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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真正贯彻群众路线

2014-10-21 09:30 作者:飘逸  | 13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是党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法宝。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时就根植于人民群众,正因为如此,才得以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正因为有了这个法宝,才得以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就,才得以克服和纠正在摸索道路中的困难和错误使各项事业始终朝着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前进。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脱离群众的现象都有不同程度和不同形式的表现,我党一直高度重视群众路线的教育,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都经常教育和告诫全党和全体干部,防止脱离群众。当前,我国的社会条件和社会生活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脱离群众的现象也具有新的历史特点,主要表现是漠视群众利益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具体体现在对忠实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意识的淡漠和背离:片面追求速度或政绩,某些决策与行为对群众利益缺乏考量,或完全偏离了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方向;言行不一,口头上讲为了群众利益,其实际行为却是为了个人的需要或少数人的团体利益,有的也经常下基层、“听取”群众意见,但往往形式多于实质,尤其是当触及或影响到自身利益时;权力“私有”,缺乏真正的民主,主观、随意、专断;……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就有使我们从根本上脱离群众的危险,在当前我国改革进入到关乎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关键时期,再一次开展群众路线教育,非常及时和必要,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真正贯彻好群众路线,必须把握好五个关系:

一、把握好“一切依靠群众”与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关系。

人民群众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一切依靠群众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必要条件。

世界各国的共产主义运动史充分证明,只有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才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胜利。有这样一个古希腊神话:无敌英雄安泰,在与敌决斗中遇到困难时,只要往母亲大地身上一靠,就会获得巨大力量,无人能胜,敌人发现了这一点,就将他举在空中掐死了他。斯大林曾以此告诫苏共全党不要脱离群众,不幸的是,在他离世三十多年后,苏共恰恰应验了这个神话。在斯大林以后的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主政期间,苏共内部脱离群众的官僚现象日益严重,逐渐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之后,戈尔巴乔夫又推行错误的路线,使改革背离社会主义方向而全面失败,由此经济急剧恶化、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致使苏共越来越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而那些反共反社会主义的所谓“民主派”“改革派”正是利用这一点,打着“民主”“改革”的旗号,骗取群众的信任与支持,一举夺权而一之间全面复辟资本主义。(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苏共亡党的惨痛教训再一次深刻阐释了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这一论断,脱离群众,党就有变质或亡党的危险。共产党本身就根植于人民群众的土壤之中,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人民群众密为一体,这是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根本所在,背离了这一点就不能称之为共产党。

人类历史就是一部人民群众的斗争史,历史上任何一次先进的革命运动,无不是有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而取得成功的。社会主义运动更是一场由共产党领导和组织的最广泛的人民群众运动,是共产党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战胜旧思想、战胜自然、不断掌握和驾驭自然与社会客观规律、不断提高人的思想觉悟、发展生产力、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全面提高人的素质和解放人的自由、从而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革命运动。人民群众推进历史前进的革命运动,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运动主要表现为有序的社会主义建设生产运动,包涵着与落后思想的斗争、与自然的斗争、与掌控经济规律的斗争……等。我们党历来就是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来战胜敌人、战胜困难的,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发动群众、开展有组织有领导的特定形式的群众运动是解决党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的有效方法和根本途径,只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只要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一定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就不会被不良分子所利用或走向反面,只有代表剥削阶级利益、违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反对派才害怕群众运动,历史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依靠群众与党的领导是两位一体、相互依存,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与依靠群众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同为重要、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中,党组织领导人的作用又尤为重要,尤其是领导人的政治立场和认识,几乎直接决定着党的事业的成败。当前我党的领导干部队伍中,也有少数人主张改革要全面推进私有化、填补资本主义道路空白。这些人可以归为三种情况:一类是在本质上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的;一类是维护既得利益,与既得利益阶层(或团体)已结为一体的;一类是因为认识的偏差,认为社会主义不可能跨越资本主义阶段,只能走人类“正常发展”的道路。这些人虽然尚属少数,但也会严重影响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他们都会借改革和发展的旗号,以促经济、促民生为口号,尽管其中有些领导也具有真正的民本情怀,也真心实意为百姓办事实,但由于认识的偏差,在维护和保证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最终难以作为。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使各级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手中,掌握在与广大劳动人民有着天然联系的“无产者”(无个人生产资料也未与既得利益阶层结成利益体)手中,保证社会主义事业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把握“好相信群众”与教育群众的关系。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始终代表着新生事物的力量和历史前进的方向,相信群众是贯彻群众路线的思想基础。革命需要有自觉的行动,群众的先进性需要启发和引导,少数落后的思想需要改造和提高,要用先进的思想和理论教育群众、武装群众,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侵蚀的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事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当前,主要加强三个层面的思想教育:

