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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了人家钥匙,给了人家不就完了呗(万松山)

2013-11-13 13:16 作者:你可曾记得我  | 1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拾了人家钥匙,给了人家不就完了呗

万松山

11月5日晚8时左右,笔者在解放路一公厕门前目睹了这样一件事:一20多岁的年轻人,追着公厕一男性工作人员喊:“你这是在敲诈!”

观察了一下事情发展,又打听了一下事情的经过,基本弄清了事情原委。

年轻人丢了钥匙。

正一筹末展时,公厕的工作人员给他家打来电话:说拾到了钥匙,要他来取。(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年轻人取钥匙前,为表示感谢,给买了水果。

然而,当两人见面后、该工作人员看了看年轻人手中的水果,不满地说:咋不给买几包烟?

年青人觉得对方要求过高。

于是吵起来。

工作人员坚决不给他钥匙。

众人,还有年轻人的家属,劝解走因愤怒欲动手的年轻人。

当年轻人被家属拉扯着回到家,又二次返回。

有人又挡住了他。

再一次劝说其要冷静,要合理合法地去处理这件事。

年轻人说“我报警了。”

挡他的人说:”对呀!你甚至还可以找他的领导”。

年轻人气消了。

……

年轻人走后,人们纷纷议论,说此事不那么简单,听那位工作人员讲,钥匙不是他拾的的,是别人拾的,买烟是拾主的意思。

公厕工作人员是怎么知道这位年轻人丢了钥匙?甚至还知道他家的电话号码?

但不管事情的详细经过究竟如何,几乎所有在场的人都说:拾了人家的钥匙,给了人家不就完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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