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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齐物哲思

2017-06-12 09:13 作者:陈彬  | 1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庄子·内篇·齐物论》当中论述了“齐物”和“齐言”的理念。他的哲思中表达了:世上的一切事物,包括人,都是齐一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我们常常认为矛盾的双方总是对立的,诸如生与死,寿与夭,贵与贱,荣与辱,成与毁。这些在我们看来两方是泾渭分明,难以统一的。而实际上,这些只是观念上的分别,事物本身是客观存在,两方的本质是无差别的一回事。因而事情本身无好坏,对错,是非之分。这两者的本质是“一”,不是“二”。

人籁是管箫之声,乃为人所为;地籁是大自然的声音。而后,何为天籁?天籁非为人籁与地籁的简单相加,而是人在深奥的自然面前舍去一切是是非非之心,从而进入物我两忘的超然之境的时候才能领略到的声音。

人们在事与物面前容易陷入纷争,而纷争常常由于人们的“成心”。人在最初都是有自己的本真之心的,但由于外物的干扰及自身五官等的后天局限,于是乎渐渐有了一己之私,一己之见。私心与成见充盈在胸,于是引发难以克服的固执,偏见和纷争。正如“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无师乎?奚必知代而心自取者有之?愚者与有焉!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以一己有限之见是常常不能洞明自然真理的。

庄子从对是与非,可与不可,然与不然,分与成,指与非指等方面的论述表明万物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它们不仅相互依存也相互转换。它们是浑然一体的,与其纠缠于是是非非的偏见之中,不如用虚静之心去照见万事万物,排除自我中心的障蔽,让光明呈现。猴子对“朝三暮四”很是厌恶,而对“朝四暮三”满心欢喜,名实未变而对猴子的心理作用却不同。

若以相对的观点来看,“天下莫于秋毫之末,而大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庄周蝶竟不知是蝶梦庄周还是庄周化蝶。其万物实为一,哪里还分辨物我,此是,此非呢?于是“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既然物与我齐一,则万物皆一,又何须分辨出对立的双方。放弃狭小的执念才可达豁然明朗之境。

写于2013年5月25日星期六(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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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浪子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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