一是政治层面的思想教育,主要是加强世界观和宇宙观的教育。改革开放以来,各种错误思潮趁机泛起,否定马克思主义否定社会主义者有之,片面强调失误甚至刻意歪曲否定历史者有之,超阶级的泛民主、抽象的人性论、极端民族主义及主张全面西化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时而泛滥,……等等。由于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使利益格局多极化,各种利益代表势力相互碰撞又相互消融互长,各种思潮与思想相互交错、相互作用与影响,那些错误的或反动的思想与思潮已严重影响和侵蚀了部分人的思想,尤其是年轻一代的思想,其带有欺骗性和蛊惑性的言论迷惑了不少群众,也因此而引发了一定程度的政局振荡和社会的不稳定,如89年的政治风波、近年的民族分裂动乱、法轮功等。因此,我们要根据当前的社会环境和特点,因地制宜,视不同的具体情况以不同的形式,加强对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教育和宣传,充分揭露这些带有腐蚀性的错误思想的欺骗性和反动性,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说明,让群众充分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革命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宇宙观。

二是道德层面的思想教育,主要是加强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利益格局的多极化,又带来了价值取向的多极化和价值观的多元化。由于私有经济本身带有剥削性和追逐利益最大化的利己性,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又具有利益的排他性,因此在客观上刺激了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滋长与弥漫,而且极大的冲击了以集体主义、奉献精神为核心理念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同时,又由于一些客观现实对价值取向的引导与我们所倡导的价值取向相背离,以至使我们的正面宣传教育效果不佳,有时可能完全不能抵御现实负面性所带来的冲击。正因为如此,许多国家工作人员与领导干部因抵御不住各种现实利益的诱惑与冲击而导致思想变质或腐化堕落,有的为牟取个人利益而完全丧失党性、丧失良知,有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甚至与黑社会势力联姻的、有不择手段大肆侵吞国有资产与侵占公共资源的、有不顾工人死活“有意”改制或破产国有集体企业的,等等,这些较为严重的问题已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严重地影响了党群关系,对此我们应引以高度重视。我们要积极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开展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及广大干部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教育,科学地解决好事实上的多重价值标准问题,有针对性地对不同阶层的人员开展行之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

三是法律层面的思想教育,主要是加强法制观念和基本法律的教育。通过普法宣传与教育,提高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着重提高群众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把握好“一切为了群众”与兼顾特殊阶层利益的关系。

一切为了群众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如何忠实地代表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能否真正贯彻群众路线的根本问题,是新的历史时期对党的又一次严峻考验。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结构和社会生产关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除了占大多数的普通劳动群众这一主体外,产生了私营企业主及其他“食利者”等新的社会阶层,这是一个带有剥削性质的特殊群体,他们与为其提供劳动力的普通劳动群众有着雇佣与被雇佣、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劳资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利益矛盾,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呈现的新的社会矛盾,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经济成分、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所产生的必然现象。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允许其存在并促进其发展的同时,应加强对这一阶层的规范和引导,使其成为具有一定先进觉悟的资产者阶层,而不成为与普通劳动群众完全对立的“资产阶级”。但劳资矛盾的对立是绝对的、客观存在的,因此,我们在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兼顾这一特殊阶层利益的时候,必须始终把占绝大多数的普通劳动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

