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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

2017-11-25 23:26 作者:武小光光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那时候,还在高中。那时候会早恋,喜欢一个女孩。很漂亮的一个女孩。蓬松的头发,长长的,没有其余女生的发梢带有清香味,只是干净。会留有刘海,并不整齐,那种长短不一的生长,有些枯燥的飘在睫毛上。眼睛很大,我总是觉得你能看到比我更多的东西,我问过你,你说没有。笑着说:“自己眼大无神。”其实,就是不肯多用心的姑娘。你脸蛋软软的,有种棉花糖的感觉,粉噗噗的。鼻子小巧,嘴巴嘟起来嫩嫩的。手小小的,走路总是不安分,蹦蹦跳跳。笑起来就像街道橱窗飘出的鲜奶油味道,甜蜜温暖。

你,你是唯一一个可以让我讲出爱的人。或许哪天我的癌症严重到再也见不到你,希望现在你的男朋友可以比我更好的照顾你。如果我没有那个该死的病,我也不嫉妒你身边的人不是我。我知道,那是个比我更优秀的男人和你共度余生。

第一次见你,就是看见你的笑,慢慢了解你的字,知晓你的才华,你是那种很厉害的人,后来慢慢平淡,学习成绩总是有些吃力。小学的你,文采可以好到获得全国作文大赛一等奖。我相信你要是坚持写东西的话,可能会成为比我强很多的人,会成为很棒的作家。

你的字很漂亮。娟秀明朗,为了喜欢,我临摹你一学期的笔体,后来,人们看见我的字就说像你,我笑着说:“这就是缘分吧。”我记得你陪我晚上走过的那段路,记得你36码的鞋子,记得你说话的语气和神情,记得你生日,阴历十一月二十二号,很好记。和我喜欢的作家朱自清先生同一天。我也记不得是你让我记住先生,还是先生让我记住你。

你是从小到大可以清楚记得我生日的人,也是几年送我生日礼物的人。我有一件大衣,是我补习那年你送到学校给我的,我穿了四年,钱,至今我没有还给你,有机会的话,我也想送你一件。你也是这么多年让我记得生日的女孩。

我第一次吃西餐,第一次收礼物,第一次和女孩回家的路,都是你。后来,你工作了,我还在念书。我们之间渐渐少了联系,但是我还是会想你。我知道再也不会有人,在我颓废狼狈时,会及时的叱责我:“这不是我认识的那个你,你要放弃了,就太让我失望了。”再也不会有一个人,站在教室门口,等着我出来了。我看着你来,看着你走。(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深夜,失眠了。打开网易云音乐,听着最爱的歌。恩,我想你了。我们认识六年了,六年前,一眼回眸便是终身。如今,错过了也就错过了。我知道在不长的日子里,你就会穿上婚纱、结婚生子,而我也会,娶一个无感的人开始余生。我在15岁的年纪遇见你,在21岁的日子里写下最后一封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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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的评论 (共 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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