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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6 14:25 作者:西季黄昏  | 7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你来到这个世界起,迷就伴随着你无处不在。男人迷恋女人,女人迷恋金钱,首饰和衣服。穷人迷恋富人,富人迷恋权贵,权贵迷恋二奶。不会唱歌的迷恋会唱歌的,不会演戏的迷恋会演戏的,不怎么会唱歌演戏的就拿脸蛋去迷惑不怎么听歌看戏但喜欢看脸蛋的...

别的单不表,这里单说一说歌迷影迷。我发现所谓歌迷影迷,大多不是迷恋歌曲影视的,而多数迷恋的是生产这个歌曲影视的那个男人或女人。

前几天我邮箱里来了一个漂流瓶,出于好奇,我打开看了看,他(她)好像自言自语地写下“我就爱XX的歌,他的声音就是天籁之音,我爱死他了”从名字上我确定XX应该是个男的,那我就能肯定发漂流瓶的这个人的性别了。我再一好奇,就上网搜了一下,打开他的歌曲,我得出一个结论:“他的声音确实是天籁之音。此曲只应天上有,留在人间净害人。”一个男的,声音弱得像个女人,假若他是个女人,那指不定能弱到何种程度,感情除了弱女子这个词语外还应该有个弱男子呀。我再再一好奇打开他的图片,不可否认,此人长得绝对漂亮,漂亮得像个女人,于是我就肯定了,这个女人迷恋的不是这个像女人的男人的歌,而是这个女人迷恋的是这个像女人的男人。于是我最后好奇了一次,给她回了个漂流瓶,顺便从自己的欣赏角度评价了这个像女人的男人和他的歌,结果收到了一堆臭骂的文字。庆幸的是,这个女的不在我身边,假若在我身边,从她回言的语气上我想她会毫不犹豫地把我给掐死。这就是迷出了武力。幸好我身边没见有这样的朋友,要不我情愿被她掐死。因为能和这样的迷交往那本身就是一种弱智。

以后想发动内战就容易了,找两个歌星,再挑拨一下,双方的众歌迷这不就打起来了,多找几个歌星那不就诸侯争霸 各居一方了。我想当年拉登要是从国际巨星发家的,再转而领导基地,那此等歌迷绝对终身忠诚。从宗教方面说,歌迷就是教徒,歌星就是教主,歌星伙同众歌迷就是一个教派。我想教主哪天一时兴起或一时性起想反党反国反人民就容易了,直接把教派改成邪教就成了。以前人们教孩子会说明星就是明亮的星星,以后就不行了,它的意义太多了。

我并不反对迷。只是我觉得太迷,就失了自我了,甚至到最后你都不知道何为迷和为何迷,那就彻底完了。所以说,不应该迷的时候就应该不迷。什么东西都要有个限度,过了就忘我了。忘我有两种人,天才和弱智。正常人都有两个限度,过了一个限度你就是天才,过了另一个限度就是弱智。

当然我也不会觉得跟着尼采高呼“打倒偶像”就是正确的,因为我也是迷,迷的不是创造某些歌的某些人,而是某些人的某些歌。某些人肯定有很多歌,但我迷的就只是某些人的某些歌,因为某些人的某些歌会让我怀念起某些人,当然某些人的很多歌可能很垃圾,但这并不影响我喜欢某些人的某些歌,因为我喜欢的只是那个某些歌,而不是像众歌迷那样喜欢的是唱某些歌的那个某些人。(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最后引用钱钟书的一个比喻:“假若你吃一个鸡蛋觉得很好吃,那为何非要去认识生这只鸡蛋的老母鸡呢?”而我要说:你如果喜爱一条狗崽,那又何必同时去爱上生这条狗崽的那只母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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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的评论 (共 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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