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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吟(十二)——-我所认识的天津青年作家段家军

2017-09-10 16:19 作者:周静华  | 11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乡土,是家军永远的精神家园。

家军的家园意识是强烈的,也有着极强的责任感,他将自己的笔端深深地融入了这种家园意识的“根”之中。无论是语言的表述,主题的揭示,手法的表现,都是老到而娴熟的,这也是家军的成功所在之处。他笔下的的古柳河、白马河,河河都是故事,玉米地、黄瓜地,地地都是传说。

家军对故乡情感不仅凝聚在他的作品中,生活中也到处充斥着他对故乡剪不断理还乱的情结。在他的笔下,自然、童年本身都变成了可以具体感知的对象,他写得灵动,写得飘然,弥漫在空气中的感觉气息似乎能够超越时空,还留在现时。在他的记忆中,儿时的乡村生活虽然有几分艰辛,几分朴素,但却充满乐趣,充满生气:乡下的末和初秋,是小孩子们的天堂,充满乐趣,充满趣味。漫地的瓜果梨桃都熟了。每当过了晌午,家里的大人们都睡着时,不安分的我便和其他玩伴集聚在白马河边的的桃园子里,趁着没人时偷偷“摘”些熟透的蜜桃,然后迅速的“逃离”,在大河滩的树林子里大嚼一番后,挺着圆滚滚的肚子,嘴巴都不细的擦,舌头在唇边来回卷着,一脸的满足的笑,扑通通跳进河里,瞬间,大河里便充满了欢快而天真的笑声。

白日里疯够了,到了黑下,我总是和其他的伙伴一样,手提着个塑料袋,再来到河边的树林子里,蹲在每一棵的大树下,寻找知了猴儿。一棵树下一棵树下仔细的翻找,并用小木棍把知了猴儿从洞里慢慢的抠出来,装进塑料袋子里。哪一个捉到的多,其他的伙伴便会投来羡慕的眼神,而那个扑捉知了猴儿最多的小孩子也会骄傲的炫耀他的战利品。

其实,在乡村,孩子们的快乐永远都是这么简单,容易满足的。

冀中大平原上那条曲延的白马河和河边的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子,之于家军就像是边城之于沈从文、静虚村之于贾平凹,白马河是他孤独地栖居之地。这种孤独地栖居,注定是一种精神上的富有。(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白马河不仅塑造了家军的生命心灵,也塑造了他的文学艺术。他把白马河建构成他感觉和成长的气场。在白马河那自然的大化中,他随着童年的感觉自然地成长着。家军散文中的物象很多,大凡出现在视野里的人或物,都极易为他所用。故乡白马河的一湾浅滩、柳岸成荫的大堤,满地的花香粪海,年少子弟的玩劣,都可成为他几十年后咀嚼不尽的诗意之源。

对家军来说,故乡风中飘来的气味是最沁人心脾的,从中可捕捉到久违的儿时记忆,当他身体与大地融为一体,记忆被诉诸笔墨,他的灵魂便可在大地的上空诗意的飞翔。故此,其作品中表现出的丰盈的生活细节,非乡村生活经验丰富者不能为之。而最扣我心弦的是家军在散文中体现出来的那份原创性,那种在常人习焉不察的地方流露出来的机锋和感伤,却实在让人眼睛为之一亮,值得慢慢品嚼和琢磨。

家军之所以把目光一次次投向乡土,实则是他对过去的精神还乡,也是对现在的精神逃亡。他那看似对乡土、童年、自然、生死的日常生活的朴素叙述,实际上是在喧嚣的红尘中他精神的独处、心灵的独语。在家军的心灵深处,那份孤独寂寞却如一条小虫随时在咬嚼着他,促使他一次次向着长满庄稼与草木的乡下走去,这决不是简单的所谓“返璞归真”,而是源于一种内在的生命冲动。因为他的根系来自泥土,魂魄来自大地,血脉来自家门前那条名叫白马河的河流。

天津南开大学著名教授张铁荣先生曾说:家军是个非常接地气的作家,他真正做到了,归真返璞,终身不辱。张先生所言极是!而津门著名学者谭汝为先生更是一言中的;却将万字平戎策,换做东家种树书。

