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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道法自然

2015-12-18 08:56 作者:正能量  | 7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老子《道德经》中:“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阐述了万事万物的生成顺序。说明道是宇宙本源,同时“道”中蕴涵着规律法则,规范着事物和生命的运行。

而“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说明的是生命的进化过程。这段话应该这样断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也。这样断句更符合语境规则,也符合生命进化规律,同时尊重生命的自主权。

自:是自己,是指生命本身,是生命本质,不是欲望,也不是肉身。

然也:就是这样。

这段话要分成两个阶段来分析:

第一阶段: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这个阶段是要求人效法天地的包容博大与担当,同时遵循规律法则,这样生命才能进化和升华。(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第二阶段:道法自,然也。通过第一个阶段的努力,透过复杂现象,认识宇宙与生命的本质,这时真正的修炼才真正开始。就如不从根本上下功夫,终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一样。此时即使不能自创规律法则,也有先前进化过程中掌握的规律和法则来支撑自己的世界和宇宙。这样就可以实现生命的终极追求,获得真正的自由和解脱。

规律法则无形中规范着生命向本质层面运行,当人的想法和行为违背规律和法则时,就会受到规律法则的制约和惩罚,表现为不顺或者是痛苦烦恼,痛苦烦恼恰恰是规律法则发生作用之时,这种惩罚表面看残酷无情,但却是慈悲的体现,就如慈母孩子不当或者错误言行的制止甚至打骂一样,那是一种责任,目的是使生命归于正途。

但是对于道法自然中的“自然”,有多种不同解释:

一种认为:自然是一种境界。道本身具有境界,这种境界是“道”本身所具有,不需要“道”去效法,这种解释显然有问题。

一种认为:自然是“道”的一个特性。如果说是“道”的一个特性,再去说“道”法自然,就是多此一举,老子不会做这样的事。

一种认为自然是规律,是最高最大的规律。道本身就蕴涵了规律和法则,规律和法则是道由派生的,再让“道”去效法自然,显然说不通。而且这种解释剥夺了生命自主权,如果这样,生命就永无解脱之日,永远受规律法则的制约,不能自由。

还有解释为:自然就是大自然,认为“道法自然”是最高级的方法论,道法自然即是道效法或遵循自然。这种说法也是矛盾的,且不能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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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道法自然的评论 (共 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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