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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市

2015-10-29 11:05 作者:雷虹  | 11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喜欢乡村的集市。那种淳朴,随意,鲜明的热闹是城市的商场所没有的。

乡村的集市有浓浓的人情味。在那里,随时能遇见想遇见的人。三大姑八大姨,旧友,同窗,甚至是你最初心萌动喜欢的那个人。

小时,最喜欢的事便是与母亲去赶集。记忆中的集市,永远是刮着风,尘土满天飞。北方的集镇永远是多风的。街两边的地上堆满锅碗瓢盆,扫帚簸箕,挂历墙画,都蒙着一层细土。听人们讨价还价,声音大而高,脸红脖粗,仿佛憋足了劲。卖肉的更是像高兴疯了,甩着膀子卖力的剁肉,肉沫飞溅。母亲总会与两三远亲在街边闲聊一会儿,那是女人们的功课,仿佛这集市是专为她们相聚私聊而设的。她们聊,我的嘴也没闲着,只是吃。油条,烧饼,吃得津津有味。偶尔,母亲也会扯上一些粗花布回去给我做衣服,余下的再缝个书包。至今,仍喜欢手缝的东西。因为有光阴的味道。

集市上还有家照相馆。那时,照相对于我来说是奢望,是渴望而不可即的东西。每次经过,我都会冲那里望一眼,可也只是一眼。望久了就会怅然起来。

后来,上中学,终于狠心花了十元钱进去照了几张艺术照。相馆老板很帅,白净温和,笑容里有春风的味道。让我摆好几种造型,骑摩托车的,穿军装一手掐腰的,撑把花伞的,简直过足了照相的瘾。以后拍婚纱照也没这么兴奋。这些照片现在看来无比俗气,却因属于集市的一部分而被我终生珍惜。

乡村的集市也如我这十元的艺术照,俗气,但可。令人想起人家红事上点着红点的馒头。俗世里的热闹与欢喜。(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后来,到外地读书。偶尔回去,便一个人去集市上转转。见到小学时的女同学和丈夫在街边卖锅碗瓢盆。年少时的她骄傲而美丽,是我们女孩子羡慕的对象。那天,远远看她给别人拿东西,讲价钱,动作老练,是集市上惯有的生意人模样。那一瞬,突然莫名心酸。其实,她嫁的人家是小康人家,在农村算不错的。何况,她很满足。俗世的生活本就如此。无需怜悯。

也见过我中学时的男闺蜜。远远看见我,他的眼神有些躲闪和尴尬,表情极耐人寻味。那时的我刚考上大学,他却早早辍学在家务农。莫非是因为我们的角色发生了改变,他才那样不自然?我们立于街边小叙,用漫不经心的淡然掩饰时间流逝的痕迹,掩饰彼此的改变。只是再也找不回曾经的感觉了。曾经的他,一身白绸缎衫,有一双早熟而忧郁的眼睛,若有若无的笑,给人一种悠闲的洒脱。走起路来,风荡进白衫里,飘飘的,风中少年。我们曾于深的烛光下,谈幽微的少年心事。夜夜他来,又去。如风。

时间的利刃,凛凛然,摆在眼前。我们再也回不去了。那些花开的四月的夜晚,那些属于青春的最美的密码,已无人能解开了。

集市的喧闹依旧。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经历了怎样的悲喜,冷暖。这北方小镇的集市,留下多少儿时欢快的记忆,又收藏多少人生的悲欢离合?

结婚后,偶尔回乡下,也和老公去集市上转转。只是,周围大多是陌生的年轻面孔了。我熟悉的那些老人,大多已不在人世。置身其中,恍若隔世。

这便是乡村的集市。繁华热闹背后是世事沧桑,人情冷暖。如一幕幕舞台剧,你方唱罢我登场。胡琴咿呀,在无尽的岁月里,荡来荡去。说不尽的故事,道不完的炎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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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市的评论 (共 1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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