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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遁者:阴婚

2018-05-11 18:27 作者:探索之子  | 9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我也看过类似的新闻,正好写过一篇这样的文章。分享给你。

阴婚

——灵遁者

“阴婚“顾名思义,就是死人之间的婚礼。与之类似的词汇,还有阴宅,阴曹地府等等词汇。有的地方也叫冥婚,说的是一个事情。

如果大人的世界,都和小孩一样纯真就不会有“阴婚”这个词。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第一次听到这个事情,就是非常不解的。同村有个伙伴死了,是个小女孩

根据我们陕北的习俗,小孩没有葬礼,但也是要挑日子埋葬的。那年正好是天,天热。所以就把死去的女孩,放在了桥洞下面。(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大人们聊天的时候说:“谁在哪守着,好几个人呢。”我就奇怪道:“为什么要守着呢?”

母亲说:“怕人偷。“ 我认为是母亲开玩笑,就说:”瞎说,死人还有谁会偷?“

母亲严厉道:“小孩不懂,别瞎问,别瞎说。”后来才知道,真的有偷尸体的。就是下了葬的死人,也还有被挖出来卖的。就是为了配阴婚。同村那个小女孩,我听说也配了阴魂,嫁给了一个17岁的小伙,据说是死于车祸。

我那时还在想:”几岁的孩子,怎么可以嫁给17岁的小伙呢。“现在回想,可是真纯真呢。

为死去的人,配婚。是活人的意愿,这是不争的事实。也就是说人们相信或者情感上愿意相信人死后还会“活”着。怕他孤单,怕他寂寞。更怕他成为孤魂野鬼,怪可怜的。

小孩看起来可笑,大人们对此却严肃。这就像是无声的讽刺。我们应该说是小孩无知呢?还是大人们无知呢?

古代更有甚者,大兴陪葬,残忍之至。现在新闻报道说陕北配阴魂的市场价格多达20多万一具尸体。很多人还以此为业,竟然偷尸体。更让人发指的是,有人竟然将精神障碍的女子杀死贩卖,此类案件颇多,竟然涉及多个省份。尤其以陕西,山西最为严重。

“阴婚”的阴字,很符合中国人的心理。阴与阳相对,阴为暗,阴为虚。阴婚也就是说不清道不明婚礼。人死如灯灭,却经常在世间出没,这是对阴婚最好的解释。不是世间有鬼,是我们心中有鬼。世间的鬼,不可怕。心间的鬼才可怕。

所以我经常听老人说:“活人都不怕,还怕鬼吗?”相信“蘸血馒头有药力”现在一定会被人笑。可是相信死去的人,喜欢娶比自己大10多岁的人,不可笑吗?

鲁迅先生去世已多年,没有从坟墓中跳出来,讽刺这件事。大概是世上无鬼的最好说明。

从另一个迷信的角度讲,活人可以将活人杀死,为死人配婚。不怕报应吗?老人们说:”活人都不怕,还怕鬼吗?“确实值得思量。人心被利驱,往往是可怕的。

我是自诩一个崇尚科学的人,也是一个尊重传统的人。老人们说:“看不见的东西,不一定没有。引力你能看见吗?可它存在啊。”我点头赞同。看不见的东西,不一定没有是对的。人死后的事情,乱力怪神的事情,确实值得深入研究。

但科学一定会这样解释,人活着是“能量”,以能量不灭原理来说,人死后依然以另一种形式存在,而不是活着。存在和活着是两个概念。一块石头存在,一个人活着,就是这样的区别。

而是否存在这样的情况,就是人死后,能量依然可以以人的另一种能量形式存在,值得研究。但一定不是鬼,神。原因无他,鬼和神是人们思想意识的两种“极端”。

可鬼神之说,由来已久,这就是传统。活着的人,依然怀念死去的人。并且以某种形式祭奠,怀念这是好的。

万法皆有度,过了这个度,就是错的,就是灾难。所以对待死去的人,我们还要理智。

和恨交织在一起,恐惧和安祥交织在一起,生和死自然也交织在一起。阴婚就是人们对恐惧和爱的极致体现吧。

摘自独立学者,诗人,作家,国学起名师灵遁者散文作品。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anwen/vxadrkqf.html

灵遁者:阴婚的评论 (共 9 条)

  • 雪儿
  • 飞翔的鹰耿彪
  • 轻风伴月
  • 紫燕之约
  • 襄阳游子
  • 淡了红颜
  • 吴勉翰
  • 亓方文
    亓方文 审核通过并说 “配阴魂的市场价格”是“阴婚”
  • 浪子狐
    浪子狐 审核通过并说 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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