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代笔还是个事吗?

2012-02-05 21:55 作者:行棋无悔  | 6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原来有个朋友,百分之八十用了人家的文字,只有百分之二十是自己写的文章,用自己的名义发表了,因为那篇文章的百分之八十的部分太能打动人心了,整篇文章点击量高高,此人虚荣心满满。我也很佩服他的文字功底了得,自愧不如。可是关起门来看的人多了,就有人看出了名堂,揭他的老底儿,指责其“抄袭”!并且拿出了那篇文字的网址。

于是网络大战开始。“抄袭”与否、“抄袭”如何认定、如何对待涉嫌抄袭的文字和其行为,就成了争论的焦点。虽然彼此都不是名人,都不在现实生活中相遇,都是在网络里相识的“好友”,吵起架来却也是很激烈的。我的态度很明确:向朋友们道歉:因为他辜负了朋友们的信任和关;删除文章;公开认错。如果没有诚恳的态度、实质的表现,这样的人不是我的朋友!我的团队将不能容忍他的存在!

于是,群崩溃,网站里乌烟瘴气。许多人选择沉默,退群了,闭紧自己的嘴巴,洁身自好;有些人基于莫名其妙的感情,不攻击那个人的错误行为,还为其摇旗呐喊,组团攻击我“里外不分”、“为他人的欺亲辱友张目”!还说什么“那么多事好做,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在小烂事上大做文章,是何居心!”好像做错了事的人是我了!

我险些因为那么多人的围攻沉沦下去。还好,我自信心还行,挺过来了,依靠许多支持我的人的继续支持,帮助我度过了那个难熬的季。我至今还认为:那个人文字水平还是比我强,但他的行为的确错了!他死不认错的态度还是很让我气愤难当!但彼此都勾掉了“好友”的地位,还有啥好说的?各自好自为之吧,他人的态度任何人都负责不了。

韩寒与方舟子“代笔之争”演绎了“网络口水战”,我曾经遭遇的言论再次出现,看着那些议论之词我就格外气恼。我就不明白了:什么叫“那么多事好做”,火上房子了,你还在漫谈周武郑王,你还真沉得住气!在这些人眼里,文字是不是自己写的都不是个事儿,谁也不在乎似的:自己的老婆别人随便睡,孩子是自己的就行!什么混帐逻辑!

朋友一篇文字被她好友的对象看上了,粘贴到了自己的空间当自己写的文字发表了,审查部门没说什么就放过关了。好友大为气恼,在群里抱怨:怎么会有如此不要脸的人呢?抄了人家的文字当自己的文字发表,也不言语一下,也不声明“转载”一下,这人怎么这样?我问她:你和她交流了吗?她说:人家不回应,装傻!我气坏了,又是这样的人!我举报她!必须道歉,删除文章!我向官方举报,还没有对应的项目!勉强举报了,人家用邮件回应了:那还是个事儿吗?(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抄袭人家文字的事情还不是个事儿?什么是事?虚假行为泛滥,人为作假成了风气,谁还尊重光荣的劳动行为?我再次写信谴责了官方,人家不再回应!此事不了了之。我就是没志气,有一点志气,的产品我一个不用,就为了官方对文字所有权的这种态度!

后来在群里听到有人揭发谁谁谁写作,他自己写的文字很少,都是扒人家的文字当作自己的文字卖钱。他的文字量很大,一天都是好几万字的规模,因为是扒人家的文字,他自己并不累!千字即使卖不到80,就是卖到千字5元,收入也不菲!我因此认输:如此下去,这些人的行为毁了“网络文学”的名声为期不远了!要不然人家看不起“网络文学”呢,有这样的人在,以这样的写作方式营生,网络文学怎么能让人尊敬?这样的明目张胆的“盗窃行为”没人打击,谁会尊重你这个网络文学作家?你的网络文学能卖上价钱,那才是遇见了鬼了呢!

以网络对待文字的态度,某位大学教授当面质疑方舟子“质疑行为”有意义与否。韩寒即使有人代笔了,那又算是个什么事儿呢?韩寒怎么就不敢承认呢?代笔是个多大的事吗?

韩寒的名气,谁都知道那是新浪包装出来的。韩寒太青涩,过名人生活过上瘾了,还不想出来了。人家一质疑,就驴唇不对马嘴的说错话,公开承认有人代笔怎么就那么难?起码那文章是自己的意思,自己有了草稿、腹稿,别人帮忙润色了,写出来了,又能怎么地?不说金庸的武侠小说,就说鲁迅先生的有些文章就有人代笔,而且都是名人,瞿秋白、冯峰都帮他写过文章,上面签的署名也是先生的署名,也并没有掩盖先生的伟名啊!“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毛主席在“八大”上做的开幕词据说就是他的秘书田家英写的,你能说毛主席不伟大吗?党代会上的报告都是领导人本人完成的吗?不是吧?那都是集体创作,然后由领导人读,代表中央的决策、中央的态度的!难道谁做的报告就得谁去写,别人写了就不行?

代笔还是个事吗?这就是和男人心底下的“处女情结”一样的纠结!看开了,什么都不是个事儿!

我还是那个想法,提倡“团队写作”机制:自己有了好的想法,大家帮着写出来,署名人担负责任就行了,别的因素就不要深究了。

这比“抄袭”好多了,因为抄来的东西都是人家的东西,没一件东西是自己的,那才可怜呢!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336776/

代笔还是个事吗?的评论 (共 6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