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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该让“奇葩证明”无处遁形

2017-02-12 17:24 作者:疏桐上蝉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就该让“奇葩证明”无处遁形

昨天,一份盖有湖北鹤峰县公安局容美派出所公章的“证明”刷爆朋友圈。内容显示,这份证明是储户被要求公安机关为其开具证明,证明其所持一张残缺人民币“不是人为故意损坏”。派出所对银行的不合理要求回复:“请不要随意让储户来该所开具‘奇葩证明’”,赢得网友点赞。(2月5日《北京晚报》)

曾几何时,“奇葩证明”几乎无处不在,很多人对此都有亲身经历,苦之久矣。从一个人的出生、上学、就业、结婚到离开人世,都需要开这样或那样的证明,没有证明就寸步难行,有了证明就如有了“通行证”。但证明太多,大小事都需开证明,甚至弄出一些“奇葩证明”,就成了折磨人的事,不但让群众恼火,也造成行政效能的低下。

鹤峰县公安局容美派出所公章的“证明”缘何能刷爆朋友圈?因为戳中了公众的内心,引发了强烈的情感共鸣,代表了群众的意志,回应了群众的心声。如何证明一张残缺的人民币“不是人为故意损坏”的?这个要求本身就是无理的、荒唐的、滑稽的。因为没有见证、没有记录,就无法证明究竟是不是人为故意损坏。银行显然是知道这个浅显的道理的,缘何还要求储户去开这样的“奇葩证明”?是恶意的刁难还是工作人员害怕承担风险和责任

众所周知,近年来,国家在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尽可能的减少群众办事审批流程和手续,着力建设各级便民服务平台,打造“一点通”“一条龙服务”“上门服务”的便民机制,旨在让群众少跑冤枉路,同时降低政务服务成本。在这种大背景下,银行的“奇葩要求”违背了政策,也违背了银行服务宗旨。事实上,根据相关规定,残缺的人民币可以折半兑换,根本不需要开具任何证明,而这样的证明也没有任何法规政策作为依据,完全是银行无中生有“找茬”。

就该让“奇葩证明”无处遁形。对于银行的无理要求,储户无可奈何,只得去派出所试试运气,万一派出所愿意开证明呢?幸甚,容美派出所对“奇葩证明”深恶痛绝,且心系群众,为民着想。事实上,容美派出完全可以直接拒绝开这样的证明,或是直接联系该银行负责人进行劝说不要为难储户,但这么做的效果显然比不上公开一份情感充沛、说服力十足的“证明”。这份公章“证明”可谓“有礼有节”,一方面应银行的要求出具了公章“证明”,另一方面“证明”的内容却是一篇表面礼貌实则辣味十足的批评信,直指银行的不该,产生了强烈的震慑,达到了远超想象的社会反响。(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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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该让“奇葩证明”无处遁形的评论 (共 8 条)

  • 鲁振中
  • 草木白雪(李淑芳)
  • 雪中傲梅
  • 雪灵
  • 心静如水
  • 淡了红颜
  • 文庄
  • 程汝明
    程汝明 审核通过并说 证明一张残缺的人民币“不是人为故意损坏”的?这个要求本身就是无理的、荒唐的、滑稽的。因为没有见证、没有记录,就无法证明究竟是不是人为故意损坏。银行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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