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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背后的文化和时代

2017-07-26 01:51 作者:ShakespeareSky  | 10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文:ShakespeareSky(莎士比亚斯基)

因为小学直到五年级,都是在乡下,也就是在故乡的村子里边上的。

那还是上世纪末的那几年,也就是1992年至1998年。更是由于计划生育的缘故,我们那一拨人,是相对幸运的,因为我们还有兄弟姐妹,这也就是1985年左右出生的那拨人的幸福,不孤单

好像也就是在那几年之后,计划生育开始严抓。所以,更是由于生活在乡下的村子里边,我们的童年,相对于现在的孩子们,要快乐得多,虽然物质条件朴素一些。

但也有不好的地方,那便是在教育基础建设非常窘迫的情况下,上学的孩子还特别的多。自然,这也是因为那时候,正在严抓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缘故。所以,一间五六十年代建起来的土胚瓦房教室里边,通常也要坐上六七十个人。

我清楚的记得,直到我的四年级下学期,才搬进了新建造起来的教学楼里。那是96年左右,我们还经常被老师带到水库那边的山上担碎石和采茶叶,然后建起来了当时乡里最气派的三层教学楼,还平整出来了一个小操场。(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自然,那也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

教室一下子就从土胚的瓦房,变成了明亮宽敞的楼房,并且还有两个门。那天的同学们都很兴奋,各自用脑袋顶着自己的书桌,向新教学楼涌去,一位叫做陈波的同学,因为不小心,让书桌把教室前门框的墙皮,磕掉了一块,因此还被班主任批评了一顿。到如今都过去了二十多年,老师那痛心的表情,仍然让我历历在目。

说了这么多,也让人看不出来不对的地方在哪里,是吧!但仿佛,就是因为前面几年的时间,是在低矮黑暗的瓦房教室里度过的缘故,从而致使自己倒了如今的三十岁开外,仍然有一些毛病,时不时地表现出来,是的,那就是斗笔字。

似乎,斗笔字在如今看来,也是无伤大雅的事情,尤其是在眼下的这个键盘取代了手写的年代,只要不认错了字,就不会有问题,因为真的写起来的机会,并不多,就更不用说是字丑的人了。

仿佛,认字和笔画,也就是四年级之前的主要学习内容,尽管我还重上了一次三年级。是的,那还是在那排土胚的教室里。于是乎,那也并没有让我对笔画的学习,有一点点印象。

又或者,是贪玩的原因吧。没错,生活在村子里,除了学校和家里有人管,其余的天地,都是自由的,这的确是要比城里的孩子们幸福。

记忆中的自己,似乎也并不是特别学习的,也包括写字。但是,性格却是十分的好胜。可能,这也是社会文化的使然。没错,这一特点,在民族习性里边,也是可见一斑,那便是死鸭子嘴硬,讲道理。说好听点叫雄辩,说得准确一点,叫狡辩。

然而,长大了,才知道,这是一个让人非常讨厌的习惯,可是人们偏偏就称赞了这些东西很多年,就比如那什么诸葛亮舌战群儒,大打口水仗;又比如那什么围魏救赵,竟还关乎了国家的命运;还比如在庄子在逍遥游里边的那些让人瞠目结舌的诡辩,甚至,因为一瓶护手霜,都可以策划一次战争的论点。

于是乎,我从小就表现得相当善辩。当然,这也令人十分讨厌,并且还因此而挨过不少的打。但雄辩之后快感,大约只有善辩的人,才能体会得到。是的,为了那样的快感,挨点打,也是值得的。

可是,在如今的自己看起来,那也没又什么不好,仿佛就是因为善辩的缘故,所以自己对比与大多数人,能够稍微自由一点点。是的,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在现在的自己看起来,就是这样。

由此,我又总结出一个道理来,那便是令人讨厌的人,更自由啊!

没错,这个世界很诡异,每个人的道理,总在不停地因为自己的需求,而翻转不定。然后,我竟然就靠着一张令人讨厌的嘴巴,从家乡走了出来,并且是无牵无绊地活满了三十岁。

如此想来,挨点打,让人讨厌,其实也并没有什么不好哇!人生,真是妙不可言。

又说了这么多,只是为了引出自己的练字经历和从侧面表现一下本人的性格特点。

那大约是94年左右,父母出去挣钱了,把我和姐姐寄养在外婆家,同时在上学的还有大舅舅家的表哥和表姐。一来二去,教了一辈子书的外公,便找了些雅事,来管理我们这些顽劣的孩子们。

对的,那便是毛笔书法。

小时候很怕外公,然而最得意的事情,又莫过于得到他的表扬。似乎,这也是一个奇怪的现象。但在现在看来,那惧怕便是对于学识的敬畏,同样,那得意也是对于成长的骄傲。

没错,我的外公,是一位很有风骨的读书人,在如今的自己看来,就是这样。

外公生于上世纪四十年代中期,也就是抗日战争爆发的前夕。他真正开始教授我们书法的时候,却已经是要花甲之年了。如此想来,他那青中年时代的磨难,并不曾将其击垮,反倒是馈赠给了他那非同寻常的超然。

然而,当我真的开始领悟这一切的时候,他和外婆都已经是八十好几岁的耄耋老人了。

可是,他的书法,到如今都能依然娟秀流畅,并且是在故乡的那个如今只剩下半文盲的村子里边。

因为上世纪末的改革开放,如今的村子里头,都没得什么人了。

外公很严肃,在小时候的自己看来,就是这样,因为他总是不苟言笑,当他目光炯炯地看着你的同时,你就要自然而然地低下头去。是的,面他对那样的目光,那会是令一般人都受不了的。尤其是一个像外公那样饱经世事的老人,睁大眼睛看着你的时候,即使你没有半点的不诚实,你也会感到莫名地慌张。

