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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街与墨池(19)

2017-08-02 04:39 作者:宜昌石头  | 1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新街与墨池(19)

十九、旧貌换新颜

关于那次商议重建墨池书院和筹款购买学田的会议上,程家颋的那个胖下属——同知第一个站出来表示支持,还说出一大堆让人无法拒绝的理由的原因其实是三天前在吃花酒的时候,知府大人事先已经将重修墨池书院的计划告诉了他,很直白的提议,那些学田所收的租金除去开支以外,他们两个人五五分成。那可是一笔飞来之财,同知当然满口答允,不过就是建议三三分成,还给书院留三成,以防非议,知府笑一笑:“还是大人考虑周全。”

关于那次商议重建墨池书院和筹款购买学田背后的秘密其实只有程家颋的师爷心知肚明。和清朝的官吏一样,这个知府有书启、刑名、钱谷四个师爷作为心腹为自己出谋划策和处理公务,相当于现在的秘书或秘书长。这四个人往往能左右这个官员施政之明暗,为官之清廉,虽然没有朝廷发的俸禄和养廉银,只是年终主人给予束脩(酬金),但权力就是金钱,身在府衙,自然有人为了为各种各样的事情拉关系、走后门,自觉自愿的向他们奉献钱财的。

他们知道墨池书院既然是官办,重修自然会是实报实销,所谓募集修建费用不过就是巧立名目、中饱私囊的借口而已;他们也知道学田最后会是从官田无偿划拨,募集购买学田的银两自然也会落到程家颋的口袋里,这叫一箭双雕;他们还知道书院学田的管理会落到知府太太的弟弟手里,这个重修计划就是为那个小舅子量身定做的;他们更知道,社会就是这样,学田的收入,除去“正讲、副讲二人岁支学俸共百金,余尽归郡(府)、县官吏中饱。”而经费被中饱的这种腐败是封建官僚政治制度下的通病。

《宜昌府志》上是这样程家颋重修墨池书院的:墨池书院 在郡城内星街。康熙间知州宗思圣建,乾隆十三年,知府陈伟重修课士。道光八年,知府程家颋以书院规模弗宏,膏火经费尚短绌,遂捐廉为倡,檄所属州邑各剖年俸,并广劝绅富解囊为助,爰立讲堂楹,堂后建圣殿,其右偏置山长书舍及肄业斋舍,其七十二间,其左为仓房,以储租谷,余资皆置田,为永远经费计。每岁延山长主讲,定生员正课四十名,每月膏火钱一千四百文,附课四十名,每月膏火钱一千二百文,由知府甄别,二月开课至十一月止,每月官课一次,堂课二次。道光十四年,知府程家颋酌定考取前五十名生监,每月每名给住院食米三斗。同治三年,知府聂光銮酌增食米三十分,每月每名给住院食米二斗,初有童生课二十名,后并入六一书院。经费。原存公捐筹备银三百一十两八分二厘,每年息银三十一两六钱;置田共三十九亩,岁征租谷一千三百四十七石九斗五升,并收秋稞钱四百五十六千六百二十文,折新钱四十七千一百五十文,地稞钱一千一百文,园稞钱九十三千六百文,置房屋一十七所,岁征租钱五百一十五千二百文,又地稞钱十六千文,合前旱稞折新并园稞钱共收钱一千一百二十九千六百七十文。(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重修后的墨池书院章程中说:“图终于始者,虑事之本心;有初鲜终者,奉行之通患……谨权事宜,详议章程,其意本于防微杜渐,其事期于缕析条分,其法必使上之人厘然有籍之可,下之人晓然有规之可守;而其要,归于上下官民、交互考察,以相为牵制,而后作奸者有所忌而无所容,亦庶几维持勿替云尔”

不过,谁都知道那都是表面文章,不过重建墨池书院倒不失为一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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