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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案鉴赏》第十三章

2016-05-09 10:11 作者:汪德均  | 7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第13章

走回车边时,只见乌云蔽日,北风劲吹,树叶纷纷落下枝头。

行驶在司考基大道上,我竭力梳理朗达的叙述。深饮酒。船上的神秘人。不经意间提到的毒品。我敢打赌,这些事里任何一件在庭审中说出来都能改变判决的结果。至少瑞安不会那样气焰嚣张,不会那样穷追不舍地逼问我。其实这很可能是我一厢情愿的幻想;看瑞安那个的架势,他应该有招数能驳回朗达的证词。他是“铁锤”,无所顾忌!

但是布拉谢尔斯就大不同了。

我到家便给他打了个电话,无人接听;便在答录机留了言。

只过了几分钟他就打回来了,让我着实吃了一惊:还以为他一定是抛却俗务休假去了,可能正在什么异国胜地玩铁人三项呢。但他说他一直在工作。我把刚才的事告诉了他。(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迪萨皮奥说她也在现场?”话音里透出一丝吃惊。

“对。她很害怕,不敢站出来。她觉得自己有危险。”

那边沉默了一会儿。

我生气地冲电话里吼道:“你不觉得这可以成为你上诉的有力武器吗?我是说,这些证词可以为案子带来新的可能性,对不对?至少可以引起对原起诉的怀疑吧?”

“有可能吧,但是上诉时不能提出新的证据。”

“但这个——这个说不定可以改变全局呀。”

“这证词确实会让人感兴趣。这点我承认。”

一道闪电横劈长空,雷声在头顶炸裂、震荡。刹那间,一阵秋天的暴风已从西边横扫而来。

“我先看看我能做些什么,明天再回复你。”他说。

挂了电话,听筒抱在胸前,不觉陷入沉思。对于这些新情况,布拉谢尔斯似乎不感兴趣,一点儿也不像一个正常的刑事辩护律师的反应。刚才我们那番对话更像是在聊芝加哥熊队[1]比赛的分差。也可能是,像我这样的一个外行人居然对他指手画脚,他很反感而故意如此冷漠呢?

大雨重重地击打着屋顶,狂风肆意地抽打着窗棂。

我倒了一杯葡萄酒,想着朗达·迪萨皮奥。她无疑陷入了一个困境。如果她去找相关部门陈述实情,很可能会招致极其严重的后果。然而我也想不出她该怎么办。

我烧上了一壶水。

一小时后,只听前门“砰”的一声关上,随即重重的脚步声上了楼梯。蕾切尔回来了。我追到楼上,见她正弯下身子从旅行袋里拽出衣服来往地板上扔。每次跟他父亲去玩了那些让人心跳的活动以后,蕾切尔总是兴奋莫名,要过好一阵子才会平静下来。

我在她头上吻了吻:“嗨,宝贝儿!玩得好吗?”

她猛然转过身子。“哦,嗨,妈。”她再次转向自己的旅行袋,把它翻过来一抖,随即掉出来一双球鞋。

“你干吗?”

“给我买双史蒂夫·马登[2],好吗?”

“史蒂夫·马登?”

“就是一双鞋,妈妈!潮牌。大家都穿这个牌子。”

“我看你不需要新鞋。”

她抓起那双鞋,扔进垃圾桶。“我现在就需要。”说着又把一件T恤揉成团扔进去,正好盖在鞋上。“还要一件迈克尔·斯塔尔斯[3]。”

“什么谁?”

“迈克尔·斯塔尔斯牌衬衫。就是——哎呀,算了。反正你也不会给我买的。”

“是吗?”

“这牌子很贵。”

“多少钱一件?”

“大概六十美元。”

简直过分。“那么贵!”

“看到了吧?我就跟他们说——”她刷地举起手,紧紧捂住嘴巴。

“跟谁说?说什么?”

“没什么。”

“蕾切尔!”我恼了。我从没给她定什么规矩,只有一条:不允许在外人面前说自家人坏话。在家里,你怎么抨击、批评、指责家人都可以不算事,但在外面,一概不行。这可以算是我继承了父亲的德国传统家规。

“周末除了你,还见谁了?”

“没见谁。”

哼!女儿一回家就扔衣服,闹着买新的,还说没见过特指的某人?还说没向人抱怨老妈抠门儿?鬼才相信!一时间,母女相对无言,只听得雨点像弹珠一样砰砰砰砰地打在房顶上。

还是转移话题为好。我一边向楼梯走去,一边说:“饿了吧?我去做点意面和沙拉。”

女儿脸上闪过一丝困惑。然后摇了摇头。

“那好吧,我下去了。”我开始走下楼梯。

还没走完,她就从房间里跑了出来。

我不禁笑了。

“还有爸爸的女朋友。”她说。

笑容僵住了。我确实听说过前夫新近找了个女人,有着凹凸如搓板的腹肌和结实的臀部。巴里最近似乎是在和她一起做健身运动,或者在她身上做;唉,无所谓了。“玛琳,那个健美操女王?”

