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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吟(十四)——我所认识的天津青年作家段家军

2017-11-13 17:21 作者:周静华  | 11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鲜花离不开牛粪。

鲜花的美丽和芬芳,都是牛粪的无私奉献和无私的培育成长起来的。

牛粪把它全部的爱都给了鲜花,世间没有谁可以和它比的 ,也无法替代它的。牛粪喜欢默默无闻的在后面辛苦的劳作,到最后它把它的最后的一点养料 和爱给了鲜花。

然后和大地融为一体。人们在享受鲜花的芳香和美丽时,不会记得牛粪的功劳和它的存在,把赞美的话语和荣誉都给了鲜花。

生活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得眼睛。(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家军的故乡处在冀中大平原的腹地。用他的话说,大平原上全是土。他说,故乡的土地很有特点,以白马河为界分为两种土质,白马河东岸是黄土,地里种满了枣树、小麦;白马河西岸是沙土。地里长满了瓜果梨桃、大豆花生和红高粱。这些庄稼混合成了一种特有的乡土气味。

由此,家军笔下的田园也充满了灵性:秋两季,妇人们做饭都不用进菜园子,而是消失在庭院里,不消一袋烟的工夫,茄子、辣椒、火柿子、黄瓜、豆角啥的,七个碟子八个碗的就都装满了。

静中有动,动中有静,虽写的是静物,可因为有了“绿色原野”,乡村一下子就活起来了。就连村妇们摘个菜也被家军写得充满生机。如果不是地地道道的白马河人,如果没有对家乡的无比热爱,是难以如此详尽的。

思乡之情,人皆有之。

可家军偏说故乡对于他“没有啥特别的情分”,这乡情似乎淡得不能再淡,但对故乡的各种瓜果蔬菜却念念不忘,还写得还那么富于情趣,无形中透露出用情之深,浓郁的乡情偏以平淡出之,正是他散文的一贯风格。

想了解一个作家,你就到他的作品中去寻找吧。在他有意和无意之间,总会有内心的流露,没有谁能够彻底掩盖自己的思想和经历。当然,这一切正是通过阅读实现的。有阅读才有沟通,才能让读者的心灵和作家的作品意境相融合,才能体现出一个诗人及其作品的魅力和价值。

读家军的散文,你不知不觉地就会陶醉其中,进入到“沉醉不知归路”的境界。令人陶醉的首先是字里行间的浓浓乡情。对家乡风物的熟稔是浓浓乡情的直接体现:小村家家养狗,有陌生人进得村来,必有狗叫,恶狠狠的。主人吼上一句,那狗立时就懂事般闭上了嘴巴,合上眼,往地上一趴,舌头伸出嘴外,哈哧哈哧的。无论你啥时候进得村来,都能看到有一小群男人捧着饭碗蹲在街头巷口,好像小村的人一天到晚都在吃饭似的。

这是寻常百姓家的温情。

散文中有了人,有了情,散文就活了。

亲情爱情与乡情融为一体,我们又咋能不情陷其中呢?

家军是位爱读书、善读书、勤思考的人。

阅读使家军的心灵世界真诚而丰富,阅读使他的心灵世界敏锐而开放,这也就使得他能经常接收到外界的各种丰富的暗示。他的读书之悟是诗意与明亮的,他总能捕捉到透明的诗情而行诸笔端。

正因如此,家军的语言仿佛牛乳中洗过一般,总是那么晶莹与透亮。

有意味的是,家军还在对作品的阅读与品评中悉心揣摩散文的写作规律,上升到理性的概括。他自称写文章是和“想象的友人”闲谈,“只是我的写在纸上的谈话”,他的文章带有家常闲话的随意性和亲切感,所谓“信口信腕,皆成律度”,随兴而谈,毫无拘束。

