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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着石头过河

2011-04-26 20:35 作者:韦其江  | 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如果你不幸死于车祸,那么你的家属除了能获得高昂的赔偿之外,或许还有义务捐献你的身体器官。听起来,有危言耸听、滑稽荒诞之嫌,但事出有因。

据悉,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有望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届时,居民在申领驾照时将对万一遇到车祸等意外情况死亡后,是否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以及捐献何种器官作出选择。(4月25日《重庆晚报》)

在建筑领域,素有“世界八大奇迹”的说法;同样在医学领域,也有“世界三大奇迹”的称谓。它们分别是“遗传、微创和移植”。众所周知,移植特指是器官移植,而器官移植的前提便是器官捐献。没有器官捐献的话,那么器官移植也无从谈起。

器官移植对我国来说,起步尚晚。时至今日,仍未出台一部关于器官捐献和器官移植的整套法律法规。仅有2007年3月21日国务院所颁布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其中并未具体涉及到相关捐赠体系和操作规范等各个事项,所以操作起来,东家长来西家短的,一直被人们所争论不休。

顾名思义,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可见器官捐献是一项具有高贵品质的特殊含义,它让生命得以延续,让希望得以重生。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器官捐献和器官移植的法律法规已相当成熟,民众对该项事业的认识亦深入人心。据卫生部黄洁夫副部长介绍,澳大利亚的驾照持有者约80%都愿意签署,在英国,这一比例约为45%。目前我国居民在境内申领驾照时尚无这一环节,处于零状态。其实,我国在器官移植技术领域已达到世界水平,目前临床移植工作依然面临着供体的严重不足。据统计,当前中国需要器官移植的病患每年约有150万人,但只有约1万人能够做上手术,供求比例高达1比150,绝大部分病患只能望尘莫及,哪怕你很有钱也不一定能找到合适的供体,可见我国在器官移植领域的市场潜力是何其庞大。记得不久前发生的湖南籍打工仔胡杰在山西临汾长良医院遭人强行取肾的卑劣事件,过后引起了卫生部的高度重视,更是将我国器官移植的种种弊病再次推向风口浪尖。

在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观里,“生要全身、死要全尸”的传统思想早已深入骨髓,这个同不久前全国部分地区“闹血荒”的消息有异曲同工之处,都面临着供体严重的不足。据《经·开宗明义章》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身体是父母给的,留有一副完整的身躯便是孝道的体现。同时,在国人的骨子里,无论是开车出门,还是动土搬家都得挑选一个黄道吉日,以免给家人带来霉运。庶民尚且罢了,更有一些地方官员不管是开会,还是搞检查之前,都得请“风水先生”掐指算算是否适宜办事,以免仕途不顺,官位不保,像此类“风水官员”的报道也是屡见报端。(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中国自有中国的国情,在捐献器官问题上,首先面临的难题就是对传统伦理观的冲击。申领驾照捐献器官的提法,国人自然便会联想到“不吉利”,暗示着会带来“厄运”。譬如,一个人到驾校申领驾照的时候,如果对方拿出一个“申领驾照捐献器官告知书”的话,无论出于个人意愿也好,还是强制实施也罢,一旦拿出该告知书,都会在人们的潜意识里暗示今后有发生车祸的可能性,这同中国的传统观念所格格不入。

其次,中国的医改,改过来,改过去。现如今,各种医患矛盾关系依然很突出,同器官移植一样,非一时半会就能起到立竿见影之效,这样更加大了捐献人的质疑。“我的器官会真正用到有需要的病人身上吗?”,“会不会被医院拿去搞器官买卖?”,“会不会流入黑市交易呢?等等质疑。缺乏公平、公正、公开的信息沟通机制以及各种暗箱操作,使“让器官飞一会儿”的非法交易一桩接一桩的上演。

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我国对“脑死亡”的判定仍然处于法律空白的尴尬地步。“脑死亡”的临床诊断标准和“器官移植”涉及立法、法律、伦理、医学等众多学科。没有相关政策法规作后盾,就算一些权威专家教授们也不敢轻易妄动。学医的人都知道,不出医疗事故尚安稳之,一旦出现个什么医疗故事,轻则赔钱丢饭碗,重则有牢狱之灾。青年华终耗尽,一切都将不复返,何其悲哉!

最后,器官捐献不仅涉及道德伦理层面,而且事关利益。今年两会期间卫生部黄杰夫副部长表示,我国正在制定措施对器官捐献者进行经济救助,包括减免医药费、子女上学费用的补偿等。寄希望于各种政策的落实,给器官捐赠者物质和精神上的慰籍,尊重每一个捐献者的尊严。

中国的公益事业无论哪一方面都同一些国家相距甚远。除了国民的整体公益意识性不高和传统道德观念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便是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公益事业的态度,也仅限于走走过场,更像是在完成上级交代的政治任务一样,未纳入到长期的统筹规划中去。国人其实需要的是引导,而不是误导。就像建立完整的慈善公益体系一样,将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步步推进,既然是推进,路途中少不了磕磕碰碰。总结过去,吸取经验,改革才会越来越好。

所以寄希望于捐献器官者身上,不但是政府的责任,国民的意识,更是整个社会的义务。

总之,对于器官捐献与申请驾照之间搭配的效果到底怎么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自会慢慢浮出水面。摸着石头过河,总比不过河好。

(2011-04-26于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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