所以,我们都很怕他,更是和父母那辈人一样,在背后认定了他就是个老古板。然而,毫无争议的事情就是:平时并不轻易开口说话的外公,一旦是表扬了某个孩子,那个孩子就会好过上很长一段时间。

至少,在我的回忆里就是这样。所以,我即使很怕很怕外公,即使他用他那为无数人开过光的指关节,在我的头顶上种下了一茬又一茬的那火辣辣的新包,但我依然还是很努力地去博得他的赞赏。

是的,那就是苦练书法。

那大约是上二年级还是三年级的时候吧,外公一时雅兴大发,用他那似乎是保存了很久很久的发黄格子纸,为每个孩子写了一片临摹字帖。内容很简单: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楼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

并且,还给我们每个孩子发了一支毛笔和一瓶墨水,让我们自己保管,也偶尔会问起一下。

似乎,那已经是快要过年的时候了,妈妈回来了,他们都是低着眼皮和外公说话,看得出来,他们也很怕外公。然后,就把我和姐姐接回家了。

又似乎,那时候的学校,已经不再教授书法了,开始有了蓝色的圆珠笔和汲墨水的电笔,但还是发了练习毛笔书法的册子,里边有讲解页,也有虚线框的填字页。

于是,那个天的自己,才只有八岁的我,就火力全开了,用着从外婆家带回来的墨水和毛笔,饭前饭后就跪在大椅子上、趴在大饭桌上,操练。

仿佛,也就是那时,94年的样子,农村里开始有了电灯,但很不稳定,起风下和打雷什么的,都能停电。于是,我通常都是准备着火柴和蜡烛在练字。那时还没有打火机,手电筒很贵重。而且,每天如果不把预计的字写好写完,就非不上床去睡觉。

更是因为爸爸妈妈回来了的缘故,我们就到外婆家去得更少了。

仿佛,大家都忘记了练书法的这档子事,而事实是我每天都在苦练,白天还和小朋友们在一起照玩。

然后,就是节,亲人们互相走动,爸妈带着我和姐姐,去大舅舅家,聚会完毕拉家常,舅舅骄傲地拿出了大我四岁的表哥的字,写在一个硬面抄扉页上的,是全家四个人的名字,幸福的神情溢于言表,并且还要给我们每一个人传阅。

然后,还有上初中的表姐的小楷书。大人们自然是赞不绝口。

然后,我很不知事,表示不服,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去做客的,尽管爸妈使劲朝我使眼色,把我往一边打压。可是没用,我还是大声地强调,自己都能比表哥写得好看。

是的,我那时才八岁,表哥十二岁,并且好像是外公外婆也在场,所以,情况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仿佛,大家都要看我能写出什么样的字来似的。然后不知怎么的,却又是父亲先执笔写起来了,在新翻开的一页上。并且,父亲写完之后,还要讪笑着把毛笔和墨水收了,还给表哥。

可是我不干,继续不知天高地厚,大声说父亲写的都没有我写的好看。

所以最后,父亲又不得不把毛笔和墨水交给我了。

现在想来,那时的自己,真就是勇力过人呐,父亲写的时候,还要斟酌笔画,以示稳重,我却是运笔如飞,一口气把表哥和父亲写过的亲人们的名字,全部重写了一遍,笔画果断而清晰,连笔的地方若隐若现,然而却又是端正明朗的楷书。

然后,我放下笔来,仰面依次去看大人们的表情,他们似乎是一瞬间都沉默了。然后,走在回家的路上,爸爸仿佛是几次欲言又止,可妈妈牵着我的手都很得意。

没错,父亲事后承认,我那次确实比他写得还要好看。可是,我现在才懂得,自己的鲁莽让大家都很难看。

那仿佛是一次特别的书法展示,也是一次秉性的使然。

但现在想来,却是如此地不近人情。大约,那便是社会文化使然的结果。即是,诡辩的勇力和那所谓的求真气魄。

自那之后的许多年,我似乎都没再拿起过毛笔,甚而,外公当年制作的临摹字帖什么的,也全都不知道搞到哪里去了。然后是十二岁那年的天,随父亲迁去了县城生活。

又仿佛,自己的语文理解能力,也就是所谓的直觉和表达能力,是与生俱来的,再一个就是不怵人。那便是任何一个人,不管是年长的人,还是陌生的人,我都能与之强辩,并且能振振有词和理直气壮。似乎,自己只是为了赢得某种意义和气势上的成功,而并不懂得与人相处的各种微妙之处。而这也是我快三十岁,才总结出来的处世之道,正应了孔老二所说的三十而立,诡异。

虽然,孔老二也说过许多与处世智慧相近的妙语,就譬如“三人行必有我师”和“人不知而不愠”之类关于修身的话,但是那对于一个少年来说,是不能有任何点拨意义的。

如此想来,孔老二讲的是修身乐道的生存智慧,庄周讲的则是幻化无极的革命道路,所以动辄什么大年和小年,那什么五百岁和八千岁的恐怖逻辑。

然后是初中,语文老师很可爱,勤奋且循循善诱,我很得她的青睐。但是,初中是不会教笔画的,开始学文言文。而那时的自己,已经领悟了韵的妙处,也就是绝句的韵脚。而文言文则不然,讲究的是律,也就是节奏、断句和重音。韵不再重要,而是讲究气和顿。

