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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子:铲除教育审批腐败的裁量“自由空间”

2017-06-08 23:44 作者:网络  | 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日前,安徽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原处长袁文受贿一案开庭审理,经审查共有34所学校向她行贿。近期在安徽曝出的系列教育贪腐案,揭露了教育行政审批这一“隐蔽的腐败高发区”。据统计,去年以来落马的袁文、安徽省教育厅原副厅长杨德林、基础教育处原处长缪富国3名官员,向他们行贿的大学、专科高职、中专、中学等各类学校共有近百所,行贿次数达数百次。(6月6日 中国青年网)

教育本该是一片“净土”,然在利益驱使下,学校“成群结队”送钱,官员“前赴后继”落马,着实让人心酸瞠目。安徽省教育厅则是典型的“重灾区”,几位官员落马前曾数十次、上百次收受学校贿赂,依靠“教育审批”这把令箭,坐收“渔翁之利”。

毕竟,在学校与教育厅之间,一直存在审批与被审批关系,一个省所有省属大中专院校的设立、专业设置、招生计划,乃至一些学校教职工的职称评定、教师的调动,都要经过省教育厅审批,归口集中到几个处室审批。同时,在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稀缺的背景下,“学校当企业、教育当生意”思维左右下,多一个招生指标就多一等学费等收入, 为了升本、多招生,必然助长学校的趋利心态。

如果相关审批皆在“阳光”下进行,一个学校的招生计划皆按照制度条例裁量,或许,教育厅的审批权不会沾上“铜臭味”。可偏偏,“立即审批,或是拖放一两年”也可成为自由裁量权,当监管缺位之时,审批人员必然想方设法放大手中的权力。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学校为了谋取更大利益,提着钱奔着审批官员而去,也就再正常不过了,目标很明确,就是指望审批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向自己倾斜,花小钱办大事,自己多得好处。为了一个“示范高中”金字招牌,且不说学校,就连当地教育局也积极性高涨,千方百计找关系“开后门”,足以想象这些肮脏的“交易”。

显然,对那些沉陷于利益中难以自拔学校来说,谈奉献与教育未免有些奢侈,对审批权进行“手术“方能治本长效。应推动行政权力行使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压缩特权部门的裁量范围,同时加快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打破过于集中的审批模式,杜绝权力寻租,方能遏制腐败。(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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