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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2016-02-02 11:24 作者:亦之易  | 1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我这人记性不好,忘掉了很多事。

关于他最早的记忆停留在了七岁。那年,我被送到了几里之外的地方上小学。从此过上了每天六点起床,晚上六点回家的生活。所以直到现在,偶尔看到那些小朋友带着眼镜,耷拉着脑袋六点钟就追着公交跑就觉得心疼。大概是那个时候没睡够过,所以现在依然把能够睡到天荒地老视为人生的一大美事。可是在那读书的六年间,他总是先于我起来。至于他到底是哪个时候起来的,我不知道,只是每天老妈掀开我的被子,把我摇醒拖到桌子面前的时候,他就已经在那里了。正经危坐,一声不吭,看到他我的灵魂才搭上我身体的拍子正式醒来。

我象征性地扒两口饭,准备跟隔壁的阿福走。时常就会被背后的声音喝住。我妈拿我没办法,于是他亲自出马。我乖乖回去,再吃一碗。然后系上红领巾,去隔壁找等我的阿福,把铁环从山上滚到山下。

而他就去地里干活,方向一致。可我们从来不同路,他走他的,我走我的。就像我们之间有着某种约定,我们彼此从未失约。

一年级开学的时候发了很多书,那天晚上我回来,我把每一本书好多个地方都写上了名字,包括书的侧面,怕被人偷了去。还央求他帮我写,草书的那种。因为班上没人会写那种字体。那与我而言就是独一无二的字体。谁也不会,就像语文老师烙印在每篇课文背后的“背”字一样。独一无二。他帮我把每本书上都写上,又帮我用报纸把新书包起来。后来期末,其他好多同学的书都邹巴巴的,我把报纸扯下来,一股油墨的味道,还是新的。

那时候很淘气,跟高年级的学生一起扒车,逃课。有一次,回家,进门就被他打了。他撩起腿要踹我,估计是怕下手太重,后来改为大手一挥,我就被抡倒,跪在了堂屋中间。我妈过来,欲言又止的。我死活不肯承认的是:我又扒车了。后来见讨不着好,只得抹着鼻涕眼泪老实承认。之后被打的次数多了,想到他的力气就犯浑,于是真不敢再去扒车。我妈告诉我,是他们在田里干活,看到对面的公路上的我,扒在货车屁股后面。我总觉得是他们两个在唱双簧,那么远,根本看不清。(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我妈则说,“你小子,化成灰我都认识!”

他打我跟我妈打我的招式不一样,原因也不一样。我妈打我我觉得好玩,一点也不畏惧,她拿着枝条满山追着我跑。而他,打得我害怕。有一回期末我考了三十分,我把泰然自若地把试卷递给我妈。我妈当场就在田里把试卷撕成两半。扬起锄头来追我。当时怎么收场的,我忘了。只是记得当时是他仅有不打我的期中那么几次的一次。他把撕成两半的试卷用饭粒粘好,递给我。教我一道一道地改题,昏暗的灯光下改到了凌晨十二点。

后来我去上学一路上就会被村里人笑话,在班上也被人笑。除了最后一名的阿福也没朋友,开家长会我妈就跟我坐在最后排,埋着头。在众人的鄙视中我才知道原来这事这么严重。原来三十分,是真会这么的不堪。

小学毕业的时候,我的成绩已经足够让开家长会的我妈坐在了最前排。



十九岁那年,上大学。我妈非要我学师范,毕业之后当老师。周围的大叔大妈都这意思,觉得人民教师最光荣。他是家里的权威,可是他从来不曾命令我该学什么。饭桌上他说,这个得你自己决定。只是你决心要做的就要坚持做下去,做好它。现在回味起来,那几乎是他在我面前讲得唯一的一个道理。他总是沉默寡言,用他的行动来告诉我该怎么做,怎么活。于是在我落榜后,去了第三志愿的一所不理想的学校,学了不喜欢的专业。心情极其糟糕的时候,又想起他说的那句,坚持做下去,做好它。

