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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爱情!

2011-10-03 15:52 作者:木子三皮猪  | 11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她叫余后晴。

我从不想避讳我曾经上过很多人的事实,就如我从不避讳我在爱情上的失败。

我也不避讳我喜欢或者爱余后晴。

周围的同学可能在私下里觉得我是个花心的人,不然在大一的时候怎么和那么多的女生发生了故事呢?故事,就是有了联系,有了感情的来往吗?譬如我和赵玲,曾经约过会,谈过心,现在却是熟悉的陌生人。我甚至从如今这样子的关系得到了快感,悲剧的快感,我从小就喜欢这种感觉,亲手毁灭掉美好的事物,这会让我有种悲壮的情绪,而这种悲壮的情绪会让我全身心的浸入悲情之中,我会感到人生的悲凉况味。在一望无际的大沙漠里面,我一个人等待着死亡的悲凉,而我的身边有许多粉红色的玫瑰,香气袅袅。这很变态,的确很变态。

而现在,我是爱着余后晴的,我叫她晴子。

晴子皮肤黑黑的,但不暗淡,有光彩的黑色,给人一种温馨的健康肤色美。眼睛亮如最灿烂的星,眉毛细长而有弧度。这给人一种性格张扬飞舞的感觉。我爱她的眼睛,眉毛,皮肤,当然还有她男人的个性。(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她有男人的个性,说话总是硬硬的,如钢板。这是我的感觉。或许别人没有这个感觉。我与她在一起说话,我的心会很软很柔和,让她的话语给压迫的。“压迫”在这里不是贬义词。我喜欢这种压迫感,让我知道自己是个普通人的,不再那么飞扬跋扈的,不再那么自以为是的压迫感。我喜欢,我爱,我沉迷其中。

上学期我参加了学校里的小品大赛,晴子是我的演员,“我的演员”这四个字令我很舒服,很自豪。因为晴子是我的演员。她的表情特别丰富,特别的美,天然去雕饰的美。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发现这种美,因为没有人像我这样爱晴子。

去见习,就是去中学里听老师讲课。我们这些师范生做些笔记,向老师们学习教学的经验,为以后做老师打好基础。其实这样子就如一个快要结婚的人去看A片,为了结婚以后的快乐一样的没意思。

我们二百多人住进了留学生公寓,男人们住在五楼,女人们住进了四楼,晴子也是住进了四楼。

有一天在楼下,我看到了晴子,有雾蒙蒙的小在空中飘扬,我没有撑伞,在楼下邂逅了晴子。

我没有对她说话,当她主动给我打招呼的时候。我喜欢对自己爱的人,有种傲慢抑或高贵的表现;我不愿意她们看出我对她们的爱,因为我不想追她们,不想失败。

当时我匆匆的,恋恋不舍得就看了她一眼。就这一眼,她的整个形象就深深地镂进了我的心里,我的脑海里,我的身体里,我的渴望里。那是在清晨。随后的一整天,她的笑,她的眉眼,都让我神魂颠倒,不能进入书中。我想了她整整的一天。

晚上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情不自禁地给她发了一小段诗样的话,赞美她的美丽,告诉她我对她的痴迷。她却到了今天还没有给我一句回答。

我猜了很多她对我的印象,对我的感觉,对我的态度。我觉得她看不起我,嘲笑我,不认可我;因为我没有一官半职,我在社会活动学校活动方面是一个消极的人,我是一个偏激的人。这些都会让她不喜欢我,远离我,不,还有我的怪癖,我的好色,我的花心,虽然有些是假的,只是流言。

上个学期,我对她说过我喜欢她,她当场就回绝了,态度坚决得像块石头。当时我并没有气馁,觉得自己还是可以的。

而后就不是这个感觉了,我的情绪变的很快,比大气环流还要快,我因为一些小事情把自己搞的不平静了,低落的情绪让我自己认为我不行了。

晴子说她要嫁到她的故乡,青州,一个半岛,频临东海的一个旅游半岛。她爱她的父母和弟弟,她爱她的家乡,她给我说她想做一个初中老师,那样子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