要真正体现和保证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党与人民群众形成真正的血肉联系,就必须坚定不移的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这一社会主义基石不动摇,使劳动群众真正占有生产资料、真正参与劳动生产的管理与组织,使劳动者真正成为自己劳动的主人和社会的主人翁。生产资料私有制必然造成两极分化,这是现代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的必然结果,现代工业社会不可能由每个社会成员单独拥有生产资料独立生产,必然使生产资料集中到极少数人手里,这就造成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完全分离,使劳动者成为完全的无产者而失去生存的基本自由,不得不被迫出卖劳动力,而且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生产资料将越来越集中,赤贫化的无产者队伍也将越来越扩大。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由全体人民共同拥有,由国家(或集体)代为集中管理和组织生产(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后,将是真正的全民所有和全民管理,不再由国家或集体代为管理),从经济角度来看就好比是一个大股份公司,全体社会成员(或集体成员)人人既是股东又是劳动者,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紧密联系在一起,这样既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又避免了两极分化。

当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劳动群众都直接或间接占有生产资料。广大农民拥有土地生产资料,有着较为宽松的生存自由;机关事业单位与国营(或集体)企业中的人员(不包含个人明里或暗里拥有生产资料的人员)共同拥有部分生产资料,其生存自由有基本的保证;个体经营劳动者拥有少量生产资料,有一定的生存自由空间;部分完全失去生产资料而完全靠出卖劳动力维持生存的完全无产者(目前主要为城市居民中的失业、无业与私企中的雇佣人员),即无基本的生存自由。以上劳动者属我国的普通劳动群众,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另一部分就是私人占有生产资料的有产者或其他食利阶层,他们占有较多的社会生产资料,拥有大部分社会财富,有着极度的生存自由和生活享受。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部分极少数人的私有经济总量已超过全社会共同占有的公有制经济的总量,其个人财富总和更是远远超出了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的普通劳动者的财富总和,这离我们共同富裕的目标越来越背离,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和重视的问题。因此,我们要坚定不移的稳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大力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巩固和促进国有、集体企业的发展,稳固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改革、改善和加强国有或集体经济的管理,使生产资料真正为全民或集体群众所有、真正成为保证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经济基础,使其真正成为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纽带。

四、把握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与民主集中的关系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掌握客观情况,集中群众智慧,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的决策,再贯彻和落实到群众当中去,是我们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工作路线和工作方法。

遵循“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和客观事实,密切联系群众,充分了解广大群众的愿望与呼声,注重群众的利益需求与长远需要,始终从有利于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立足点出发,来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使社会主义的基石不被侵蚀和动摇。当前首要的问题是要稳固和加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的,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和制度保障,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石,否定了这一点,也就否定了马克思主义,不能因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部分私有经济和少量剥削存在,就否定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基本性质,这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事实上,我国正是由于私有经济的极大发展,才出现了严重的贫富差距和两极分化现象,当前我国私有制经济总量已超过公有制经济总量(据中国网3月6日讯),意味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正在发生质的变化,随着私有制经济的继续壮大,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会被进一步削弱,如果全面私有化或私有制占据主体地位,就是走向资本主义!我们必须正视这一客观事实!

