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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离婚事件下的网络道德审视

2016-09-07 20:53 作者:雪梦  | 11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王宝强离婚事件下的网络道德审视

葛作然

摘要:2016年8月14日凌晨,演员王宝强在个人微博中发表离婚声明,一时间引起网民的大量关注和转载。很多网民对王宝强表示同情和支持,对其妻子马蓉及经纪人宋喆进行网上谩骂和攻击。王宝强离婚事件在很短时间就引发了国内外广泛关注,形成了巨大的网络舆论压力,对事件当事人及其亲属造成了很大影响。王宝强离婚事件,不单是娱乐新闻,也不单是明星离婚事件,它还是道德大考验,能折射出现实和网络两个层面的诸多道德乱象。本文从分析王宝强离婚事件入手,指出了当前国内网络道德的各种乱象,说明了网络道德应当遵循的原则,并为今后网络道德的建设提供了思路。

关键词:王宝强离婚 网络道德 网络道德乱象 网络道德原则 网络道德建设

2016年8月14日凌晨,演员王宝强在个人微博中发表离婚声明,称其妻子马蓉与经纪人宋喆有婚外不正当性关系,严重伤害婚姻破坏家庭,所以决定离婚。王宝强的离婚声明一发出,立刻引起大量网民的关注和评论,消息在短时间内被大量转发扩散。之后,事件在网络舆论中持续发酵,不但当事人王宝强、马蓉和宋喆的消息被披露,与三人相关的亲朋好友也被牵涉其中,成为网民们挖掘内幕消息的渠道。据悉王宝强熟悉和交好的明星好多都躺着中枪,不出来力挺王宝强就被网民们吐槽 。王宝强离婚事件,不仅迅速占据了各大网站娱乐新闻的头条,而且还抢了正在进行中的里约奥运会的风头,一度成为网民们最关注的热点话题。截止8月20日晚,短短六天时间,百度搜索“王宝强离婚”的相关结果约为个,王宝强微博中关于离婚声明的消息转载量次,留言条,点赞 次。马蓉微博中与离婚案件相关的两条消息分别被转发14万次和18万次以上,留言分别达到481万和409万以上,都是爆发式关注。对于王宝强离婚事件,除了网民不间断地关注、吐槽、人肉搜索和爆料外,网络上还出现大量趁机蹭关注的行为,即借王宝强离婚事件炒作自己或自己的网页和微信号,博取高点击率。段子手们更是找到了素材,用各种形式发段子,表达对此事件的看法,表明态度。总之是微博、微信、朋友圈一时间真假消息满天飞,网站消息铺天盖地,夸张一点儿说只要打开网页就是“王宝强”,只要看评论,就是网民在大骂马蓉和宋喆。人们乐此不疲地转发着“王宝强”,炒作着王宝强离婚事件。可以说2016年8月中下旬,在网络舆论集中大爆发的背景下,王宝强离婚事件以极快的速度被推到前所未有的风口浪尖上。当然,这个事件扩散的同时把网络道德的各种问题深刻地暴露了出来。

网络道德是指人们在网络环境和网络空间中所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是一种约束人们网络行为的道德力量,也是调整人们网络道德关系的行为规范。网络道德也可以说是现实社会道德在网络环境和网络空间的反映,但因为网络具有虚拟性、自主性、开放性、大众性、技术性等多种特点,致使网络道德又不相同于现实社会道德。较之现实社会道德,网络道德呈现出很多新特点和新现象,网络道德乱象也更复杂,因此需要整治和改善的方面更多。随着人们对网络应用的普及,网络道德问题越来越凸显。如果不对网络道德加以整治,必定会严重影响网络环境,让网络舆论负向价值横行,颠倒人们的价值观念,产生网络安全隐患,造成网络道德问题。下面将从王宝强离婚事件透射出的网络道德乱象进行分析,然后对网络道德适用原则进行论证,最后对当前网络道德走出危机和困境提出意见和建议。(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一、王宝强离婚事件下的网络道德乱象

