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讨伐中国城镇滥狗檄文》

2013-06-05 10:08 作者:白鸟群群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滥狗园里说滥狗,伶仃城里话伶仃”

我这人一般不愿管社会的事,一介书生,说不明白,但这辈子“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都经过了,独想不到有一天还得与狗斗,富于讽刺!荒谬绝伦!最近孤身一人搬到河北一开发区镇,想不到自己住的一个小小的居民小区到处是狗,竟然有几十条!其中还有大型犬包括狼狗和藏獒,闻业已扑伤多人,累了一天还得提防狗的威胁,而且养狗谁也不管更管不了(“没人管”——是我们生活中近年一“万怪千奇”)想到唐代诗人骆宾王写了一篇讨武则天书,1927年郭沫若写了一篇讨蒋檄文,我今天和平时代无功可建,就试写一“讨伐中国城镇滥狗檄文”吧(想到鲁迅一辈遭逢此类会写什么杂文),如下:

*

建国史上值得注意的三次城市“养犬泛滥”:

一,60年代政策:县级(含县)以上城镇严禁养犬(反思看这是非常正确的)今回看五、六、七十年代共30多年严厉禁养,对节约、防疫、公共卫生、纯净民风四项,均非常有益。60年代初县以上城镇严厉灭犬一次,此后肃清很久。

二,“文革”导致涣散至70年代初又蔓延,1974年左右大规模“剿灭”一次。(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三,1982年左右又次蔓延,此次取缔未净,埋下后患。

*

最近一次蔓延自90年代中期以来,规模最大,历时十几二十年,城镇大蔓延,估计数目几达数千万乃至上亿只(?)已给我国急趋高度城市化进程中“公共疫病”埋下重大隐患。

据卫生部门近年统计,死于“狂犬病”的患者每年均居传染病第一位,可见此问题之严重;还不算破坏民风、引发纠纷、影响团结、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

*

90年代后城镇犬类泛滥主因:

1,理念混淆。城市养犬对不对?是否对他人构成威胁?——这个简单问题由于长期“放纵”,已变成一个错综复杂问题(城市养犬观念混乱,是当下诸多“观念混乱”之一)

2, 法律缺位,法理不清。我们这些年法律越来越多,已经变成一个“法律大国”,但关于城镇养犬却没有一条鲜明法律。

3,物质上升“饱暖思淫欲”。城市多数饲养者为养狗玩不加节制,并无实际用途。

4,人际关系冷漠及恶化,蔑视无视他人产生(养猛犬加强对他人攻击性)。社会转型期产生的心理错位:异化变态,亲动物,远人类,等。

5,贫富悬殊加剧造成的负面影响。部分“暴富者”的坏榜样:包二奶、修祖坟、建豪宅、搞圈地、养宠物……

6,城市一些人居住空间的扩大(错误的加以利用,人、犬混居)

7,缺乏正确的舆论导向。什么是城镇有益的“宠物”?什么是有害和无益的动物?哪些是适合城市饲养哪些不适合?比如,几千年证明不会伤人的和平鸽、各类鸣禽、金鱼类等;而不是:毒蛇、恶蟒、乌龟、犬类、鳄鱼等。对给犬类造豪墓、披麻戴等丑恶现象,社会舆论要有基本的否定、抨击。

8,电视及媒体盲目介绍西方保护动物,甚至推出“宠物”大赛,不加分析,不加辩证,混淆保障人类与动物保护、私人权利与公共利益、城乡区别与国情区别等重大差异。

9,管理松懈,甚至瓦解。犬类伤人长期缺乏追究,熟视无睹(产生管理“盲区”)。

10 牟利性养犬,导致昂贵化商品化,缺乏及时的税收法规(甚至有的地方错误的将其列为“发展经济”手段)

11,孤独老人的急速增多,心理疾病的极速增加,其他孤独人群的急速增加(缺乏社会有组织的关及邻友关怀等等)

12,治安恶化的一部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防卫性用途( 还有其他)

*

今天的“治理办法”(已经晚了,但还勉可治理):

1、立法。凡数万人口以上城镇,一律禁养,树立正确法律,长期坚持(国家有基本法规,各地制定因地制宜的法规)

2、设立固定长期的专门管理与税收等机构:如派出所、城管、卫生防疫、税务、社区等。

3、数万人口以下的乡镇,必须具有本人家庭独立院落、充足空间等条件才可饲养,并保证其卫生、防疫、登记、安全检查等(保障不被虐待、杀害、及犬类伤人等)(民间动物保护组织可配合检查督导)

4、“治乱世需用重典”,城市治滥犬亦需“重典”。依据我国城市人口特别稠密、城市空间特别缺少、一旦“大规模疫病”在城市爆发特别危险的三个特殊国情,来构制长期治理思路。

5,加大城市“宠物”养殖成本。饲养、交易、规模贩运、大型养殖场、犬类诊所美容院墓地等应高额税收,列入奢侈品纳税范畴(客观上,对遏制“食狗肉”等不良习俗亦有帮助)

*

*

有呼:(城市禁养涉嫌)“虐待动物”!“违反动物保护法”!!

*

答:首先需弄清动物级别及分类?何为虐待及善待动物?保障人类与保护动物的伦理关系?