倘若如此,共产党失去了自身的经济基础,就只能从人民群众中拔根而起,移植于极少数资产阶级的肥沃土壤之中了,也就只能“被”沦为其利益代言人或成为其中的一部分,“一切为了群众”也就是一句美丽的谎言了。私有化后,土地及其它一些生产资料将会迅速集中到极少数人手里,广大农民中的绝大多数必将失去土地而成为完全的无产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大部分人也将因失去基本保障而成为完全无产者(少部分人可能成为资产阶级及其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大量的个体经营者与小规模私营者也将被社会化大生产所淘汰或在市场竟争中被“吃掉”而成为无产者,随着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贫富悬殊与两极分化将会迅速加剧,而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带来的不可避免的通货膨和金融动荡,又使广大的无产者永远处于赤贫状态,不得不接受资产阶级最大程度的剥削及经济的奴役和压迫(其社会保障也不过是缓和矛盾、保证社会正常运转的润滑剂而已)。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与尊重这一客观规律!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是广大人民群众以无数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坚定选择和热切需要(原苏联解体前的一次全民公决中,近80%的民众选择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根本所在,共产党责无旁贷!

遵循“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避免片面追求“政绩”和“速度”的形式主义,防止劳民伤财。要广泛调查研究,全面考量,多方求证,克服主观臆造,确保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有效性,使各项具体的政策和措施真正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建立科学的民主决策机制,并使之制度化、法制化,克服主观随意,特别是公共决策,应进行广泛的民意调查,经过应有的公众听证程序,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广大民意。要以群众利益为重,突破个人认识与个人利益的局限,集思广益,克服主观武断,公平公正,依法行政,尤其要坚决杜绝强行违背群众意志、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

五、把握好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实行最广泛的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和参政、议政的权利,是全面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条件。

社会主义最广泛的民主,其实质是对无产阶级最广泛的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它不是超阶级的泛人类的民主。资产阶级宣扬的超阶级的抽象民主,其目的是为了掩盖阶级的对立,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对立,在资本主义社会,一切是以经济实力来说话,极少数的资产阶级掌握了国家经济支配权,国家的“话语权”自然也掌握在他们手里,他们口头上宣扬的民主,就好比是对穷人说“大家都可以去买飞机或去开银行”一样毫无意义。广大无产阶级只能为资产阶级出卖劳动力来生存,连基本的生存自由与权利都“捏在”其手里,还谈何民主权利!从表面上看似乎人人都是自由的、什么都是民主的,但由于经济上制约与压迫,广大的无产阶级(不含流氓无产者)根本就没有真正的自由与民主(当然,社会生活中一些共性的需求或某些没有根本利益冲突的方面存在着一定的“民主”),这种抽象的“泛民主”,其实质就是资产阶级极少数人的民主(如“三权分立”的宪政民主就是资产阶级统治集团内部的民主)。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的是对无产阶级最广泛的民主和对剥削阶级的专政,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由无产阶级掌握政权,是对广大无产阶级实行民主的政治保障,是向共产主义全民社会的过渡时期即社会主义阶段长期存在的必要政权形式。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全面实行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人民共同拥有了生产资料,人人都成了“有产者”,但又是无个人支配权的“无产者”。这时,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被消灭,已无实质意义的剥削者存在,无产阶级也就等同于全体人民,无产阶级专政也就等同于人民民主专政,但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仍是无产阶级专政,它不是超阶级的。“专政”本身就是指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或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和镇压,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及所有剥削阶级的统治和镇压,“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对象仍是一切剥削阶级和反社会主义的阶级敌人。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和平建设时期,虽然阶级斗争已不是主要的社会矛盾,但剥削思想和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激化,条件成熟时剥削势力还可能进行反扑和复辟,尤其在当前产生了新的剥削阶层的新的历史条件下,阶级斗争被激化的可能性更大了。特别是在西方势力抓紧对我“和平演变”与“颠覆”的情况下,更要加强对这一阶层的规范、引导和管理,防止他们被西方势力培植成颠覆社会主义的势力。因此,在社会结构和社会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阶级斗争具有了新特点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不能放松反“演变”反“颠覆”这根阶级斗争的弦,不能放弃无产阶级专政,要把握好民主与专政的关系,防止重蹈苏共的覆辙。否则,广大人民群众将可能陷入资本主义的经济奴役之中,重新被套上被剥削被压迫的新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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