1、侮辱谩骂,助长网络戾气。王宝强的离婚声明在8月14日凌晨通过微博爆出后,很短的时间,网民就对王宝强妻子马蓉和经纪人宋喆骂声一片,侮辱性的言语越来越强烈。似乎如果不对马蓉和宋喆谩骂,就不足以表示对王宝强同情和支持,也不足以发泄怒气和表明立场。诚然,如果王宝强离婚声明中所述全是事实的话,王宝强理当博得人们的同情。何况王宝强作为一线有名的影视演员,拥有超多的粉丝和超高的人气,获得很高的关注度无可厚非,但是无论如何,这也不能成为因为喜欢和力挺王宝强就谩骂马蓉和宋喆的理由。马蓉和宋喆的所作所为违背道德,违背公序良俗,可以接受道德审判,但是被谩骂和人身攻击,就被侵犯了权利。以恶制恶的方式绝对不是道德所提倡的。因为谩骂和人身攻击这种不理智的方式和侮辱性的语言本身是违背道德的,它们只能助长网络戾气,助长网络暴力。

2、人肉搜索,侵犯个人隐私。王宝强离婚事件在王宝强发表离婚声明后快速发酵,与之相关的新闻消息不断被挖掘,甚至不太相关的人和事都被人肉搜索,以至于严重侵犯个人隐私,对当事人及其亲属造成很大影响。网民们乐此不疲地人肉搜索各种和王宝强离婚事件沾边的线索,波及面越来越广。王宝强在美国的住宅什么样,购买住宅的条款有什么异样,住宅的出售信息如何;王宝强公司的股权变更、产权分析情况;王宝强老家父母的动向如何;王宝强以前的影视剧和电视栏目有哪些;王宝强和马蓉昔日的照片、生活点滴有多少;马蓉的现状和经历爆料;马蓉的私生活曝光;马蓉父母的来头是什么;宋喆的行踪爆料;宋喆与马蓉交往历史的内幕……总之,能搜索的都搜索,能八卦都八卦。网民们纷纷以获取新消息为乐,恨不得把当事人的祖宗十八代都挖出来,根本不考虑是否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虽然王宝强作为公众人物,不可避免地会被放在一个开放的视野,但是并不意味他就此没有了隐私权,他的家人更是。但是网民们没有节制地人肉搜索,已经严重侵犯了当事人及其亲属的隐私权,这早就远远超越了离婚案件本身。马蓉和宋喆因为网民的高关注度和没完没了的谩骂一之间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成了网民们在网络上聚众发泄和指责的对象,两人的隐私差不多被扒光。

3、借势炒作,满足一己私利。王宝强离婚事件发生后,不少网民和网络推手针对“明星”、“经纪人”、“背叛”、“圈套”、“财产”、“人品”、“婚姻关系”等一系列核心词进行炒作,蹭明星事件来提升自己的关注度。可以说各路人士纷纷从不同角度分析、批判、甚至谩骂和侮辱,把自己装扮成道德的审判者,“有理有据”地分析、高高在上地指责。各大网站也蜂拥而上,追踪报道,不甘心错过社会舆论热点、失去赚取高点击率的宝贵机会。如果说事件之初是处于王宝强的明星效应,出于对事件的正当宣传的话,那么事件发展到后面就演变成借势炒作行为,没有底线地曝光现象,这些就不能不说是网络道德严重失范了。各路人士,各种平台竞相炒作王宝强离婚事件的真实意图,其实就是为了满足一己私利,赚取网民的点击率,提高网民对自己的关注度,从而谋求各种利益。有消息称,某饭店打出广告,说跟王宝强名字一样的就免单;还有人说要拍摄《宝宝不哭》的微电影;也有人说要借给王宝强钱帮他打官司;还有人声称打算嫁给王宝强……当然更多人分析婚姻危机的原因,梳理王宝强公司股份变更的来龙去脉,预估离婚官司的判决结果。总之,五花八门,但无一不是借机吸引网民关注。