1, 动物有高级、中级、低级,人是最宝贵的动物,先保护人就是人道主义。在每年我国狂犬病死亡占传染病死亡第一位情况下,先保护人还是六畜?人。当保护人类的法规与保护动物法规相冲突时,保障人的法规优先。

2, 动物何种情况下需要人类保护?是人任性繁它?还是按照天然循序好?天然好(朱鹮、大熊猫、藏羚羊等珍稀类除外;必须饲养的鸡鸭猪等除外)

3, 城市由于楼房空间狭小,操作上只好强迫犬与人同居一套居室,等于终身囚禁,而扭转基因、阉割、性压抑、锁链及限制大小便等,不是伦理道德犯罪吗?(从佛理的善恶因果关系能说是做善事得善报吗?)

4, “始乱终弃”式的饲养,导致大量流浪猫狗滋扰城镇生活脏化环境,不构成对他人的侵犯??

*

问:为何西方可以养狗?而独不适合我国城市?

答:狗(犬类),前身都是狼,渔猎时代被人类驯服,作为护家狩猎放牧等用。进入农业社会用途及数目已极大缩小。进入工业社会已基本无用途。进入后工业科技时代,城镇养狗基本为劣习,浪费大量资源,“富养狗,穷养猫”(俗语),一条成年大型狗消耗食物约等于一个人,我国犬类的年平均消耗惊人(我个人估测,可能等于宁半个省或至少三分之一的农业资源?)

中国历史上养犬比西方消失得早,唐宋元的绘画表现城市养狗就稀少,唐诗宋词里更罕见,儒家治国从不鼓励城市养犬。概因我国文明进化早,这就是今天有的西方领导人还喜欢牵一条狗,而东方没有的原因。

*

我国有13亿人,世界上每约4至5个人中就有一个中国人,乃特别的“国中之国”“万国之华夏”,有特殊国情:人多,资源少,空间狭,城市挤在一起互为依存式生活(世界有的小国,还没有上海市人多!)所以法律必须建立在浩然大国庄严严格的基础上。

西方很多城市居民都有自己的单独住房及宅院,我国有多少人有?在城市里,你是“房主”?!你的房间是你自己的吗?你和邻居连墙壁都是“连体公用“的啊,要不你拆掉几块砖试试?引用小品演员黄宏的话:“拿个大锤使劲一敲就穿透到邻居那里去啦!“(大意)养狗,今已不是个小小的“私人问题”,而是大大的“公共问题”!

2003年“非典”爆发,为何在我国特别危险——一句话城市人口过密过稠!

*

网站、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要负起责任,引导正确观念,不随波逐流,为什么不将犬类近年每年伤人导致的“狂犬病”死亡率占到我国传染病死亡的第一位的残酷事实教育人们?为什么不做成电视专题披露?(反而做什么“我爱狗狗”的幼稚恶劣专题)为什么不将被犬类咬伤咬死、及不可治愈的狂犬病导致的痛苦揭示给青少年?为什么不把每年有那么多人被自己养的的爱犬咬伤的残酷现实告诉人们引以为戒(包括儿童)?一位医生告诉我狂犬病患者死亡前特别痛苦,连亲人都看不了。有一年我患病在北京通州的医院连续晚上打吊针,发现里急诊送来的病人中重伤流血分为三类:一是装修装潢房屋割断民工手指(过度装潢在道德及宗教层面应有罪孽),二是被犬类咬伤腿部,有的被大型犬咬得很重甚至伤及面部,三是酒后打架头部受伤。

*

城镇禁养不计入导盲犬等特殊需要。另,要用人与人的关爱,特别是集体与组织的关怀,来照顾关心孤寡病患老人,抑郁症人群,临时心理危困人群等。凡需要加强治安的地方,宜加强治安而不是允许养犬。数万人以下村庄中有独立院落(人、犬不同居与一套居室的)养否可自由。但要注册、课税、打疫苗。刑罚上犬类伤人应比照饲养者本人伤人罪处罚。草原山地沙漠等有需要地区可放宽规定。立法中有争议的乡镇,可“全民投票”议决(城市以社区为单位)。

*

各类公益组织、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医生、教师、作家艺术家、各类文化工作者等,及基层的工青妇组织及城镇社区,都应高度重视“转型期”出现的心理障碍及心理异化,给以疏导帮助,散发爱心;并城市要建设分布合理足够的文化休息娱乐场所等;引导正确有益健康文明休闲;解决中老年人的人生困难及心理问题等……。总之,努力重构人与人互助互爱型社会,而非人人“自私自保”型社会。

*

*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成龙代言的一条野生动物保护语。

“没有乱养,就没有虐待”!!——我代拟的一条“爱犬语”。

*

诗曰:

今日欢呼勇樊哙,

只缘妖獒又重来;

敢同恶犬争空间,

不向假狼让正理!

(樊哙:汉初刘邦手下大将,以善啖狗肉著名。只缘妖獒又重来:毛泽东诗词“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七律 和郭沫若同志》)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3444673/

《讨伐中国城镇滥狗檄文》的评论 (共 8 条)

  • 浅笔抒写
  • 剑客
  • 婉约
  • 着墨
  • 杨科
  • 吴弘毅
  • 姬雷锁
  • 雪儿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