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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

2017-07-05 08:35 作者:綵璇先生  | 6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有些时候我会愿意听风的声音,希望你心跳的震动会借着风声传递过来。不过这种痴人说只有头脑发昏的人才会信以为真。简单的事实是,我喜欢风声所以我愿意听风声。我喜欢你所以我想听见你的心跳。这世道从来不给人两全其美的机会,太专注于你的心跳,我的耳边就没了风声,风声太大,又会刺痛我的耳膜。

跟你相处了36天,每一天你所见到的我其实都是不同的我。我最早见到你的时候我的感觉是这个学妹长得还挺美,而如今再看你,一点都不觉得“美”这个字适合担当我对你的形容词,我觉得啊,“可”才是最适合的。于是我猜,在喜欢一个女生之前,男生会觉得她很漂亮,身材很好诸如此类的,而心底开始萌生了喜爱感的时候,大脑会把你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自动归入可爱一类。可爱嘛,拆开读,也就懂了。

不得不说,我是个怪胎。作为天蝎座,我的确喜欢和喜爱的人交换彼此皮肤上的温度,可是,谈了不止一次恋爱,初吻却还在。我以前不是没有想亲吻某个人的冲动,却总有不同的人的各种情绪扰乱了这些事情。就像我之前总想谈一场值得耗尽全身力气的恋爱,却总是无处使力。你有一次和我说,最重要的东西要留给最值得的人。我之前的怨天尤人,此刻却成了心会神领。每一天上午我都期待能和你共度的晚,而每天的深夜,我又特别期待明天的上午,因为在第二天的上午,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你了。喜欢一个人的这件事情是一条射线,有始无终,除非抹掉起点。总而言之,很感谢有你这么一个喜欢怪胎的人。正好,你也是我喜欢的怪胎。

我觉得你特别像风铃。哦,别想错,我并没有想说你清新脱俗,我只是想说,因为我喜欢风铃,所以我觉得你像风铃,因为我觉得风铃很可爱,所以我觉得你像风铃。这篇情书写的乱七八糟的,因为这是情书啊。我完全顺从于我对你的感情,也完全信赖你的不嫌弃,就放肆的让手在喜欢的位置敲打,这种时候,我浑身上下就都是喜欢的了,喜欢你的心情告诉我写情书给我喜欢的人,我的手指在它们喜欢的位置打出我喜欢你的心情。

啊,天色不早了,还是少说点吧。总之,你知道我现在非常的喜欢你就对了。哈哈哈哈哈~最后给你推荐一首歌 夜色。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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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的评论 (共 6 条)

  • 浪子狐
  • 草木白雪(李淑芳)
  • 东湖聚李胤德
  • 倪(蔡美军)
  • 心静如水
  • 鲁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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