当然,我也很能背,全班第一个拿下《木兰诗》,还有那什么《桃花源记》和《爱莲说》,都能全篇背诵的。而也就是这位可爱的女老师,要求全班同学一起练字,不过练的不是毛笔,而是用圆珠笔,临摹有凹痕的硬纸帖。楷书笔画要慢慢写,我很不耐烦;行书随意太轻飘,我嫌它不够庄重严肃;所以,我练的是魏碑。

还记得那又是一个冬天,大约是2000年的春节寒假,没日没夜地抢完了寒假作业的我,马上就开始了没日没夜的圆珠笔书法。

那时的家里,勉强租下了一套像样的房子,我像发了疯似的写字,并且经常就是那种一写起来,就停不下来的状态。等到一页终于是写完了,才发觉自己的手都冻僵了,握笔的指头都伸不直了,是三九天。

于是,就觉得神奇啊,手都冻僵了,照理说是写不了字的,可却又能写得那么好看,完全不像是自己写的。如果不是自己写的,那又是谁在写?好玩又刺激,并且记忆深刻。

这是关于圆珠笔书法的事,仿佛,老师要我们练字的原因,就是为了批改作业的时候,能好辨认一点字迹。但说实在话,绝大多数人的笔迹,都很糟糕,也包括女孩子们。

似乎,自那很多年之后,都不再有练字的事情,初中毕业,高中毕业,然后大学毕业。

但是,尽管在大多数的时候,自己写的作业什么的,依然很糟糕,但我签出来的名字和填出来的表格,却总是能让人大加称赞,一来因为字少句短,二来是因为重复程度高,所以,总有人说我的字写得好。

初中的时候,连那个可恶的班主任,都说我的字,有成年人的味道;高中的时候,帮人誊写情书;大学的时候,帮同学填写实习评语;工作的时候,一位做美工设计的可爱女同事,忽而有一天说我的字有体。那时候的我才二十二岁,只是因为喜欢拿了记号笔在公司门口的小白板上涂涂画画。

哪里学得不扎实,就会在哪里出丑。这句话,永远是真的。

那是大学一年级的暑假,父亲在家乡县城为我找了个暑期补习班的事情做。很不巧,被校长安排带学前班的语文,那天正好教了“米”字。恰好,一位学生家长来教室接孩子,看了黑板上的字,仿佛觉得不对劲,就让我讲一下这个字的构造和笔画。

果不其然,我当场出丑。因为我先写的是一横一竖,再补四点,家长当面质疑,因为他的老师教的是先写两点,再写一横和一竖。于是,我不由得大汗直冒,但仗着年轻气盛,斩钉截铁地冤枉了我那故乡村子里边的老师,教的就是先写一横,并且还要自作聪明地和他讲起书法的构造,比如草字头的两点应该写一横的上面,才会比较美观,然后还要硬着头皮自我结论,写字就是以美观和正确为主要,不必太计较笔画。说得是振振有词的同时,却是心虚得要死。

然后,那位家长就笑眯眯地不再说话,仿佛是默认了我的说法。

虽然,事到如今,已经过去十年有余,但每次只要一想起来,就要心悸,那就是人家家长估计是要笑死了的,还大学生呢,屁吧!

于是,似乎就是自那以后,我就慢慢地开始注意字体的构造和笔画的顺序了。没错,那件事,到如今我都不能释怀,但还是牢牢地记住了“米”字的写法,虽然有时仍然会写错。

工作的很多年,不再执笔写字,除了写给自己看的日记,然后就全是机打文档,再不然就是签名。大约是因为稍有阅读的缘故,我做的文件,竟然总是备受称赞的,可能是因为遣词造句稍有趣味,也给工作带来了许多的方便。

再等到二十六岁,决定开始和文字打交道,由此,差不多花了四五年的时间,写了百来万字的书稿。当然,那也只是为了讲故事,无所谓书法和字体的构造,以及文书的美观。

在这期间,也就是十岁到三十岁期间,该是有整整二十年,没有好好拿过毛笔了,虽然高考完了之后的那个长得可以的暑假,父亲看我整天瞎晃悠,也拿了毛笔和墨水回来,可我也只是拿了报纸大挥几下,用来应付他的检查。

是的,那时的自己,总有忙不完的约会,只要家里的电话一响,我立马就夹了自行车出门去。所以,留给父亲看的,也就是反复在报纸上乱挥的两句话:有志者,事竟成,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

现在想来,真是着实恐怖啊,一个十八九岁的孩子,记住的,竟然全是这样的暴力词句!