上个学期,晴子应该是佩服过我的,因为我在政治课上做了一些风格迥异的演讲,让大家触动许多。尤其是晴子这样子的人,她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我能看到,从她的黑色眼睛里面,我能看到。

她让我给她推荐了邓小平的文集。我想这是这所大学里面唯一的女生去读《邓小平文集》。其实我自己并未有读过多少邓小平的东西,还有什么马克思也是如此。我的那篇演讲稿只是摘录些马克思的东西而已,忽悠人的。

这个学期的演讲课上,那个自以为演讲水平很高的女人在讲台上就揭穿了我:我是一个很会忽悠人的人。的确,我很会讲一些大道理,侃侃而谈,从我的话语里面,你觉得我的学识特别渊博,你会对我另眼相看。这样子你就是被我忽悠了。我生长在一个善于讲大道理的家庭,我的父亲,一个好逸恶劳却天生喜欢讲道理的人,给了我特别好的启蒙教育。我的母亲是一个高中生,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高中生,对《红楼》很有心得。如今我虽然是在大学里读了一年书了,却依然没有母亲对红楼的见解深刻,她也是特别会讲大道理。我想另外一个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我的国家有个党,对我教育的十几年,说的全是大道理,所以我的大道理是学到家了,已经是炉火纯青的地步了。

晴子,刚刚从高中那个闭塞的环境里面出来,看到了我这个话语狂人,一定敬佩过我。她好像也说过。

我却爱上了她,觉得她身上有股魔力似的。喜欢看她,偷偷地,在角落里瞟几眼,短短的几眼的印象就让我回忆几天。

我甚至还记得我第一次看到晴子的场景,第一次在海南看到了她。但我没有来海南之前,在朦朦胧胧的印象里,她就出现过。在看某一部小说的时候,她就出现过。在大街上,在超市里卖东西的时候,她就出现过。就像风一样,就像流星,一闪而过。

我第一次见到晴子的时候,军训,太阳很大,汗水从头顶流向脚跟,我看到了晴子。个子矮矮的,眼睛金亮金亮,没有太多的笑。

我想在那个时候,我就爱上她了,把她就偷偷的装进了心里,偷偷地,连当时的自己都没有觉察,就爱上了。无可救药的,不可挽回的,爱上了。

我给她写了一封看上去匪气特重的求爱信,我故意把一腔的烈火化作满纸的俏皮话,那封信我写了两个小时。就三张纸,写了两个小时,字体还那么大。

那次,虽然不是我第一次写求爱信,却比第一次还要紧张:手老是痉挛,发抖,冒汗。两个小时写了一千多字,笨死了的成绩。虽然看起来话语还是那么调皮,逻辑却是很混乱。

我的逻辑总是很混乱。这就如我对爱情的感觉一个样子。我觉得每一个女人都是很可爱,于是就爱上了每一个人。到我看到了晴子的眼睛,我又觉得晴子才是我的最爱,其他女生都化成空气,我一个都看不见了。

然后写了情书,没有考虑晴子曾经的拒绝,曾经的话语。就是写了情书。好像只要写了情书,爱情就会手到擒来。

从前,我也是这样子寻求爱情的。喜欢上了,爱上了,就挥笔写情书,从不衡量自己的分量,自己的资本。

我太不帅了,我不愿意说自己丑陋,毕竟我还是爱自己的。

我太不潇洒了,没有一掷千金的胸怀,一分钱都看进眼里。

我太不生活化了,就是像个神仙似的,每天讲些大道理。

晴子拒绝了我,很委婉,就如她的眉毛那样子的委婉,如水似的,打了太极拳。

在她的回信里,她给了我一个称号:“木子三皮猪”。后来,我就把这个称号变成了我的号的昵称,我的笔名,我的微博名字,甚至是自我介绍的噱头:“我爱猪,所以我就叫木子三皮猪”。在当众演讲的时候,我总是这样子介绍自己,引来许多的笑声,大家都认为我很可爱。

其实,我是爱晴子,才叫了“木子三皮猪”。

她还给我画了一幅肖像:大大的脑袋,大大的眼镜框挂在鼻梁上,背一长挎包,手拿一本书,笑笑的模样。我很喜欢这个肖像,就如我喜欢晴子一样。我把它珍藏了,拍了照片,传到网上做了我的网络形像。