4、网络恶搞,就为火上浇油。网络恶搞是网络上一种恶意的搞笑行为,目的是利用搞怪行为逗笑网民,博取超高人气。恶搞在最初是某种滑稽幽默行为的代名词,跟“无厘头”有些近似,但是后来就演变成了有意歪曲、颠覆、甚至讽刺、挖苦、谩骂的一种形式,成为少数网民发泄不满、调侃社会、嘲讽时态、甚至进行网络攻击的形式。网络恶搞最大的弊端是歪曲事实,误导试听。我国大陆自从《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恶搞成名之后,网络恶搞就开始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并且有个别人因为专门进行恶搞而一举成名。因为网络恶搞,李白、杜甫都很受伤,乌七八糟的诗作都贴上他们的标签;因为网络恶搞,国内外历史事件、伟人名人都成了恶搞素材;因为网络恶搞,严肃的社会话题、正统的文化思想都被拿来进行“创作”。网络恶搞这种只求逗笑网民博取超高关注而忽略价值观念正确与否和忽视网络道德的行为是应该受到严肃批判的。王宝强离婚事件发生后,很快恶搞的视频和图片,以及打着李白旗号的诗作就出炉了,并在微信微博里疯传,从而误导人们的试听。这对于王宝强离婚事件的当事人而言,无疑是火上浇油,上加霜,这种行为是与网络道德原则背道而驰的。

5、混淆视听,发布传播假消息。王宝强离婚事件短时间内就搞得沸沸扬扬,真假消息满天飞,除了跟当前社会网络普及,智能手机、电脑普遍应用,信息传播方式改变、传播速度加快等诸多原因有关外,还跟网民的猎奇、偷窥、好胜、宣泄等心理有关。少数网民和网络推手故意制造假新闻,传播假消息,唯恐天下不乱。网民们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不辨真假就批评指责、舆论攻击,或者进行恶意转发,故意造成舆论压力。发布和传播假消息的行为,已经违背网络道德,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话,当追究造谣传谣者的法律责任。王宝强离婚事件发生后,各种假消息频出,让事件本身更显得扑朔迷离,真假难辨。

6、盲从跟风,扩大网络舆论。王宝强离婚事件超高的关注度,跟网民的盲从跟风行为不无关系。某网站公布说短短一个礼拜,“王宝强离婚”有关新闻的阅读量已经超过90亿次,这个数字是否可信不便考证,但是王宝强和马蓉微博的留言数量是真实的。王宝强离婚声明的留言超过300万条,马蓉微博里两则和离婚有关的微博留言量加起来将近1000万,这里还不包括消息被二次、三次或更多次转发后发生的留言数量,也不包括与王宝强有交集的亲朋好友、明星微博里的留言,更不包括离婚事件相关消息被转发、被恶搞的数量,所以单从网民们对王宝强离婚事件的参与度来讲,就已经是一个超高记录了。这种几乎全民参与的网络行为背后,暴露的正是网络道德的危机。网民们把娱乐狂欢建立在当事人的痛苦之上,把正当的舆论批判变成了舆论绑架,为当事人及其亲属带来巨大压力,严重影响到他们的私人生活。

7、牵连无辜,超越道德底线。王宝强离婚事件波及面之大是超出想象的。网民们基本上一边倒地同情和支持王宝强,谴责和谩骂马蓉及经纪人宋喆。的确,如果王宝强离婚声明所述原因属实的话,马蓉和宋喆应当接受道德的谴责,王宝强也应当获得同情和支持,但是不管怎样,都应该有个度来约束,而不应当所有当事人都被扒光示众,更不应当因此殃及池鱼。据悉跟王宝强有交集的明星,例如跑男节目的邓超等人,因为王宝强离婚事件,微博里也被大量留言,被斥责不站出来力挺王宝强。也有某些明星以前的离婚事件被翻出来,与王宝强离婚进行对比。更有甚者,王宝强的邻居、员工等人,以及与王宝强离婚事件沾边的事都被扒出来。就这样,很多无辜的人的隐私因为王宝强离婚事件受到侵犯,这显然是严重超越道德底线失范行为。

