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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的深思

2018-11-04 15:49 作者:陈宣章  | 7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对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的深思

陈宣章

因为许多事情,尤其是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大家热议国人素质、社会法律和社会道德。但是,网上更多的是议论“谁的责任”。我认为,应该更多地研究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的更深刻的原因,找出其发生的根源。

这里有四个层次:1.肇事女乘客。2.公交车司机。3.其余13名乘客。4.现今社会。

肇事女乘客刘某

这是坠江事件的起因。女乘客刘某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其目的地为壹号家居馆站。由于道路维修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行经壹号家居馆站。当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司机冉某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在此站下车”,刘某未下车。公交车继续行驶途中,刘某发现已过自己目的地站,要求下车,但该处无公交车站,司机冉某未停车。于是刘某上前指责冉某;冉某多次转头与刘某解释、争吵,双方争执逐步升级,并出现相互攻击性的语言。刘某右手持手机击打司机右侧头部,司机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侧身挥拳击中刘某颈部。随后,刘某再次用手机击打司机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挡并抓住刘某右上臂。冉某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时速51公里),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道路中心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时速58公里)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现在,女乘客刘某被万夫所指,这种舆论现象成为一个道德准则,谁都不愿去做那个女乘客。然而现实生活中,类似的事件、类似的人物还少吗? 如果女乘客刘某能预见五分钟后的坠江悲剧,她断然不敢拿自己性命去胡闹。问题是,刘某坐过了站,首要想到的就是:自己要多走路或另外付钱再坐返程公交。为了她一个人利益,她无理要求司机中途停车。她脑海中绝不会想到车上其他人的利益,也绝不会想到中途停车是交通法规绝不允许的,司机绝不会迁就,交警绝不会放任。但是她却从无理要求上升为动手打人、干扰驾驶,甚至强行急打方向,造成公交车最终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事情发生了,但是这种自私自利,不顾社会秩序,危及他人生命的行为,在我们社会中实在是太多了。如果每一件事情都去具体分析“谁的责任”、“谁的素质”、“法律条文”、“道德规范”等等,却不去寻找深层次的共同根源,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也有媒体有的说,女乘客刘某这是更年期综合征的结果。这完全是胡说八道!

1978年起,媒体上对人们灌输一种现代“理性”:“人都是自私的,人都是经济人,都追求个人(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人们被灌输的这种市场经济鼻祖亚当•斯密“理性的经济人假设”,所要解构的对象恰恰不是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所要树立的是市场和资本。于是,“人间正道私有化”,一场轰轰烈烈的“化公为私”的运动伴随这种“现代理性”营造的氛围在整个社会铺陈开来。“贫穷可耻、致富光荣”,“笑贫不笑娼”早已成不公开于台面的口号,甚至有人提出:“谁发家谁光荣,谁挨穷谁狗熊!”更为荒唐的是,竟然有警察答复群众举报“暗娼拉外国人客”:“通奸是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

许多人在这场“化公为私”的运动中赚得盆满钵满;下层相互倾轧、相互伤害,只为争个“人上人”,哪会管这个社会怎么了?公家的财产去哪里了(术语叫“国有资产流失”)?混得差者只能怪命运不好,怪没有一个好,怪自己没本事……祥林嫂般地自怨自艾。还有那些国有资产的高管,国企成为他们的提钞机,国企巨额亏损,他们却富得流油。

1978年起,所制订的法律基础也根据这种“现代理性”,原则就是保护生产资料私有制,保护个人的私有权利。于是,拜金主义泛滥,个人主义至上。根据法律,还产生了“合法贪墨”,不少落马的贪官污吏,判刑时必须去除这些“合法贪墨”。

如果说“道德”、“素质”,难道还有比那些贪官污吏更为恶劣的吗?不但贪墨几千万、几亿甚至更为巨额,还有成为黑社会保护伞、后台老板的公安局长。那个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据财新报道有“3个100”:100多套房、100多个关系人、100多位情人,其中几十位来自华融内部,此外甚至也不乏家喻户晓的女明星。众所周知,赖小民家还被抄出近3亿现金。现今社会上各种子公司里,情妇们成为高管、董事长、总经理的例子比比皆是……相比之下,女乘客刘某的个人主义又算什么?