如此算来,那大约是十岁之后,二十岁之前,也是三十岁之前的唯一一次摸毛笔了。嗯,大瓶的墨汁,很臭。

因为家里曾经是大地主,父辈兄弟们的年龄差距很大不说,甚而还有三四十年代的私塾童生。所以,他们那一代人相互影响的结果就是书法个个一级棒。当然,这对于自己来说是司空见惯了的,因为我所看见的长辈们的书法,都是行云流水的,都是飘逸潇洒的。

因为,幼时村子里的对联,都是长辈们自己在写。我甚至在八九岁的那两年,还和表哥一起去镇上,帮外公卖了两年的春联。就更不用说是什么婚丧嫁娶的事情了,大人们通常都是挥笔而就,从来没有人称赞的同时,都是见怪不怪的了。

然而,当我见过几次难看的书法之后,就觉得非常的奇怪了,并且是十分地惊奇,惊奇的同时,不由得在心里为故乡的深厚文化积淀感到叹服。即使,解放后的人们,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可是他们的书法一拿出来,你就要觉得非同寻常。

而那,便是我的故乡。

09年的春节前夕,姐姐在家乡县城出嫁,我在婚礼的前一天,请假赶回家去,无意中看见了父亲书桌上的联姻帖子,落款是姐夫的父亲。红纸写的,包得很漂亮。可是我一打开,就傻眼了,虽然行文恭谨妥帖,格式也无误,但字着实难看拿呐,像是用柴火架起来的,用故乡话来说,就是鸡脚扒出来的。

于是,又立马联想到了那一辈子种大棚蔬菜为生的姐夫父母,心中就是一阵不解。照说,这词定不是姐夫的父亲所作,那么帖子也一定是非他所写的了。对的,用的是毛笔字。于是又想到,如果能拟出如此内容的联姻帖,该是有一手好书法的呀。

然而,事实就是这样,字体大小突兀,笔画生硬拙劣,好在词句是把意思表达到了。

这是在故乡县城看见的毛笔书法,是姐姐的联姻文帖,那一年我刚满二十二,进二十三。

2015年元旦,去妻子家那边,正好碰上她的四伯父满七祭灵,于是,我们便一大早就随家长一起,带了纸钱赶去祭奠。

照例,要用大纸袋子装上纸钱,并在纸袋子上填写逝者的尊号和化钱的晚辈名号。我被安排着用大白纸粘封套,执笔写字的是妻子的三伯父,是乡镇党委书记。老人用的不是毛笔,而是加粗的油性记号笔,逐一填写。

当组织我们晚辈依次去幛前祭拜的时候,我惊讶了,因为那绸布上有我们所有晚辈的名字。而那孝幛上的字,是用毛笔填写的,实话,很不好看,但我除了拜,就是再拜,以表示晚辈孝心。

等拜完孝幛,就到家门外焚化纸钱和逝者的心爱遗物了,于是又一顺往外搬纸钱,我再次大惊,记号笔都能写得如此呢,这在我的家乡,可是要打板子的呢。

这是我第二次看见故乡村子之外的长辈书法,于是,就更加地热爱起故乡来。

仿佛,写字也是一种奇妙的体验,那便是一段时间不写,字体就会出现某种情况上的走形,而要变得自己都不能承认,这就是自己的字了。而这样的体验,放在毛笔书法上,是尤其明显的,甚而是半天时间不摸毛笔,就要适应好半天。这是我在三十一岁确定的问题。

二十一岁开始到处游玩,仿佛是因为练过书法的缘故,竟也拍了许多关于书法的照片。然后的某一天,竟然惊呆了,仿佛,人生就是这样,真正喜欢的人和事物,永远只有那唯一的一个,其他的一切好与不好,喜与不喜,不过是一种印象式的经历,即使一时爱不释手,然而很快就会忘记。

而这个过程,对于我来说则是相当的神奇。

第一次去成都,当然是要去武侯祠,那里的书法很多,我都没有拍,却唯独拍了山门影壁斜对面的石刻“三国圣地”,直觉,走过去就拍了;然后,又去了海南,南山佛教文化园的一个素斋馆“缘起楼素斋”,直觉,很好看,拍了;厦门,住在集美学村石鼓路的财税宾馆,外头是“集美大学财经学院”的题字,觉得很美,拍了;再又是“安陆李白纪念馆”,好看,拍了。

然后的某一天,在检视照片的时候,知道了题字的书法家,是启功。一了解,大家风范,瘦金体。再又一通检视自己曾经拍下的书法图片,我为所有的机缘巧合,感到震惊,竟然全是启功先生的书法。

所以,我得出了上面的结论,那便是我们真正喜欢的人和事物,有其不可替代的唯一性,那便是一个人潜在的意趣和审美的悄然流露。所以,我在无意识之中拍下的全是启功的书法。

虽然,在知道他的时候,他已经去世了好几年,但我仍深切地怀念他。

发现并了解到启功的时候,大约是在我二十七岁到二十八岁这两年,虽然很喜欢他的书法,但并没有提笔写过,即使在二十九岁上,也用小刷子画一些小画儿,但就是没有写过,然而到了如今的三十一岁的夏天,竟是又疯狂地写了起来。

三十岁的春节期间,再次地摸了一下毛笔,当场出丑的同时,仿佛就要从此丢弃它似的。竟然陌生到了这样的程度!

再次有机会摸到毛笔,是因为伯父死了,于是回乡祭奠,才又得以再次地感受了故乡的书法。

照例,灵前是灵位,草荐边是招魂幡,晚辈的孩子们帮着叠纸钱,执笔的是我的大伯,也就是我父亲的同胞兄弟,七十岁有余,填写花圈挽联,写纸钱封套,都是他老人家在弄。

我指给妻子看大伯的书法,妻子连声说好看,也包括挽幛上的祭文,都是雅得可以。心里自然是十分的骄傲,相对于故乡之外的书法水准。

如此算来,自己放下书法那年是十岁,大约是96年左右。仿佛也就是自那以后,越发地少有人在弄了,但偶尔还是可以看见各种的书法作品,装裱在漂亮的镜框里边,然后就要觉得,大约只剩下了那帮书法家在弄吧,就像是外公和叔伯一辈的老人们,仍然习惯用毛笔的缘故。

再就是在那些特别的事情上,在并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出现之前,所以才勉为其难地保留了毛笔书法这一用途吧。也就是说,能够机打出来的东西,就再也用不上书法了,况且,文档和打印的功能,早已经将各种字体收入其中了。

所以,就又有一个问题产生了,那就是为何人们并不将打印出来的东西,进行装裱悬挂?反而是要专门去花重金去装裱手写的字呢?

