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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做着最想做的事,成为最想成为的人

2016-05-25 12:03 作者:沐初阳  | 9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教我艺术教育的杨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个电影叫《未知死亡》,印度片,主演是《三傻大闹宝莱坞》里的阿米尔汗。

出于我这个对电影不求经典只求男主角好看的花痴来讲印度片并不是我的菜,因为是喜欢的老师推荐的,那天深我百无聊赖的独自一个人本想着用半小时的时间快进着看个大概,不曾想一入坑深似海,整整三个多小时的电影我愣是一个情节也没放过的看完了,并且一点都没快进,合上电脑后我热泪盈眶。

太他娘的感人了,痛快!极致的痛快!也许是痛多深报复的快感就有多深,那一刻我化身男主体会那种复仇后的快感。然而,真正让我泪奔的地方就是男主坐在花园长椅上迷茫的打开女二送他的礼物——是他和女主曾经一起踩过象征繁衍子孙后代的脚印,当时我强忍着的眼泪刷的就流下来了,不管发生了什么,在所有的冲突与暴力之后一切都会化为平静。

也许,我该多看看印度片。

事实证明我是个感性的人,原谅我对于那些好莱坞似得具有强烈视觉冲突类的电影不怎么感冒,我喜欢浪漫的,感人的,娓娓道来的;或者轻松的,搞笑的,令人眼前一亮的。

《未知死亡》如果没有男女感情线路的衬托光是讲一个人复仇的故事估计我真的要半小时内快进结束,这更像是一个为而战得的动作片,所以我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也模拟了一篇差不多的类型的小说:写的是男主从一名警察变成杀手的过程。(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故事开头是女二在租住的房子里发现前租客留下一本日记,日记的主人也就是男主吴勋详细写了他和女主萱萱从相识到相爱的过程,当然刚开始他并不知道萱萱就是黑帮陆老大的女儿,吴勋的身份是一名警察从小被警察局方局长抚养长大,方局长的女儿方婷喜欢与她青梅竹马的吴勋。

后来萱萱身份被暴露吴勋痛不欲生难以接受,因为黑帮陆老大正是他的杀父仇人。短暂的分别后吴勋按捺不住对萱萱的思念勇闯黑帮基地寻找萱萱,方局长设计跟着吴勋的踪迹就这样包围了黑帮基地,方局长与老对手陆老大狭路相逢,萱萱为救吴勋而死在芳婷的枪下,吴勋痛不欲生沦为了黑帮的一名杀手。

中间有各种过程,大致就是两年后陆老大卷土重来,方局长为救女儿同时也为了让吴勋觉醒在吴勋面前自杀,总之后来结局就是吴勋和黑帮陆老大(女主父亲)同归于尽。女二还原了吴勋的身份,各种伤心,因为她也喜欢上沦为杀手的吴勋并且还被我安排了一断感情戏,甚至比吴勋和女一的感情戏出彩。正部小说我前后只写了十一万字左右,然后就被我以太阴暗为由TJ了。

其实全文改写的都写完了,就差一个结尾,然而你这个结尾我始终下不去手,因为从头到尾都不是我想要的风格,甚至当回过头去都不知道该怎么修改。

本来警察爱上黑社会千金这个梗已经被无数人玩儿坏了,结局更是集全文狗血之精华,我都不好意思再看第二遍。

整整一个月,十一万字的小说,已经躺在我电脑里三个月有余。

我没有拿出来发表,害怕被读者笑话,更害怕被读者否认我的写作能力,虽然我也没什么能力好拿出来的。

好矛盾,一般花一天时间写出来的几千字文章不喜欢直接删掉,就算这一天努力白费了,我毫无怨言。

然而这本小说我删了无数次,有无数次从回收站里还原,只是因为我觉得这个小说的故事可塑性非常强,但却毁在了我的手里。

好吧,但愿它会碰到有缘人,又也许它将一辈子躺在我的电脑里,偶然想起的时候翻一翻。

其实我的电脑里还有许多这样挺尸的文章,既不愿意删除掉,更不愿意拿出来发表。这就如同一个吃货既不愿意长胖,更不愿意节食减肥是一样一样。

有时生活上很多事情就是这样矛盾着,我喜欢看偶像剧或者安静的文艺片,却又对夹杂感情的动作片情有独钟,甚至为此写下了一个相同题材的小说;或许你是个有严重洁癖就连吃饭的勺子都要拿开水冲个好几遍,然而你竟然会对小摊贩各种鱼目混杂的麻辣烫赞不绝口。原来很多坚持的信念并不是绝对坚定的,因为我们一直都在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