公交车司机冉某

公交坠江悲剧是万分之一的小概率事件;乘客与公交司机肢体冲突可能是千分之一的小概率事件;乘客与司机发生争吵却是百分之一的常见事件。对于公交司机冉某来讲,中途停车属于违规,也有交通风险,是对全车乘客的不负责任。

对司机冉某事发前几日生活轨迹调查,其行为无异常。事发前一晚,冉某与父母一起用晚餐,未饮酒,21时许回自己房间,精神情况正常。事发时天气晴朗,事发路段平整,无坑洼及障碍物,行车视线良好。车辆打捞上岸后,经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事发前车辆灯光信号、转向及制动有效,传动及行驶系统技术状况正常,排除因故障导致车辆失控的因素。

在车辆上桥后,发生女乘客刘某从争吵上升为两次持手机进行人身攻击。根据交通法规,车辆不准在桥上停车,正在驾驶的司机冉某只能一边驾车一边回应刘某攻击。于是出现冉某的“还击及抓扯行为”;而最终造成公交车坠江的直接原因是女乘客刘某“强行急打方向”。所以,在公交车坠江的责任上,女乘客刘某是主要责任人,司机冉某是次要责任人。如果不在桥上,司机可以停车由交警来处理,也就不会发生坠江。

现今社会上,“经济人理性”在不断地塑造这种个体,于是我们就见到“乘客与司机发生争吵却是百分之一的常见事件”。这种“理性”的“经济人”不在公交车上为了一己之私侵害其他人利益,也会在菜肴中加地沟油,或在蔬菜水果里下超量农药,或在疫苗里造假,或在检测在虚报数据……“让世界充满”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里成为一句空洞口号。

于是,一个人人争利、相互下毒、相互伤害的社会就形成了。曾经人人是“雷锋”的社会,演变结果是“雷锋”成稀缺资源,要靠一年一度“学雷锋日”进行装点。也有一些“学雷锋日”,暗中却是有偿服务。就像许多志愿者暗中实际上是有偿服务一样。而且,在这个社会里当“雷锋”也有风险,“扶不扶”成街头巷尾热议话题。哪怕是个例,也足以让“见义勇为”者心生畏惧。

其余13名乘客

据新闻报道,公交车坠江前,女乘客刘某与司机冉某从争吵上升为肢体冲突的过程,整整持续了五分钟!当刘某与司机冉某发生激烈冲突时,没有一名乘客站出来制止刘某,都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然而当悲剧发生时,危及到的却是车上每一个人的生命

如果不是后来发生坠江事件,换成我们坐在当时的公交车上,又会有几个人愿意站出来化解冲突,替司机解围?车上的13名乘客,不过是按照我们现今社会的“理性”行事。有一句话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有一句话叫“与我何干?”有人问:“冷漠和麻木是当代人骨子里的东西吗?”

公交乘客与司机争吵、甚至冲突的事件,人们已司空见惯。有一个逻辑:重庆公交坠江惨案只是14名乘客与公交司机的私事?这个逻辑谁都不敢、也不愿展开。然而,这个逻辑却早已深植于我们现今社会。社会病了,人心才变坏。我们需要的不仅是对症下药,还要对因治疗。头痛治头,脚痛治脚,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现今社会

现今社会,让每个人最关心的是自己个人利益。许多管理条例,为不法者提供方便。还有,社会上形成了“讲理者怕不讲理者,不讲理者怕拳头硬者,拳头硬者怕不要命者”。所以,有理者成为弱势群体。再加上权势者(尤其是既得利益集团)的为非作歹,上梁不正下梁歪,所以,假冒伪劣、碰瓷诈骗、吸毒贩毒、暴利走私、卖淫暗娼……泛滥。

举一个例:按照国家相关工商管理条例,北京协和医院不能独享“协和”二字,只能以“北京协和医院”六个字为注册商标。因此,全国竟然早就有一千多家“协和医院”。同样,“同济”、“华山”、“复旦大学附属医院”等等知名医院也长期遭遇“傍名牌”困扰。这些“山寨亲戚”不仅有公立医院,更多的是民营医疗机构。

记者调查,一些“傍名牌”的“协和医院”收费竟比一般医院贵6倍,而且其中存在许多欺诈病人、狠宰病人、编造疾病、诱导医疗,甚至冒名无资质人员非法行医等等违法现象。记者检索发现:各地“协和医院”数量增长很快,从9月19日至10月18日,一个月中,各地“协和医院”数量从1667家增长到1729家。

更为荒唐的是:定州协和医院门诊大厅高调标识自己是“全国协和品牌连锁医院”,这样,他们就成了“协和系”,而且在地图上方用硕大的字写着“相信品牌的力量”。其实,除了北京协和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武汉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与“协和”有历史渊源,其余的“协和医院”与北京协和医院没有任何关系。北京协和医院在国内没有任何挂靠、合作、协作关系。那么多协和医院的“傍名牌”基本出于经济利益。于是,这些著名医院成为“傍名牌”的重灾区。当然,最终最倒霉的还是病人。

再举一例:上面规定“宫斗剧不准在电视台播出”,查一查有多少电视台用各种名堂在播出宫斗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经济利益,什么事情不敢干?国人素质、社会法律和社会道德,只是口头的高调而已。

一个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各方面的表现,背后的思维逻辑千差万别。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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