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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被“甩客”

2013-10-24 18:26 作者:陶山浪子  | 5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亲历被“甩客”

——高速客运有陷阱

以前,听常外出的邻居抱怨,回家途中,因为不是在走高速路的客运线上的起点到终点居住地的中途下车后,晚上被甩到高速路上,步行五六里路回家的遭遇。当时我还似信非信,但今年的第一个法定重阳“老人节”以后,我和老伴外出旅游,中途被甩在高速路上的艰难,结结实实地让我尝到了被愚弄、被侵犯、剥夺人身自由的愤慨。

我和老伴都已67岁,腿脚不利索,身体不好,国庆长假外出,人满为患,故我俩趁天气尚暖结伴外出,10月10日离家后,一路顺利,心情舒畅。

10月18日9时10分,我们乘上了江苏连云港至河南濮阳的直达班车。因为久慕山东曲阜市孔子的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我俩顺路去曲阜。下午1点多即到曲阜市南立交桥高速路交界处。此时,开车司机说在这里下车,有一路公交车进市。但我俩一看,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高速路基有六七层楼高,且来往车辆很多,高速路旁有一条窄窄的石阶,呈75度的坡度通到下方。我和老伴是近70岁的人了,且有腰腿痛病,即和司机理论,我说高速路上“甩客”有违法规而且危险,司机说我们知道不对,但没办法,中途下车只能在路上。我说为什么不在曲阜服务区或好走一点的地方停车?司机说那里有探头,要罚款的。万般无奈之下,我俩搀扶着,慢慢和其他几个乘客一起挪下陡坡。那几个人年轻,跳过一条沟去找车,我和老伴只好慢慢地走过庄稼地,到一村前,才走到一条公路上,拦了一台车,花30元钱,才走到市里。

听送我们到市里的孟繁东师傅说:“高速客运在这里‘甩客’,天天如此,很多慕名来曲阜的人,特别是前几天有一批从东北来的上了年纪的的人,下坡时出过事儿(脚崴伤),给曲阜、给高速客运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交通运输关系到人身安全,旅客卖了车站售出的票,即签了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客运部门有责任保证,把旅客安全正点地送到所去的车站,但我的亲历说明在全国的每一个车站中的口号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是说给人听的。现在人口交流流动很大,因此我呼吁有关部门关注高速“甩客”问题,该多关心关心民生了,交通部门该干点实事了。同时呼吁与我有同样遭遇的旅客向有关部门为自己维权,让他们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

撰稿人:河北省馆陶县旅客洪波

联系电话:

2013年10月22日病中写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3590644/

亲历被“甩客”的评论 (共 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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