所以,一来二去,又得出一个奇怪的结论,那便是书法的观赏性和某种直到如今,我都不能描述出来的抽象意念,它带有着不可取代的特殊色彩。就好比同样的文书内容,同样的字体构造,甚至是同样的行文格式和方式,但就是没有同样的意趣和审美高度。

由此,一个成其为以内容为主的文书,一个却能成其为风雅的艺术字画。

即使,是一个目不识丁的小孩子,也能凭借直觉,去选择更有意趣的东西。

没错,能够引导人的直觉的东西,并且让人在那一瞬间产生情绪波动的东西,都是有其精神象征存在的,而这便是字画的重要特征,也是中国书法的独特魅力所在。因为至少,我们并没有听说过有其他的语种文字,可以搞出这样的千变万化的东西出来,有形,有气,有品……

没错,这是一个奇怪的结论,但似乎,事实就是这样,即使,一副字画上只有一个字,就好比“禅”、“茶”、“佛”、“悟”、“家”等等,它所表达出来的意趣和审美,足以让一个人在一瞬间引起情感上的波动。

然而,书法的魅力更在于:因为书写人的不同,其意趣内涵和审美哲学而要千变万化起来。

没错,书法几乎就是一种极特别存在的精神象征。就好比人家有雕塑,我们有泥偶;人家有交响乐,我们有丝竹;人家有舞台话剧,我们有花样百出的戏曲;人家有油画,我们有国画;人家有魔术马戏,我们有气功杂技……

祛除政教信仰的意识引导,字画则是劳动生活的凝华,代表的是起源于大众的生活情感,结晶于个体的生命体验。然而,更是因为每一个个体的天然不同,所以就有了千变万化的意趣和审美哲学。

没错,似乎这个结论很让国人骄傲,但又仿佛,机打文档的出现,竟让其变得不再有存在的意义了。

关于书法的停止教授,我也不曾深想过,但很显然,应对于当前的这个高节奏生活的时代,有其明显的不方便之处。首先,毛笔太大了,墨水也不便于携带;其次,书写的环境要求太高,不利于书写的迅捷;再次,学习的过程太过繁琐漫长,不利于教授和学习;再一个,就是写出来的字难以控制,又或者说是力道把握不好,出错率很高,非常浪费纸张。

要跟上时代,因为那东西,代表了旧文化和迂腐气,还特别容易搞得不清洁。

所以,就不要了?

仿佛,这个结论,也是有其充分的道理的,可我们知道,家里的老人和孩子不也是这样的么?伺候的过程太繁琐,不便于携带;并且,吃喝拉撒都不能马虎,还要照顾心理和情绪;再次:看病教育,太浪费资源和精力;再一个,老人跟不上时代,小孩子闹起来,恨不能杀了吃的好……

可是,我们能不要他们了么?显然是否定的,又难道是:我们没有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

这个比方很有些极端,但问题究竟是出在哪里?而让我们要了老人和孩子,却是不要了书法的。

都读到了这里,诸位看官不要怀疑我是否人格分裂,又或者说是无理取闹,如果,你的身边,也有热爱书法的人,并且他们的作品,能让你看见某些东西,也就是在你遇见书法之前的那些不曾感受过的东西,你就会明白了我所表达的意思,那即是精神文化之于书法之中的象征性存在,是远远高于伦理道德的;甚至,我在书法之中所看见的精神文化象征,才是国人生活劳作的文明象征,才是社会和时代的缩影。

即是,只是因为书法变得小众,而民族的精神面貌,就要发生严重的转变;而这,仿佛就是我要表达的关于书法的精神象征意义所在,它可以成其为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象征。

而很显然,当下的民族精神象征,已经淡而化之了,龙是拼接起来的,长城就是围墙,长江有了三峡大坝,愚公的子孙该是要去上蓝翔……

又仿佛,再也不能有像书法那样的东西出现了,既能有千变万化的审美意趣,又有其特立独行的个体精神象征的存在,所以,个体之于世界,就变成了一种无法表达和无可信仰的精神流亡。

仿佛,这又是一个非常之耸人听闻的结论,可是,这也就是五十年不到的事情。

甚至,倒数回去,仿佛连五十年也没有,从96年到如今,才二十年,只是因为圆珠笔的普及,虽然也有铅笔和水笔,但毫无疑问的是毛笔在很大程度上被束之高阁了,而只有实在解决不了的事情才会用上毛笔,就比如春联、挽幛、祭文、再就是讣告之类的大幅字纸,可是,到如今,春联都能有印刷品了,但好在用的还是毛笔体,而并非公文体或其他体,就好比倒转去二十年,刷在墙上的那什么关于计划生育和普及九年义务教之类的鲜红刷笔体,看着就要让人肃然噤声。