我的眼前经常出现这样的场面:夕照中,一个消瘦俊逸的少年,裹着身绿色的军装,晃晃荡荡的从一条土路上走出来……从此他就永远地走出了那片黄土地,当年的这个少年就是家军。一个人,身体的流离与漂泊,只不过是一种行走方式。而情感的回归,则是灵魂与生命真正意义的回归与升华。

家军不属于城市,也不属于现在的乡村,他属于他自己,在自己的心灵天空中静寂地飞翔。他所能做的仿佛只有一样事情,捍卫自己独立的人格,守望内心深处那一片庄稼样朴素深沉的情感。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家军是个作家,但他还是一个精力旺盛、贪玩调皮的作家。由于,他对生活对家乡,对童年时光的追忆和缅怀,让家军永远保持着一种创作的激情。每个字,每句话都是真情流露。捧卷家军的散文,千万不要被他直白的语言所麻痹,要慢慢品尝他那些“平淡”背后的不平淡,会别有一番滋味。他的散文,掐头去尾,美眉似可爱的句子一串串。也就是说,他这东西有些罗嗦,藏着掖着,你得挑三拣四,不挑不拣,看不出他的好,就像美眉藏在一堆庸脂俗粉里。

家军是鬼才,写作是天赋,自信是本能,聪明又让他无所不能。

家军玩啥啥精通,玩啥都玩到极致。一旦掌握某种技能,都会用到极致。关于玩,他还有一套准则:别人会玩的我玩,别人不会玩的我玩,而且比他们玩得更好,要么就不玩。京评梆段段会唱;大鼓、单弦、评书,样样会说。所有的曲种无一不通,让我颇感惊奇!

无论是搞文学创作,还是种田种菜,家军皆出手不凡。除了工作和写作,他所营造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意境更让人心向往之。每个人都有自己现实和精神的领地,自从呱呱坠地的一瞬间,上帝便分给人一亩三分地,由自己去耕种。躲在茅檐竹椽下,日采野薇,暮餐晚霞,或有丘陵山坡起伏于目侧,趣味便更佳。诚如周作人所言,“种果蔬也罢,种药材也罢,种蔷薇地丁也罢,只要本了他个人的自觉,在他认定的不论大小的地面上,用了力量去耕种,便都是尽了他的天职了。”

家军相信,植物是有灵性的。他亲手翻地、播种、施肥、搭架。每日和蔬菜谈心说话,观其行听其言,见其生长开花结果。绿萝卜、黄瓜、小葱、豆角、菠菜、韭菜、香椿棵棵葱绿,小白菜、大白菜、苞米棒子棵棵茁壮。

所有的植物在家军的手里,无不摇曳生姿,媚骨生香。家军把劳动当做玩耍,他把农耕变成了农艺。其超然物外,忘情于世之态,不亦乐乎。

周国平先生在《各自的朝圣路》中的序言中说:“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每一个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家军躲在一处独自经营一方土地,个中乐趣恐怕也只有自己真正知晓,真正咂到滋味。有乐趣,自不会孤单,驱走了孤单,乐趣自然横生。

舒卷风云于腕下,纵揽大千于笔端。

天边是落日的归处,故乡和土地是家军情感的归宿。我偶尔沉浸在他的文字里,偶尔沉醉于他耕耘的田园中。那沁人心脾的绿,纤尘不染,凝望中,不仅让人整个身心得到洗涤,就连人的欲望都变得简单了,只余一片纯净。这种场景的来回切换常使我颇感奇异:这作家搞文学创作与种菜到底存在着什么关联?

直到有一天,我品尝了家军亲手种植的蔬菜才幡然醒悟:这不是接地气吗。而津门著名学者谭汝为先生更是为其赋诗助兴:亲力亲为种的瓜,挑水浇园护持它。撰文种菜皆好手,干嘛像麻是专家。栽什么树苗结什么果,撒什么种子开什么花。由此可见,生命体验和语言相得益彰,没有深刻的体验,语言无从生发。家军的农耕生活,总能引发我更多的遐想:一个农家小院,男人在翻地晒粮,女人抱着孩子悠闲地坐一旁晒着太阳。即使看不见炊烟,听不见牧笛,我也觉得是一幅怡人的田园画卷。

这就是生活,而这生活正是家军创作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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