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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

2015-11-24 23:49 作者:千里马  | 10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凡看过张艺谋执导的电影《秋菊打官司》的,无不为弱女秋菊鸣不平。打官司是民间的说法, 在法律文书中称为诉讼。人们为了寻求公平正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要依据有关我国法律法规,和对方打官司,以求法院裁决,主持公道。打官司往往是在双方调解协商无效的情况下,采取的是无奈之举,耗损人力、财力、时间和精力,个中原由苦衷只有当事人最清楚,不是万不得已,公民千万不要打官司。这不,11月14日儿子刚刚结束一场长达5年多的民事诉讼,提起往事,真是无味杂陈,苦不堪言。

儿子的这场民事诉讼是因买卖商品房而产生,大致经过是这样的:儿子2007年7月用住房公积金贷款30年按揭,父母交首付18.7万后购得一高层高档住宅楼,面积当时91平方米多。当2009年5月简装后,儿子顶不住每月还款1600元多的压力,在父母均不同意的情况下,经房产中介把房卖给了生意人梁某,要价59万元,卖房合同写明,自2009年7月1日起,首付儿子15万元,给中介1万元,梁某还月供,可住进该房,待房产证正式到手,梁帮儿子解押银行贷款44万元,然后把房产证由儿子名下过户给梁。待到2010年6月初,正式房产证下发,儿子电话通知梁来解押,又实际多出两平方米,可粱一拖再拖,直到第3个月,中介发话要解押无果的情况下,他主动提议违约告梁,自请律师,儿子拿1000元律师费,首次于12月6日在金水区法院民事庭开庭,经庭上调解,儿子连同多出的两平方米共要房款65万元,梁不同意,歪理认为儿子是因房涨价才打官司,儿子说是因梁不按期履约,又6次还月供迟还而被银行列入信用黑名单、多两平方等原因才多要3万元。梁不接受,儿子再请孙律师出谋,发函,限一周内把44万余款解押过户,而梁置若罔闻,说没收到信函,又发函快递,他签字故意捣乱,还不履约,无奈,儿子再次状告梁还房于金水区法院,解除买卖房屋合同。梁赖账未签收到发函催款通知,申请笔迹鉴定,耍尽花招,于2011年6月庙李法庭开庭,后一审判决梁败诉,房屋还给儿子。梁不服,上诉到郑州市中级法院,经2012年11月6日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房屋理应乖乖地腾出。可是他赖着不走,以他重新装修花费多为由,经双方律师分别主持调解经济纠纷,梁要款19万元不成,儿子采取强行断水断电断气等措施,2013年4月19日梁才无奈搬走,儿子要回该房。梁愤愤然,又告儿子欠钱26万不还于金水区法院。他买通办案法官,在2013年6月故意让儿子缺席判决,一直到2014年6月18日再次送达一审判决书,儿子才恍然大悟,反诉到郑州市中院,于当年12月24日判决:发回重审。到2015年8月,金水区法院再次开庭调解不成,梁要款26万,儿子只给10万,后判决儿子给梁近19万元,经儿子最后上诉中院,11月4日判决,最终儿子还款梁18.4万元,而明显偏袒梁8万元以上,儿子之后还是认了,综合考虑,要回房子就是最大的胜利。

儿子感到亏的是:金水区办案法官贪赃枉法,偏袒梁,本该如实计算儿子的3万多元的装修费而不予认可;45个多月梁房租费算的低, 少算2万多元。而还梁的利息理应从2013年4月10后,可判决从2110年12月算起,又多算9千元;诉讼费给儿子算的多;梁的装修费算的多。特别是故意让儿子缺席判决,拿了梁的不少好处,害得儿子打官司光律师费等都花了3万元。间接的损失更大啦!假如2010年梁把房屋买后顺利交接,儿子肯定又买新房了,那时一平6000元能买好地段高档房,现在同样的房每平要贵4000元,多不划算呀!关键是少生气、少费心、少找麻烦。

通过这场马拉松式的打官司,我看到了基层“苍蝇”们仍肆无忌惮,无所收敛,贪赃枉法,官官相护,已结成利益集团;我看到了人们流传的“大檐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是真真切切地存在,只是改头换面,手法更隐蔽啦,到法院也无真正的公平公正所求,反腐败不但打老虎,更应该打老百姓身边的无数“苍蝇”。正像我家乡的王律师开始就讲的,打官司,一是打法理,看律师的本事;二是打人情关系,看原、被告的本事;三是打金钱,看办案法官的本事。现在对照回想,他讲的确实有道理。“有钱能使鬼推磨,”“没理赖三分”说的是同样的道理。过去形容“县衙府,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现在仍然流行“屈死不告状”的说法。人民法官理应依法办案,以理服人,公道正派,可是,见钱眼开、贪赃枉法的法官大有人在。我希望反腐败要层层加大力度,真正做到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让司法公正公平公道真正落到实处,让法律法规去自觉约束国人的言行,让法院真正树立起自己的威信,让依法治国不仅是停留在理念上,而且真正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只有这样,共产党和人民法官才真正取信于民,执政为民!通过这场打官司,我也迫切地认识到,每位公民必须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依法治国,人人有责!

经过这场官司,儿子又从中学到了什么?我暂且不得而知。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3799268/

打官司的评论 (共 10 条)

  • 老党
  • 襄阳游子
  • 心静如水
  • 雪灵
    雪灵 推荐阅读并说 通过这场马拉松式的打官司,我看到了基层“苍蝇”们仍肆无忌惮.......
  • 大三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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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千里马

    千里马2015年11月24日发表的“草鞋”,这是完全抄袭我“千里马”2015年10月15 日发表于散文网中“家乡的草鞋”, 只是标题少了三个字。可耻,又一个“晓晓”出现了,各位编审们,请你们擦亮眼睛,我要维权啦!晨暮随心管理员,强烈抗议:견 지 Persist)抄袭,一定向我赔情道歉,立即删除已发表的该文,也请广大网友文友辨别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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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三畢業

    大三畢業这样发太局限了,按文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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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千里马

    千里马回复@秋实黾园:您理解错我的意思啦,我说的是散文,不是您的诗歌,也不是您抄袭,而是我让您明白有人抄袭剽窃我的文章,借您的地盘代言而已!误会,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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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秋实黾园

    秋实黾园你好,新朋友,看到你的回帖,我知道内情。好让一切都随风而去,我希望在散文网上,能认识你,是一种缘分,今后能成为好朋友,远握!祝福你散文网,写作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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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千里马

    千里马回复@秋实黾园:谢谢您的回复,消除误会,结交新文友,正如您所言,能认识你,是一种缘分,愿我们今后成为好朋友,为中国散文网的繁荣和发展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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