蕾切尔尖刻地扫了我一眼。

“哦,对对对,”我举手投降。“也是举重达人。”

“还有她女儿。”

“哦。”

“她女儿叫卡拉。”

“这个卡拉多大了?”我走进厨房。

蕾切尔跟着我。“十六岁。”

我拿出刀,开始切生菜。

“卡拉的男朋友超酷。他叫德里克。”蕾切尔说。

“德里克又多大?”

“不知道,但他已经开车了[4]。”

我更加轻快地切起菜来。对于她和大一点的青少年一起开车兜风这种事,我可激动不起来。不过巴里还算是个负责的家长,他们也可能只是去买了个冰激凌。“你们去哪了?”

“呃,我们听说附近有个狂欢派对,就——”

我猛地转过身。“狂欢派对?你们参加了?”

蕾切尔当即改口。“我们没进去,只是在停车场兜了一圈。别紧张,我什么也没干。”

我攥紧了拳头,指甲都扎进了掌心,整个人都气糊涂了,甚至有那么一刻感觉刀刃切到了手里。“蕾切尔,你才十三岁!那种场合你不能去!”

“跟你说了没进去。不过大家都说我看起来不止十三岁。”

我打量着女儿。她又比去年长高了三英寸,看其模样气质,已然褪去了小女孩的顽痴;浑身上下处处开始显露出迷人的曲线:撒谎说十六岁都行。我强迫自己把拳头松开。

——镇定,艾利。

“你确实长大了,漂亮了。但是不管你看起来什么样,我都不允许你和一群十六岁的人去参加狂欢派对。”

“为什么?”

“因为你才十三岁。狂欢派对不适合你。而且你还没到参加的法定年龄。那个卡拉也不应该去那儿晃荡。不知道她妈妈知不知情?我应该打电话问下——”

“妈——”她尖叫起来。“不行!”

“要再听到什么狂欢派对,我就打电话找他们。”

“就知道不能跟你说!”话毕,她闷闷地不吭声了。

我转身继续做沙拉,但已全无胃口。

那天晚上我打电话找巴里,他不在家。肯定是和健美操女王约会去了,让他们在暴雨里淋个落汤鸡才好!等了一个小时,还不回我电话;我打开晚间新闻频道,看他是不是遭抢、被杀或者打残了,从而有理由不回电话。

十点的新闻中充斥着“任血流淌”[5]的事件。闲散的周末,或者说缺少重大新闻的日子里,媒体总要把方圆五十英里以内发生的每一桩车祸、谋杀与火灾都长篇累牍地唠叨一番。

我换上一件T恤,走进卫生间,往脸上拍着保湿水。看着镜中的自己,想起曾经有人说我像格蕾丝·斯利克[6];我一直视之为高度的赞美;我和她一样,虽然都早生华发,但也同时有了成熟的气质。我快做完保湿的时候,新闻切回了主播的画面——已是一副严肃的面孔。

“丹·瑞安高速公路[7]今天晚间发生一起车祸,一名二十四岁女子当场身亡。据目击者称,事故发生时,女子所乘车辆在行驶中突然失控,冲出道路中线,随后与对向驶来的一辆卡车相撞。”

我猛地抬起头,朝屏幕看去。镜头被雨水打得模糊不清,一时只能辨认出旋转而交替闪烁的红、蓝警灯。等到画面变清晰了,才看见一个警察站在高速公路边上,身后有一辆车,车头已被撞裂、轧扁。镜头摇到另一边,两个医护人员正把一副轮床往救护车后厢里抬。床上的尸体盖着白布;风吹起白布的一角,露出一小块蓝底、白色圆点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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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芝加哥熊队:芝加哥橄榄球队名。

[2]史蒂夫·马登:美国长岛鞋类品牌,风格耀眼时髦,受到众多好莱坞明星、歌手喜好。

[3]迈克尔·斯塔尔斯:美国南加州服装奢侈品牌,款式简单、年轻化而时尚,颜色多样。

[4]美国法规规定,公民十六岁可以考初级驾照,考过一年后可以考正式驾照,考过则可以独立开车。

[5]任血流淌:此系作者幽默,引用滚石乐队在六十年代发行的著名专辑《任血流淌》(内包含同名曲一首)。

[6]格蕾丝·斯利克:美国迷幻摇滚歌手、音乐人、模特,生于1939年,成名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深色鬈发,脸型瘦长,两眼大而深邃,且相距较近,整体气质偏成熟、感性。

[7]丹·瑞安高速公路:连接芝加哥城南和郊区、印第安纳州西北部和芝加哥市中心的枢纽公路,每日通过27.5万车辆,是世界上交通最繁忙的公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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