后来有听过了更多的道理,记得的却不多。



大学的有一年,生病住院,住了有大半年。我觉得挺无所谓的,人这辈子谁没生过病啊。可那次,他表现地不淡定了,非要跑到所在的城市来看我。我在电话里严词拒绝。直到忽然接起电话,他问我哪个房间,我就在医院大厅。我在病房里说了半天他还没到,就提着吊瓶跑到楼下去接他。他看起来瘦了不少,面容憔悴。我问他:”吃饭没?”他说:”吃了。”我又问他:”吃的什么?”他说:”你妈早上煮了面条。”我抬起手腕,现在是下午四点。我瞪了他一眼,就像小时候我不吃早饭被他瞪一样。他笑了笑,跟在我后面。

那几天他就跟我在一起,我们一起吃饭,他陪着我,看雾都话那样老掉牙的电视节目,晚上睡觉的时候他就找了张折叠床睡在我旁边。上大学之后就很少跟他在一起,每次回去就跟客人似的,当祖宗一样供着。所以这么近距离的相处几乎是第一次,他还是那个他,只是感觉不如从前了。

他走的前一天班上的同学要来看我,与这些九零后在一起我明显感到他的不适。他就在周围忙碌,话很少,端茶倒水,削苹果。他们都说我有位好父亲,我已经好多年不哭了,话一出,我居然没道理地有些酸。从前他一打我我就扯开嗓门哭,在他面前放大我的痛苦,向他宣战,好让他手下留情。可从未成功过,我一度认为他是不是真的就那么没有同情心。而现在,我反而不哭了,我不想让他觉得我痛苦委屈,我想这大概是全天下所有儿子对父亲都有的一种默契,我们的默契很多,这只是其中一个。我笑笑说,”那当然!”



住院的时候正值天,有一天,跟他去逛夜市,买了些生活用品。末了,他拉着我,买了套保暖衣,说暖和。我随他去,没有拒绝。后来我自己也买,但是穿一个冬天就不能穿了,要么小了,要么破了,要么弄丢了。只他买的那件还完好如初,直到现在,天一冷我就从柜子里翻出来,套在身上。

那年的节我妈悄悄跟我说,他走的时候去问了我的主治医生,还塞了个红包在他办公桌的抽屉里。我知道他向来是做不来这些的,他只是个淳朴善良的农民,他不过是想让他的儿子得到好一点的治疗。我什么话都没说,跑到外面大哭了一场。我脑补了他央求医生的场景。我想起七岁那年,他帮我用废报纸包书的场景,一本一本包,一本一本写。后来上大学,我卖了一大麻袋的书,唯独留了那全套的七本。里面有用草书挥洒着的我的名字,有些模糊不清。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始终坚信,那依然代表着我和他,他依然是我的独一无二。



很久没有写这样的作文,虽然这个题目曾经被当家庭作业被逼无赖地写过好多遍,死了很多脑细胞。但那都是违心的,我想有一天,我一定会自觉自愿地去写一写他,没人逼,没人检查。毕竟就连那些死去的脑细胞也早就变成了新的,我和他也都变了。

所以某一天,我突然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那么意外,那么恰巧,又那么理所应当地就想到了他——那个身材矮小,不善言辞的男人,那个渐渐老去的男人。他一直秉承着这样的方式,来跟我们告白,来关心我们,他的于他而言就是说不出口的,埋在心里,一辈子。“无法说出口的爱”我本该想到他的,我早就该想到他,这一点没人能比他更符合。

只是,看啊,我个子早就比他要高;身材比他魁梧好多;扳手腕也能轻而易举将他击败。见他仓皇落败,我还是那么倔地不愿意开口说声爱他,说些哪怕冠冕堂皇的好话,说声遇见你是我此生最大的幸运。

这多可惜!

因为继父这个身份,再好的演员也做不到他那样。只演一次,一次就是一辈子。还做的那么地无可挑剔。

他还是那样,总是那样,摆摆手不说话。转身用他矮小的有些佝偻的身躯,继续撑起整个家。

而我,现在最好得默契就是扳手腕的时候故意输给他。那样的话,是否一切都还如旧:我们尚小,他亦未老,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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