而仿佛,字体的本身,也是各有其特色内涵的,楷书清秀端正,行书飘逸流畅,魏碑儒雅倜傥……

但是,又仿佛,任何一个人的字迹,都能自成风格,而并不成其为确切的某种体,这里说的自然不是抄写出来的文书,而是随性挥毫的书法作品。

就比如启功的书法,娟秀修长,既有行书的流畅飘逸,又有楷书的端正秀丽,特别是将每一个字的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分开观察,则是相当的明显,可是,却又能结合得浑然天成。经常都能对着他的字,总能让人有长裙的仙子在翩然起舞的联想,既幽寂,又端庄,却还要婀娜多姿……

并且,似乎是完全可以想象出启功先生运笔的飘逸潇洒,笔画瘦而不佝,笔锋旋而不飘,甚至,每一个都可以单独拆出来观赏研究,而要几乎找不出任何的瑕疵。

但是,绝大多数的书法家则不然,墨宝的全篇总是相当可观,不禁气势磅礴或韵味无穷,但单个的字拆解出来,却是要找不到平衡的重心,那便是从全篇之中拿出来之后,就放不稳似的,唯恐风吹就倒。

这是对启功书法的直观感受,但奇怪的是他并不成其为任何体的一种,反到是因为如此,竟散发出一种让人不可抗拒的静美气息,那既是秀美静雅,又含蓄温婉。

观赏启功的书法,是一种让人欲言又止的默然,而并不是通常的击节赞叹,又或者是大呼惊奇。并且,他的书法的辨认度也相当之高,一眼便知。又仿佛,这也就是启功书法的精神象征所在,其隐藏在每一个字背后的哲学意趣,大约可以归为孤而不傲,娟而不媚,是为启功。

又仿佛,书法的如今用途,正兆示着其寿终正寝的归宿?作祭文,作挽联,而不再成其为生活文化的载体而存在?因为,眼下似乎就是这样,文书、告示、函件等等,都采用了智能机打的印刷体,除了其勘误高效和书写美观之外,仿佛也是更加地严谨和公允了。

那么,如果说书法的随意性,表达的是书写者的个体浪漫属性,印刷体的严肃性表达的则是一种约束性的群体规则?

而把手写体装裱悬挂起来,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潜在动机在作用?是出于对个体浪漫属性的景仰?又还是仅作为对所谓“旧文化”的凭吊的怀念信物?

仿佛,这就是中国毛笔书法的时代命运,也象征了取而代之的那大而化一的群体意志的时代特征。

时代改变了毛笔书法的命运,个体的浪漫属性和精神象征,正如毛笔书法一样,变得稀有;越来越高使用频率的印刷体,则代表了群体的机动性和划一特点,而这也似乎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毛笔存在于印刷之前,印刷从木刻到活字。圆珠笔的出现,终于使人们丢掉了毛笔,而数字印刷的出现,却又使信息量大增的同时,削弱了单个字体存在的意义,因为字变得更小了,甚至丧失独立存在的意义,因为既没有书法技巧风格可展示,也不再适合单独写出来了。

很显然,这一系列的变化,正应证了庄周的哲学思想,那便是,动起来,搞起来,幻化无极。

而这一系列的变化,仿佛与孔老二的哲学观点完全相反,那便是坐下来,喝喝茶,翻翻书,想一想。如:“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啊,“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啊!

关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讲的大约就是有朋友来了,当然高兴啊,内人就不得不搞上几个好菜,再整点小酒、一壶茶,多爽。

因为没钱,三月不知肉滋味,内人管得紧,稍有破费,就得跪搓衣板……来客总是礼事,就很爽啦!

所以,如此看来,倒也应合正当其时的生产水平和世情伦理。

更何况,像孔老二那么能说的人,摊不上娇妻美眷和大家闺秀,内人也得是小家碧玉了。而正因为是小家碧玉,遇上了孔老二这样能说的老司机,一来二去,好事就成了。

可是,再反观孔老二的一生,除了周游列国,就是郁郁不得志。仿佛,也没有什么当世建树,反倒是处处被斥为丧家之犬。

由此一来,话说大了,在岳母那里,就成了终年不务正业和招摇撞骗,自然就要把自己的姑娘往河东狮吼的方向教育。

于是乎,有朋自远方来,何不极乐乎?

先不说孔老二有什么王侯贵胄的高朋,首先人家不会空手而来,国人自古讲的就是礼尚往来,那什么一袋枣子、半筐栗子,就够得上内人高兴半天了,略尽地主之谊,也都是老传统了。

而这一点,孔老二的内人,在娘家做姑娘的时候,自然就全学会了,即使娘亲再怎么苛刻老的伙食,来客的时候,该给的面子,还是要给的,男人嘛!

再者,少时就被孔老二的甜言蜜语哄得五迷三道的,如今都徐娘半老、人来珠黄了,除了去相信爱情,相信孔老二永远爱她不变心,然后每天去回嚼一下那怦然心动、欲拒还迎的少年甜蜜就满足了,难道是要对忧伤迷惘的孔老二横眉竖眼、恨铁不成钢一辈子啊?把自己真就变成个母夜叉才好?

是的,中国女人的可爱,就在这里,关上房门你给我跪下,打开房门我给你泡茶。

如此想来,孔老二的的哲学思想是可爱的,也是值得推崇的,对于广大劳动人民来说,就是这样。要爱学习,要爱生活,要爱老婆。

庄周则不同,太平洋养一只鱼,印度洋养一只,稍一动作,即要颠覆整个星球,克服地心引力,突破生命极限,甚至因为一瓶护手霜,都可以打一次仗。总的来说,就是巧舌如簧。

所以我不禁汗颜,因为曾经的自己,仿佛就是像庄周那样的,即使现在的自己,仍然没能弄明白,当初的自己是要闹哪样?