这件事情无论好坏无论成败,只要你喜欢,就是自己眼睛里的西施。

那十一万字的小说我真的用心去写了,虽然过程有些不太理想,有些不伦不类,却是我那一个月为之奋斗的精神。也更加让我看清自己写作的能力与水平。塞翁失马,焉知祸福。

“路漫漫兮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是老古董文远哥的口头禅,他是个对中国古典文化有着绝对痴迷的人,他可以废寝忘食的读完一整部吕氏秋,也可以宁愿饿着肚子也不愿意买盗版书籍的偏执狂人。一套正版的明朝那些事儿花了他将近四五百块钱,而我们买的盗版的不过是一百块钱不到,当然我这里没有支持盗版的意思,主要想表达的是文远哥一个月的工资只有一千二,幸好人家负责吃住,不然文远哥是怎么饿死的都不知道。

是在某建筑场地当看大门的保安,除了早中晚开一下大门一天当中有大部分时间都很清闲,所以他在那个只花了五百块钱买的二手大肚子电脑上孜孜不倦地写着历史文章。也难为他躲在那个连空调都没有的小屋子里挥汗如的敲击着键盘,文远哥却自得其乐,如鱼得水。

坚持了大半年,他终于有一篇文章发表出去了,得到了稿费五百块,当即他就在微信群里发了一个大大的红包:一块钱,可以抢十次……

我们都了解他的情况,也都知道他在生活上的不容易,文远哥其实是一个非常有抱负有理想的‘才子。’和人说话动不动就忧郁派附身,先是陷入了沉思,然后半天蹦出一句‘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等类似的金句。

旁边人目瞪口呆,状若木鸡。后来渐渐习惯了,也就不理会他了。

听说他工地的包工头因为和他说话摸不着边便当众羞辱了他一番,工人们围在他身边哈哈大笑,他觉得像是受到了什么奇耻大辱,当即闹的要自杀,吓得包工头赶紧向他赔礼道歉,往后更是唯恐避之不及。

我心酸的对他说为什么不找一个好一点的工作呢?

他一本正经的说现在的工作都太忙了,没有一点让人休息的时间,看大门前工资虽然少但是有足够的时间供他创作,他觉得很满足,就是身边没什么志同道合的朋友,大家都不理解他。

他的意思就是说我跟他志同道合咯?我后背发凉的想,但是又想到我身边最不缺的就是朋友心里又坦然了不少,每个人身边总有那么一两个奇葩朋友,他们是自己平华朴实的人生上浓墨突出的一笔。他们有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我们不该打搅他。只要他自己觉得很快乐

认识文远哥有两年了,现在他依然是在工地里看大门,如今一个月光靠稿费就有两三千的收入,加上后来又涨了几百块的工资,他现在一个月四五千没有问题。居住的小屋还破天荒地安了空调,电脑也买了一个全新的戴尔笔记本,听他说是碰到人家做活动咬碎了钢牙买的。家里业已张罗着给他找一门亲事,可喜的是人家姑娘竟然同意了。恭喜文远哥成就了自己的想,做了自己最想做的那类人。

愿你也会做着自己最想做的事情,成为自己最想成为的人。

人生其实其实走得很快阿,短暂的连存保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都没有。闭上眼睛回想着自己八九岁的孩童模样,好像是昨天发生的事情,今天就已经二十好几了,中间这么多年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究竟发生了什么。孩童时期正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候,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因而我们会觉得很幸福,很充实。

步入了青春期各种烦恼接踵而来,我们开始学会了选择,选择对自己有益的但却枯燥乏味的东西,抛弃了自己最喜爱的兴趣。渐渐我们开始开始生气、开始暴躁、进而认命的任其摆布,不是我们选择了那些不喜欢的事情,而是不喜欢的事情改变了我们。

夜深人静的时候你有没有问问自己:我最初的理想还记得吗?

我一直都坚信我跟文字有缘,因为算命的说我命中自带文曲星,我是注定要写文章的人。这么多年了,成绩一直在中游的我独独作文水平是班中的翘楚,甚至每堂作文课已经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首先把我的作文读给全班人听。

每次老师在上面声情并茂的读我的作文时同桌先芳就会不住的对我翻白眼,说我又开始胡说八道了。

我耸耸肩无奈地表示,没办法人家就是这么有思想啊哈哈。

希望你也会因为喜欢因为爱好因为兴趣全身心地投入进去到某件事情当中,并且不知疲倦不怕辛劳不畏流言的把它完成。没有努力了却一无所成的结局,只有努力了却半途而废导致一事无成的结果。我们的一生阿,快的令人惊叹,愿你有波涛海浪般的勇气,做出意想不到的完美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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