家军善于世人所不言的小题材,信笔写来,皆成风趣。要么写的是故乡的风物旧景,要么写的是故乡的风味小吃。可这些故去的人、静态的物、饭桌上的吃食在家军的笔下竟都充满了灵性。你若问他们吃的啥,一个说肉丝卷饼,一个说红烧肘子酱白菜。你也可以逗逗他们,捧着金饭碗开会哩。那抿着嘴巴不出声一边偷着乐的,是村姑。说你也来说几句的是少妇。冲着你和气地笑,请你进屋坐的,一准是小村中的长者。他们那种真真切切的笑,让你觉得一辈子也不会有啥烦心的事。

由此可见,以质朴的语言对民俗的东西忠实的记述,以存野趣,以独特的审美标准去表现,使得家军的散文野趣转化为雅趣。

活脱脱的灵性是家军散文让我喜欢的原因之一。

家军并不看重用“纯粹口语体”写的散文,他的语言是一种以口语为基本,再加上欧化语、古文、方言杂糅调和的语言,涩而有味。而其学识之渊博,令人吃惊,可以说已达到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其散文,常常在中外古今、广征博引之中来论述问题、阐明事理,而这种论述和征引又是那么的自然,信手拈来,毫无吃力之感。

家军的散文具有强烈的独有性,除了具有一般散文的精辟内容、浓烈真情、优美语言、深远意境外,他的语言独具特色,其舒展自如,充满张力。有种 “滴露水里,藏着我钟情的万道光芒”的深刻,又有种如沐风的洒脱。

那是地道的白马河语言。那语言洒脱不羁、天马行空,但在阅读中,不会给读者造成负担,反而感到另类之美。

读家军的散文,就象坐在“河畔人家”中,听主人自由的,有趣的、温煦的闲谈,形成一种“名士谈心,野老闲游”式的自然节奏。

那感觉,真的如同把果树和花种在天上,在仰视中,看另类风景。

家军是一位颇重雅趣的作家,然而他笔下的雅趣往往脱胎于野趣,在他创作的散文中,曾多次不惮其烦地介绍了故乡的风土人情及大洼里的庄稼和苜蓿、灰灰菜、马齿菜、蒲公英、苦麻菜等各种野菜,它们的形状、颜色与用途,以及围绕它们而展开的冀中民俗,为读者描绘出一幅幅生动的民俗画卷,民俗风情的描绘与民谣、童谣相映成趣,成了他散文中最亮丽的风景线。

读家军的散文,总有一股白马河人的气息扑面而来,有时会感觉是在身临其境。我和伙伴们脱鞋的脱鞋,扔镰刀的扔镰刀,兔子受了惊吓,便一路狂奔,我和伙伴们便狂喊着在后面猛追,可哪里追得上它。草打满了筐子,羊儿们也吃饱了肚皮,大多卧在草地上,有几只好斗的山羊摆开战场相互之间拉开一定的距离,然后,飞快地用头顶头撞去,“咣……”

有人有物,有声有色,一个“奔”字,一个“追”字,一个“咣”字将人与景完全融合在一起,增添了文章的韵味。

家军用自己的个性和才华,将西方随笔的谈论风格、中国散文的抒情韵味,以及日本俳句的笔墨情趣,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夹叙夹议的抒写体制:似连贯而未尝有痕迹,似散漫而未尝无伏线,欲罢不能,欲删不得,读其文如闻其声,听其语如见其人。

我始终坚信,一个优秀的作家必然形成了自己成熟而独有的文章面貌,他(她)的文风能给读者留下强烈的整体印象,这需要众多作品在数量上的积累,更需要作品在形象呈现上的一致性或相似性……

家军的散文语言与散文心灵是一致的,他的行文语言是理性而节制的,在貌似稚拙中却有透着灵动与机智,而不是像许多人一样洋洋洒洒。他的散文创作所展示的美学形态,对丰富和繁荣新文学的品类,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打破了新文学初期“美文不能用白话”的迷信。

品读家军的散文,心往往要沉下去,沉下去,偶能与火光般的思想相逢,为之一跳,然而又被巨大的力量拖入深谷,置身于旷野的寂寞里,文章娓娓而谈,不露声色,而要义皆出,令人信服,与平淡里道出深切,深情的写出其对故乡的思念之情,全文淡笔浓情,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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