而庄周到底是在想什么在?我到如今还是没能想明白,所以很显然,庄周是个单身汉,因为拖家带口的男人,想不了这么多奇怪的事情啊,因为要耕田啊,如果真就有人来听他说,那人一定也是个单身汉,否则,他的内人就要喊他赶紧回去耕田。

但有一种情况不同,那便是那听众不用耕田,还能帮庄周把田也耕了的,才能得闲来听庄周乱侃。所以,那人不但有钱,而且有闲。

所以,庄周过的是和孔老二完全不同的生活。也就是说,庄周追求的更为刺激高远,而一个人,一旦达到他那样的境界,也就无所谓单身了,更无所谓爱情了,他要的是名和粉。

如此说来,庄周的哲学是动的哲学,孔老二的哲学是静的哲学。由此一来,一个动若脱兔,一个静如处子,是为文化双璧。

我们再来说书法,那就是庄周和孔老二的性格特点,将会成为怎样的书法家,谁又能写得更多一些,又会写出怎样的作品来。

根据以上的情况,大致可以推断出庄周热爱挥毫泼墨,孔老喜好二斟酌字句。没错,一个写大书,一个写小书。大书正所谓不知几千里也,是宏观现象;小书正所谓日三省吾身,是微观现象,几乎就到了谨小微慎的地步了,日日如履薄冰。

是谓:大而无极不畏大,小而无极微也畏。

由此,大致可以推断出庄周和孔老二所处的时代背景,是为乱世和治世,是谓乱世出英豪,盛世出尔曹。

很显然,庄周所处的时代,机遇与挑战并存;孔老二的时代,迷惘又惆怅,只是因为他不想耕田,可是不做就没得吃的,于是就想要顺水推舟来匡扶大道,混口饭吃,但人家都是从庄周的那条路上走过来的,怎么会听你这寡淡无味的话?最后,孔老二就只好自说自话。

由此可知孔老二是写小书的,大约是小楷书。庄周则是写草书的,大约是狂草,怒而飞,则将徙于南冥也,南冥,天池也。孔老二则是入则孝,出则悌,有余力,而学文。

是的,这就是时代的特征,也是时代赋予文化的特征。所以说,庄周讲的是幻化无极的革命道路,孔老二说的是修身乐道的生存智慧。

说了这么多,似乎也完全跟书法扯不上边,可是不然,就如同书法字体的不同和书写者的不同,而成其为完全不同的风格作品。又甚而,即使是同一个人的手书,在不同时期的作品,也会有风格上的出入,而这又似乎是毛笔书法的另一个玄妙之处所在。

而又似乎,毛笔书法的没落命运,并非因为书写方式的改变,而是教授方式的错误使然,即使,这一些列的变化看起来自然而然。

大约记得外公教授书法的时候,是不要求握笔姿势的,但我清楚地记得学校发下来的联系册子上,教授的姿势是食指高举,扶稳笔杆。只是到了如今的三十岁开外,重新提起笔来,反倒是格外不自然,终于是写了几页之后突然发现,那是不适合自己的姿势,更何谈像影视剧里边一样,绷直食指顶住笔杆,而要造成手部的肌肉紧张。于是,改而随性捉笔,也就是五指并拢即可,以手腕为圆心,运动空拳,书法便自然呈现。

然后,又试着把字写得大了一些,才又发现,越发流畅的手书,需要越发迅捷的运笔速度,正所谓有风才能有锋。

不由得联想到了幼时外公写春联的时候,我都是站在桌子的对面,为他及时地把长长的对联牵引出来,而只要稍一分神,外公即要大声呵斥催促。由此,又判断出,书写的字体的大小,其实是和肢体活动的配合是紧密相关的。

也就是说字体的大小,促使肢体的运动方式不断改变,字越大,肢体的运动幅度则不断变大,直到字大到不能再大时,便是一个人的肢体活动范围的极限。而书上所教的握笔的姿势,是只适合小楷书的,也是只适合书信和文书的。

由此可知,孔老二用的是正确的姿势,庄周则显然是人笔合一了。

所以,游玩过的地方越多,反倒是越发地不喜欢那些斗大的字来,尽管它们经常被装裱、蚀刻得流光溢彩,可自己还是喜欢启功的那一大起来就不像是字的娟秀字体。

如此想来,启功方为实至名归的学者大家,灵动而不乱动。

然而,不计其数的庙宇庵堂的牌匾之上,却都是浊气冲天的莽夫手笔。所以,这些现象时常让我感到疑惑,但却又因为朱元璋的存在,而又有所理解。

所以,又仿佛,书法的笔画是一个人的风骨秉性,而字体的千变万化的构造,则是体现一个人正当其时的心态和处境。

似乎,这又是一个奇怪的结论,可是,不是早就有人说了么:见字如面,字如其人。

又说了这么多,仿佛还是跟书法扯不上半毛钱的关系,而只是臆测了庄周和孔老二的性格特点和书法特征,并且还是从他们的谈话录的记载当中得出的结论,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差池,然后又得出了二人所处在的社会特征,那便是孔老二所处的时代相对安稳,即使群雄并存,但终究是井水不犯河水,相对安稳。而庄周则不然,虽然思维诡谲,幻化无极,但其一生终究是比孔老二潇洒,虽然谈不上叱咤风云,可也是气节朗然。

