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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捍卫英烈,重塑国民信仰

2017-03-24 15:55 作者:往事如梦  | 9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3月15日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由习主席签发主席令,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尤为引发各界关注的是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凤凰网)

英雄烈士是一个时代的封面,他们用无畏精神和铮铮铁骨为时代留下了永不磨灭的美好印记;英雄烈士是一个时代的坐标,他们代表的不怕牺牲、英勇抗敌等国主义精神,已熔铸为我们中华民族不容侵犯的精神图腾;英雄烈士是一个时代的信仰,在民族的安危与国家的兴亡之际,他们用自己的鲜血扶大厦之将倾挽狂澜于既倒。刘胡兰、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他们的名字将永远铭记于中华儿女的心中。

“位卑未敢忘忧国,事定犹须待阖棺。”,然而近年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对英烈或是戏谑调侃,或是丑化诋毁,严重侵犯了英烈的人格权益。种种乱象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法律层面存在空白,侵害英烈人格权益的违法成本很低,甚至是“零成本”。但“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能缺席”,捍卫英烈被顶层立法予以明确,这是以法律利剑捍卫英烈权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近年来,国民道德的缺失愈演愈烈,国家、民族、家庭观念淡漠,而自我为中心极度膨胀。此次顶层立法捍卫英烈,就是要在道德上扭转局面,树立主流信仰,在全社会营造认识英烈、关爱英烈、尊崇英烈的浓厚氛围和良好风尚,让我们的国人及子孙后代明白国家的安定团结,人民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

英烈的墓碑,可以被水冲刷,但决不能任脏水泼洒;英烈的名字,可能随岁月淡去,但决不能被别有用心之人抹黑。我们只有在法律捍卫英烈权益,在道德上重塑国民信仰,惟有如此,民族才能进步,国家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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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捍卫英烈,重塑国民信仰的评论 (共 9 条)

  • 雪灵
  • 雪中傲梅
  • 芙蓉秋水
  • 心静如水
  • 襄阳游子
  • 红尘使者
  • 鲁振中
    鲁振中 推荐阅读并说 欣赏!义正词严,掷地有声。诚荐!
  • 三角

    三角英烈的墓碑,可以被雨水冲刷,但决不能任脏水泼洒;英烈的名字,可能随岁月淡去,但决不能被别有用心之人抹黑。我们只有在法律捍卫英烈权益,在道德上重塑国民信仰,惟有如此,民族才能进步,国家才有希望。国有好法,网有好文。英烈有灵,可得安眠。点赞!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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