在一个散文网上,我就是用这个名字和这个肖像搅起了一层层笔战浪潮,让很多人知道了“木子三皮猪”。

班里的一个女生还特别问我为什么叫这个名字,我告诉她我喜欢,我爱的女生送我的。她不信,我就说我觉得自己像头猪,她就说如果我是头猪她们是什么了,连猪都不如了啊。

大家都以为我的智商很高,他们被假象蒙蔽了,一个疯子骗子的智商而已。

暑假回家的路上,我在广州火车站给晴子发了一个短信,问她在哪里,她说她也在广州。

我特别的兴奋,我那个时候,觉得自己快要爆炸了,因为对晴子的爱,我的心里爆发了像原子弹爆炸一样威力的渴望——想见到晴子。就看一眼,若是能说几句话更好。看看她黑色的瞳孔里面的我,她飞扬飘逸的眉,她的笑。

我在车站里面开始狂奔,我寻找去她家乡的入站口。“青州!”“青州!”“青州!”在我的脑海里翻云覆雨。终于找到了,长长的看不到尽头的队伍里面人声嘈杂,我从队伍前头开始,我寻找,我查找,我搜索晴子的面容。一个个的面容从我眼睛里滑过,却没有晴子的那张令我不能呼吸的面容。

我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像一个寻找失散了女儿的父亲般焦急;我就把她当作了我的女儿,我要爱护她,给她爱,如大海一样的爱。

我找了好久,没有看到晴子,我想,是不是晴子不愿意看到我,躲起来了呢?我的心慢慢疼了起来,如刀绞一样子的难受。

而随后,收到了她在飞机场的短信,我的心如遇大赦,解放了,没有了痛。笑自己的傻。

暑假看青州电视台的节目,那里有台风,很是着急,发了短信,她说一切准备妥当,我的问候好像是多余的。

写了这么多,就是自己在演戏。我爱她,其实很简单的事儿。

我今天下午在路上碰到她却没有跟她说话,只是点了点头,就过去了。我认真的看了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对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表达,一点好感的表示都没有。就像看一棵草一样。

她不爱我,就如我不爱班里的其他女生一样,不爱就不想和她们交流,晴子不爱我,就不想和我交流,有交集。

就在几个小时前,两个吧,我邀请她出去玩,我是下了很大勇气去邀请她,她拒绝了。可能是真的有事情耽搁了,但是我更倾向于她不想和我在一起,这让我很心伤,当然我没有表现,我仍然笑着。

我善于伪装自己,把一切都埋藏在心里,把对人的不满和爱,把对物的不满,把对世界的不满;我做的就是付诸文字,发些不大不小的牢骚。

没有人了解我,所以我就被他人给定格化了我的外在表现。晴子对我也是这样子,没有改变了,永远不会改变了,我也不想去做些事情去改变了。

就这样子吧,慢慢地等到大学毕业,大家各奔东西,各奔前程,各走各的后,流水般过去多少年,再相见时,这爱化作一股淡淡的晨烟,一缕风吹来,便散去了,没有一点儿痕迹。我再也不会偷偷地把她来看了,那时候我就变成一个中年人了,富态的中年人,成功者或者平庸者的形象出现在大家面前。大大的肚腩,粗粗的脖子,光光的头顶。大家看到我,很解气:这家伙终于可以低下他那不可一世的头颅了,终于可以给我们说几句平常话了。

我想会的,我会是上面的形象,但不是现在,现在我还要保持我的冰冷,我的沉默,我的不可一世。因为我还年轻,我不是中年人,我的头发还有,肚子还没有变大。关键的是:我还相信着爱情。

我不愿意变成大众化的人,扔在人群里没有一点特异之处,就如一粒沙子落进大沙漠里面。如果我不成金子,就成为石头吧,反正不能与别人一样。我知道我的一生很短,很快就死了,不能走平常路,不然太对不起这唯一的生命了。

好了,我不会再去爱晴子了,我要试着,努力着不再爱她,不再爱她们。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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