足为奇了。

关于“善”,老子用得最“滑头”。如果说第八章的“居善地”等还比较好理解的话,那么第六十二章的“不善”,简直就是老子在“逗你玩”了:“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赞誉美言可以换回尊敬。善行可以获得敬重。不善的人怎能舍弃它呢?”这样的译文你能满意么?能不带着疑问么?美言善行难道不正是社会要求的好人好事么?所以,老子的善与不善,通常是有深刻的哲学意义的。而非世俗的善与不善。一定要结合上下文的语境,才能加以理解。于是,第二十七章的“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以为也就比较好理解了。

关于“玄”,在充分理解了老子关于“玄”的定义后,本译注以为对《老子》的“玄德、玄牝、玄览”都有了较为清晰且逻辑明晰的解释。

后世对老子的评价,多脱口道:“无为而治”。以为这是老子的核心思想。然而,若“为”是阳,“无为”则是阴。一阴一阳之谓道,老子怎么可能只有一个方向的强调呢?故老子言:“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圣人也是有“为”的,只是“不争”而已。

由“道法自然”以及“大”而感慨:古汉语以字为基本单位的。正如文物修复“修旧如旧”为上一样,以许慎的《说文解字》及《康熙字典》为准绳,尽量精准到每一个字,尽量还原老子的本义,杜绝擅自肆张,为本译注的宗旨。本译注以民国十六年二月上海医学书局出版的丁福保的《道德经笺注》为蓝本。以其繁体字《道德经》原文开始,然后逐句译注。由于原书只有章节而没有目录标题,于是以每一章开头的第一句原文作为目录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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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译注》前言的评论 (共 1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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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襄阳游子
  • 心静如水
  • 鲁振中
  • 淡了红颜
  • 浪子狐
  • 江南风
  • 纤纤柳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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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亓方文
    亓方文 审核通过并说 许慎的《说文解字》及《康熙字典》为准绳?都要比先秦晚很多啊,古文字义准确理解,难甚!可参而已
  • 杏林鸿雁

    杏林鸿雁一直怕盗版,故书成后首发于此。《老子》书成两千五百多年了,原先太熟悉而不屑解释的“自然”,因岁月的流淌,变为文人们肆意发挥的“自然”了。倒是应了老子之言:难易相成——最简单的东西变为最难理解的“玄而又玄”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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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杏林鸿雁

    杏林鸿雁回复@杏林鸿雁:那就以你为标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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