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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风行的挂旗船(6)

2018-01-18 08:38 作者:宜昌石头  | 10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永远风行的挂旗船(6)

公元1644年是明思宗崇祯十七年、清世祖顺治元年,也是大顺朝(李自成)永昌元年、大西朝(张献忠)大顺元年,黄历(黄帝纪年)四三四二年。那一年的七月初八日,仅仅数十万铁骑入关、占领北京城的满清政权发布诏令,指责明王朝行“弊政”、“疵政”,加派“三饷”害民:“前朝弊政,厉民最甚者,莫如加派辽饷,以致民穷盗起,而复加剿饷,再为各边抽练,而后加练饷。惟此三饷,数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承诺大清朝“凡正额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剿饷、练饷及召买米豆,尽行蠲免”。

清圣祖康熙皇帝(1654-1722年)的功绩中最为被史学家吹捧的就是康熙五十年(1712年)做出的“盛世滋丁,永不加赋”的决定。说的就是在盛世下国家富裕了、有钱了,为了大清国的人丁(劳动力)兴旺,为了百姓安居乐业,永远不再增加农业税。但这仅仅说的就是“按丁纳税”,却不包含其他的收费。”那位明末清初的大儒陆世仪(1611-1672年)就指出过:“朝廷岁漕江南四百万石,而江南则岁出一千四百万石。四百万石未必尽归朝廷,而一千万石常供官、旗及诸色蠹恶之口腹。”这就是实证。

为了阻止各级地方官吏的层层盘剥,雍正(1678年-1735年)登记后改费为税,这就是所谓的“火耗归公”改革。这项改革的性质就是“加赋”,而“归公”等于承认了“加赋”的合法性,而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是与“永不加赋”的承诺相违背的。陈其元(1812-1882年)的《庸闲斋笔记》就记载:“当时议者,谓今日正赋之外,又加正赋,将来恐耗羡之外,又加耗羡。”也就是质疑费改税后,又会有新的收费产生,而且越改越多,历史告诉我们,这样的忧虑将很快成为现实。

乾隆皇帝(1711-1799年)是中国历史上实际执掌国家最高权力时间最长的皇帝,也是开创了康乾盛世的领导者。苦于自己把国库里的钱花光了,囊中羞涩,为了增加国库收入,就开启了“捐纳”之门。其实,这种以“捐”为名、卖官鬻爵以弥补财政亏空的行为在康熙朝就有过:史载,一年之内,仅在山西就卖出1300个县丞职位;一年半就在甘肃卖出了1700个县丞职位,而当时全国只有不到2000个县,开的都是空头支票。康熙所做的,不过就是将“捐纳”作为正规制度进行了规定:京官自郎中以下,外官自道员以下均可纳捐。

乾隆皇帝还首创了“议罪银”制度,允许犯了错误、被人告了刁状的各级官员用银子赎罪,至于多少则可以商议和讨价还价的。那是以皇帝为首,以和珅(1750-1799年)为总负责人,以全国官员参与的大肆贪污、情节十分恶劣的攫取财富的一种骇人听闻的行动。到了嘉庆(1760-1820年)时代,先是和珅被杀、后又停止了“议罪银”制度,还整治吏治、镇压白莲教起义,但财政依然空虚。为此,嘉庆又一次大开捐纳之门,捐生数量高达22万人,这也成了清朝由盛转衰的一个标志。(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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