8、媒体参与,助长网民热情。王宝强作为知名的影视演员,其言行本身就受媒体关注,而此次的离婚事件更因为“妻子出轨经纪人”、“转移财产”、“公司股权变更”、“阴谋”、“婚姻关系”等热点话题助长了很多网民的猎奇和偷窥心理,吸引了更多网民的关注,从而掀起一个突发性网络关注热潮。不但凤凰、新浪、腾讯等众多网站一直跟进消息,就连北京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甚至英国BBC都有了相关的报道或讨论,而大众媒体的积极参与,毋容置疑会助长网民的参与热情。从某种角度上说,中外媒体对王宝强离婚事件的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大家都知道,舆论的力量是不可估量的。舆论会影响人们的判断,网民对王宝强离婚事件的当事人造成的网络舆论压力已经超出了正常范围,可以说即便此离婚事件最终能通过法律渠道妥善解决,但是此后也不会完全消除网络舆论的严重影响,最起码当事人马蓉和宋喆在此次事件中形成的网络形象会很难改变了。

二、王宝强离婚事件下的网络道德原则审视

1、网络道德应当遵从正义原则。正义原则普适所有人,而非对一方正义而对另一方任意践踏权利。王宝强离婚声明一发出,因为公开声明其妻子马蓉和经纪人宋喆有婚外不正当性关系,以至于要离婚。于是,大量网民开始扮演正义的化身,力挺王宝强,同时谩骂马蓉是现代版的“潘金莲”,谩骂宋喆是小人勾当,谩骂马宋二人是奸夫淫妇,早就阴谋布局。诚然,因为王宝强多年来塑造的影视形象深入人心,却为最亲最近的人被判非常值得人同情,但是在真假消息满天飞的网络环境里,为了力挺王宝强,就谩骂、侮辱马蓉和宋喆,践踏他们的隐私权和名誉权的行为,也绝非正义的表现。

2、网络道德应该遵从无害原则。无害原则是网络道德动机和网络道德结果两方面都应该遵从的道德原则。不管动机还是结果,如果对当事人造成危害和影响,都是不可取的。从王宝强离婚事件看,很多网民在一时激愤的情绪下,故意言辞激烈,利用侮辱人格的语言去宣泄,去谩骂,动机上就存在“把奸夫淫妇骂死”的过错,存在认为“如果不站出来表态就不仗义”的错误想法。虽然很多网民会说为了力挺王宝强,但是这也是违背无害原则的。何况,这样做,舆论压力对王宝强造成的困扰也会成倍加大。任何不计后果的网络动机都是不可取的,如果网络行为的结果失当,那就更不用说了,更与道德无害原则背道而驰了。

3、网络道德应当遵从自主原则。自主原则是指网络主体在不对其他人造成伤害和不良影响的前提下有权自主选择网络行为和方式,自由表达个人意愿,抒发个人情感,同时也要求网络主体对网络空间的其他主体及其行为给予充分的尊重,平等地交流、沟通。从王宝强离婚事件看,网民们的网络行为是单方面的自主、自由行为,根本不考虑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感受,也不考虑其肆意宣泄情绪可能造成的后果。假消息此起彼伏接连不断,势必会误导人们的试听,对法院审理案件也可能产生干扰,这是违背最基本的网络道德的。

4、网络道德应当遵从知情同意原则。知情同意原则是一条应然原则,是道德的理想状态。王宝强离婚事件相关的各种消息被相继曝光,大量个人隐私被一一揭露,显然都是网民们乐此不疲的人肉搜索和媒体穷追不舍的结果,这些曝光行为没有争得当事人的同意,就根本谈不上知情同意原则。我们说知情同意原则不但是现实社会道德的重要原则,也是网络道德应该遵循的原则。在网络环境里,由于虚拟性、隐匿性、开放性、广泛性等特点,网络人际关系更需要道德维系,知情同意原则更显得弥足珍贵,更需要网民们共同去遵守。

