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乏力的保护,艰难的监督

2011-05-19 22:29 作者:述聞  | 1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杜书文

近年来,在报刊、互联网上,频频出现实名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报道。有的危及生命安全,有的丧失性命、家破人亡。看后令人触目惊心。

为什么河北省反腐斗士郭光允因举报该省原人大主任程维高被开除党籍、劳教两年?

为什么河南省平顶山市吕静举报该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长河,遭李多次雇凶致其重伤,致其妻死亡?

为什么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干部李文娟实名举报本局领导违法违规行为遭到多次打击报复并被开除公职劳教1年?

为什么四川省武胜县工商局党组书记龚远明因实名举报县委书记孙南“腐败”问题而引发了砍断举报人龚远明脚筋、左耳,右脑致血肿的恶性事件?(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每年发生的对证人、举报人报复致残致死的案件,由每年不足500件,上升到现在的1200多件。这无疑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

这些被举报者为何如此猖狂?举报人又为何会遭此凶残的报复?很值得深度反思。

大量事实证明,一是实名举报缺乏有效保护,为打击报复者提供了靶子。二是一些上级信访部门,严重违法失职,有意无意地充当了打击迫害举报人的帮凶。人们想不通,国家法律为了保证举报的真实性,明文规定:举报实行实名制,否则不予立案。又严格规定,对于举报人的举报信不得转给被举报单位或涉案者本人。然而,规定归规定,“不得转”照样转了,善良的举报人,就这样被赤裸裸地暴露了出来。

举报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没有人敢公开反对,但事实已经告诉我们:“只要你敢举报,我就敢收拾你!”正如一些网民说的,现在一些垄断职能部门(政府、公安、法院等)已经被一张巨大的网所笼罩:关系网、亲情网、买官卖官网等织成了一个严密的保护屏障,他们以种种利益为扭带,上下勾结,互通信息,互通情报,互相串通,互相利用,互相保护。谁敢举报,我就让你身家性命难保,轻者工作上刁难、给你小鞋穿。重者打击报复,雇凶杀人,甚至把你投进监牢,让你把牢底座穿!郭光允、李文娟、龚远明、李乾东、吕静……等不都是这样的下场吗吗?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在美国律师协会举办的国际法治研讨会上表示:法治必须具备三大要素:一是政府必须受法律的制约,二是法律面前必须真正人人平等,三是法律必须承认每个人都有内在的精神追求,人性尊严与人道信念。他说:政府受法律制约是法治对政府最底线要求。在真正民主的社会,法治表现为:拥有独立的司法系统,自由媒体以及通过自由选举和政府部门分权原则对领导层进行制衡的机制。而我们缺乏和需要强化的正是这些。正因为缺少了这些,所以,我们对举报人的保护才显得那样软弱无力,被举报人才敢于那样地肆无忌惮。虽然我国刑法对打击报复人规定了惩罚的条款,但过于原则,操作性差,也比较抽象,缺乏明确的惩处机制和程序规范。因而,只能是纸上谈兵。对被举报人毫无震慑力。所以群众对于“立法”保护举报人呼声越来越高。要使举报人的鲜血不致白流,必须尽快制定出台“举报法”。并明确规定举报人应享受的一切权利。如:选择自由的举报方式、严密的人身财产保护机制,明确的奖励措施,对泄密者和实施打击报复者的严厉的制裁措施。只有把这一系列的措施,用法律的条文规定下来,并认真实行起来,一个真正民主与法治的局面才有可能出现。

西安市西门外潘家村小区10号楼4单元3层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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