大约,又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来,即是庄周的哲学和孔老二的哲学其实也并非完全对立的,反而是是有其内在的逻辑关系,只不过是各自代表了一个时期的社会生活和文化的特征,就好比一天之中的白昼和黑夜,是循环交替的,是相辅相成的。

就好比是一个人的白天和黑夜,白天是劳动着的,专注劳作;晚上是安静着的,老实困觉。因而又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来,庄周的哲学是劳作着的,是白天的;孔老二的哲学是静思着的,是静夜的。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有序更迭,是为运行。

仿佛,又扯得更远更玄乎了,那便是如果一个人如果就喜欢白天睡觉,晚上劳作呢?就喜欢日夜颠倒呢!其实也不奇怪,这样的人有很多,且不说是什么典型事迹的人和事物,夜班的存在就是最好的说明。那便是为了保持社会机体的正常运转,有些事情就必须得晚上来做,比如思考,又比如困觉。

没错,睡觉也工作的一部分,是为了更好地工作。

很显然,孔老二喜欢睡觉,但睡不好,因为心中常恻然着,常警觉着,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没错,他的思考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他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总是小心翼翼地观察揣测。孔老二的想法自然是好的,但经常无从下手,于是,游说列国不成郁郁而终。

庄周则不然,不动则已,一飞冲天,扶摇直上九万里,然后就要搞得天翻地覆起来,却又要觉得无趣起来,于是乎,栖于南冥,他潜在的台词就是:哎呀,我操,真是没意思,不玩了,去印度洋梳洗羽毛去,这个世界就那样,不管他的好。

显然,庄周有着摇动山河的气魄,但终于是不再开口说话;而孔老二则不是这样,世道安好,相对稳定,又不想耕田,那就顺水推舟,搞搞伦理道德工作,促进社会稳定,没错,人要顺从天命,尽本分,多的别想。

由此,也不难看出,孔老二其实是一个现实主义的社会观察者,治世不能立奇言,免招人耳目,乱来是不行的,锦上添花还可以,不能建功立业,那就歌功颂德,歌功颂德太露骨,怕是要给人留下笑柄,是的,要注意技巧,就只能搞搞修身乐道的项目,最为安稳。

而这仿佛也是读书立言的最好出路,那便是无论结果怎样,都能全身而退。且不说光宗耀祖、衣锦还乡见内人,能活着回去就算成功了,上有老下有小的,投机取巧的事情有风险,没风险的事情就只有期望和祝祷了,是的,这也是能干的事情的一种,也是对于社会的美好祝愿和对未来的向往,所以要说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也。

没错,文如其人,孔老二是识时务的居家好男人,但也只能是作为居家之用了;所以,喜欢干大事的还是喜欢庄周,而要鄙弃孔老二,就更不用谈他那夸夸其谈的宏论了,因为一听他说上几句话,就知道他没有主见,更就不用谈什么抱负了,说得口干舌燥无非图碗热汤喝。这样的人无非懒点,话多,并没有什么害处,虽然和这样的人在一起玩不带劲,但在一起谈谈闲天、喝喝茶还是可以的,若是真就要让他去干点什么,他就三人行必有我师了的,人家两三句话就成了他的老师,他就得带着麻烦又找回来了,是的,那会是什么也干不了的。

由此看来,孔老二喜欢睡觉,但却是怎么也不能睡好,反倒是辗转反侧地失眠,而庄周看似喜欢风风火火地搞,可是一旦知道了这个世界也不是那么好搞,劲头一过,就要立马觉得不对劲了,于是就关起门来睡大觉。没错,这是一个单身汉的典型生活状态,因为枕头边没有人烦他,即使睡不着,一缸烧酒灌下去,就能睡上个三天三夜,反正还会有人送酒来的,即使自己已经把那些荒唐的故事讲烂了,那也不要紧,喜欢听的人多得是,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世人对没见识过的东西都想一睹为快,人就是那样的,我负责编故事就是了。

孔老二则不然,家有河东狮吼,不是在周游列国的路上,就是在回家的路上,因为搞不到钱,又拉不下脸来重新耕田,所以回家去就更难受了。于是,他就总是在路上,在路上的他耳根子也能清静一点,还能给家里制造一点幻的希望。如果能碰上几个笨学生来,就是一通忽悠,说不好回家还能好过上几天,要是那学生真就被忽悠到位了,又或者是呼朋引类来拜访自己,那也就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了!

没错,只要找上门来的不是债主和岳母,都是极乐乎的!

如此看来,还是庄周比较有性格,孔老二单纯可爱,适合居家。而真相却是庄周更喜欢赖窝,而孔老二却是经常不落屋,因为他老是被内人赶出去找钱,所以就只好周游列国了。而庄周则是飞一会,歇上五百年、八千岁,筋骨活动了就可以了,睡好了,编好新故事了,就有人来请了,就动一回。

由此,而不难得出结论来,同样不想耕田的两个大老爷们,庄周讲的是给有钱人讲故事,孔老二笨了一点点,本应该讲给老百姓听的故事,他却是拼命地想要去兜售给有钱人。

都说到了这里,诸位看官一定要说这又和书法能扯上什么关系呢?的确有关系,因为我们综合以上的情况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庄周活动的时候,孔老二不知道干什么去了,等庄周睡着了之后,孔老二就开始活动了。

而眼下,仿佛就该是孔老二活动的时候了,尽管,庄周的学生在五十多年前就把孔老二给提前批了下去,但如今的孔老二似乎又容光焕发了起来。

是的,庄周睡着了,孔老二醒来了,就是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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