三、王宝强离婚事件下网络道德建设的启示

网络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便利,让信息传播和相互沟通变得方便快捷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网络问题。例如网络安全问题,网络信誉问题、网络监管问题、网络道德问题等等。从王宝强离婚事件在网络上形成的巨大影响来看,当前的网络道德已经陷入困境,需要社会各方面齐心合力进行网络道德建设,整治网络道德环境,提高网络道德意识,加强网络道德修养。但是网络道德建设不同于计算机和网络的硬件建设,也不同于电脑软件和网络技术的更新,它不需要技术支持,却需要各个层面全体网民的共同维护。网络道德建设也不同于法律建设,因为道德本身是软约束力,依靠大家的内心信念、公序良俗、社会舆论来维护,它没有国家强制力来保障执行,所以建设本身就有难度,需要的时间更久远。因而,网络道德建设必须要凝心聚力,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网络舆论正能量,消除网络暴力和网络戾气,营造安全和谐的网络环境。如果想要取得理想的效果,必须从以下三方面加强。

第一,国家层面。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网络环境进行密切监管,特别是对影响力巨大的网络站点和网络平台要严格督查,防止其一味地追求商业利益而忽视了社会责任和网络道德责任,误导人们的视听,对人们的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另外,国家还要通过官方渠道不断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人们的网络道德意识,促进人们进行网络道德修养,不断提升人们的网络道德水平。

第二,网络管理层面。网络管理者对网络道德环境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网站信息的选择、传播、反馈等都需要网络管理者严格把关。网络管理者也是网络道德环境维护者,如果网站或网络平台的管理者不遵从网络道德规范,不对假新闻、色情暴力的新闻、有悖于国家方针政策或煽动叛国叛党的负面新闻等加以抵制,任其在网络中传播泛滥的话,那么极易造成严重后果,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如果对网民的网络行为不进行正确引导,对浮现在网络中的网络戾气不进行疏导、排解的话,也会滋长网络暴力,污染网络环境,影响网络的良好发展。除此之外,网站和网络平台管理者不应当袒护和纵容网络推手,助推网络道德失范,当然,更不应当自己充当网络推手,通过制造网络热点赢取超高人气,谋取一己私利。

第三,网民层面。网络道德建设离不开网民。没有网民的参与,网络道德建设就无从谈起。从网民层面讲,网民自身要加强道德自律,严格要求自己的网络行为;不轻信谣言,不传播谣言;不盲目跟风;不因为在虚拟环境就毫无顾忌、口无遮拦、粗话脏话连篇;不发布和传播有悖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言论;不发布和传播色情、毒品等违背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的信息;不参与网络犯罪;不推行自由主义、霸权主义、文化殖民主义等观念;不进行网络绑架,对其他网民侮辱人格、网络攻击……总之是从自身出发,坚持网络道德的基本原则,加强网络道德意识,努力提高网络道德修养,主动营造良好的网络道德环境。

四、小结

王宝强离婚事件是一个突发事件,在网络上掀起超高关注热潮既与王宝强的明星效应有关,也与事件本身涉及的诸多因素引发了人们的关注热点有关。王宝强和马蓉的婚姻关系,两个人的身份、学历、家庭环境差异;经纪人宋喆与王宝强和马蓉的关系;马蓉和宋喆的行为;王宝强家庭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分配;王宝强成名历史与人格评定等都成为网民的热切希望了解的内容,所以才会导致事件持续发酵,影响越来越大。也正是通过王宝强离婚事件,网络道德失范现象才暴露得更加淋漓尽致,网络道德乱象才更加凸显,但这未必完全是坏事。如果能通过此事件,社会各方都自省、自查、自纠,从而加强网络道德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道德环境,也是王宝强离婚事件对网络的重大贡献了。

参考文献:

1.李雅梅.网络道德问题研究综述[J] .道德与文明 , 2011(3) .152-157.

2.毛牧然.论网络伦理在消解网络舆论负向价值方面的作用[J] .自然辩证法研究 , 2013(4). 37-41.

【声明:本篇学术论文为作者亲笔撰写,如果想转载或引用请注明出处,否则视为剽窃,当承担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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