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造假,古已有之

2018-04-20 16:03 作者:陈宣章  | 6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造假,古已有之

陈宣章

今人痛恨造假,对奸商、欺诈恨之入骨。其实,造假古已有之,非自今日始。

一.造假最集中的领域是古玩和文玩,历史悠久。被造假的东西一定是好东西,一定有利可图,否则谁还去造假?既有造假,必然有打假。东施摹仿西施“蹙眉捧心”,令人厌恶,因为她摹仿错了地方。由于打假,造假的技术、手段越来越高,真假难辨,以假乱真。后来就有了一个新词:高仿(《现代汉语词典》、《辞海》尚未收录)。1994年,洛阳邙山有人造假一批魏晋陶俑,在北京古玩市场出售时,引起故宫文物专家重视,以为出土文物,以巨款收购,并组成专家组去洛阳追查相关责任。后来亲眼看了造假过程,还称赞仿制手段高超。

如今高仿的青铜器、寿山石、紫砂壶、商彝周鼎、徽墨歙砚、古籍碑帖、名人字画、清三代青花瓷充斥市场,连鉴伪识赝的行家也打眼。为什么古玩水货如此多?收藏热经媒体推波助澜,收藏队伍暴涨,都想趁机暴富。但是真东西哪里有这么多?于是形成了造假贩假专业户,衍生了“造假业”、“鉴赏业”。而且两业常常相互勾结。《古玩指南》、《古董辨疑》等是副产品,连电视“鉴宝栏目”也是副产品。当然,“造假业”也有功劳:许多古董的失传工艺,竟然被他们反复试验摸索,硬是复活了。例如:宋代汝官窑的天青釉早已失传,汝州陶瓷工艺师朱文立经过反复研究,终于烧制出可与宋代汝官瓷比美的汝官瓷天青釉。就像小偷的猖獗拉动制锁业、保险柜保险箱、防盗门防盗窗、报警器、门房、保安公司等行业一样。

再者,许多东西常常不因使用价值,而是为了“炫耀价值”。另外,许多古董的原件可能早就失传,而它的仿制品流传于世,对于学术研究还是有价值的。例如:岳飞手书的《出师表》,有人认为是后世托伪,但书法俊美得到后世认可。南阳武侯祠、成都武侯祠、杭州岳王庙、汤阴岳庙、三原城隍庙等皆有这《出师表》刻石,究竟是否托伪倒并不重要了。(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还有,许多名家就是从高仿起家的,例如:张大千起先便是作伪高手,究竟仿了多少石涛的画,他自己也说不清。《张大千全传》作者李永翘和张大千许多同门弟子都不否认。据传,张大千仿的“假石涛”画,拍价比真石涛画还高,著名画家陈半丁都被懵住过。艺术水平高低,有时与作者名气并不一致。人的需求常常不是为了艺术,而是为了名气。、

东晋时,康昕高仿王羲之书法,连他儿子王献之也辨认不出。宋徽宗仿制一大批商代青铜兵器,乐此不疲……其实,古玩和文玩承载民族文化,时代风貌,它的价值并非金钱可衡量的。问题是,许多人却只会用金钱去衡量,暴利令人铤而走险。《清明上河图》自张择端献给宋徽宗后,曾被无数收藏家和鉴赏家收藏,也是后世帝王权贵巧取豪夺的目标,经宋、元、明、清四朝,四次进入宫廷,四次被盗出宫,又一次次神秘失踪。无数胆大妄为的江洋大盗,拼上身家性命要占有它。这就是古董行里的文化传承与江湖险恶。

古玩和文玩造假,这是有钱人上当,与广大的百姓无关。

二.食品造假人命关天,广大百姓苦不堪言,既痛恨又无可奈何。谁都不想被骗,尤其是食品,更是如此。假冒食品案例,古今中外随处可见。我们熟知的地沟油、口水油、毒奶粉、注水肉、掺假羊肉卷……还有农药、化肥污染,乱用食品添加剂,塑化剂……争议最大的转基因食品,也是造假的领域。

不管你是支持或反对转基因食品,这几点应该有共识:1.选择食品是人身自由。那些支持转基因食品者,应该让他们享受“价廉物美”的转基因食品者;那些反对转基因食品者,应该让他们选择非转基因食品。2.对于那些鼓吹转基因食品,自己又不吃者,不但要道义上谴责,还应该追查幕后交易,进行法律追责。3.对于打着非转基因食品名义,实际是转基因食品的奸商,必须严厉打击。4.对于奸商的保护伞,尤其是食品监管部门的保护伞,必须从严法办。5.国家应该及时发布食品标准,严厉监管,使百姓安心。

餐桌上的各种谎言,制作及贩卖假冒伪劣食品,绝对不是新鲜个案。食品安全的监管,误区和盲区在哪里?食品安全犯罪具有链条性、团伙性等特点,而造假的成本太低,以致造假泛滥成灾。对犯罪分子入重典,还要对监管部门问责到位。2013年报道:“两年有2088个人因为食品安全的问题被判了刑。”但是对相应的监管部门又是怎么对待的呢?1994年制定的《食品安全法》要不要修订?造假食品的受害者维权难,又怎么解决?最难的问题是,执法者和被执法者常常搅合在一起,逃不过时轻罚过关,掩人耳目。违法者更加胆大包天。

三.古代也打假。北宋末年与明代万历年间假货猖獗,宋•王应麟《困学纪闻》、明•张应俞《杜骗新书》、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均有阐述,例如:鸡塞沙,鹅、羊吹气,鱼肉注水,酒掺水,假盆花等。“今市中货物奸伪,无过于汴京。”清朝奸商也不少,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就记录数次上当受骗真事,有兴趣者可看《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七《姑妄听之•三》。

对于假货,自周朝起就有打假的立法。《礼记•王制》:“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用器不中度,不粥于市;兵车不中度,不粥于市“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奸色乱正色,不粥于事。”“禽兽鱼鳖不中杀,不粥于市。”汉朝法规,因腐坏等因素致食物中毒,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肇事者及相关官员。《唐律疏议》:“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盗而食者,不坐。”唐朝规定:1.销售假食品、药品致人生病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销售假食品、药品致人死亡,商家将被判处死刑(绞刑);3.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假食品、药品而死亡,食品所有者要按过失杀人罪论处。宋朝更高一筹,行业协会协助打击“有毒食、药品”,而且对食、药品掺假、以次充好的假食、药品承担责任。经营者还“连坐”,行业出事,行业协会会长要承担后果。王安石颁布《市易法》,规定药品专卖,不允许任何人私自制作和经营任何药品。皇帝下诏,制造假药,伪造处方和官印,依“伪造条例”法办,以防止商人制造贩卖假药劣药。明清时期对食、药品安全,法规更严谨,对违法商贩依情节轻重,比照杀人、伤人等罪处理,不乏被斩首者。

《唐律疏议》规定,“诸造器用之物及绢布之属,有行滥,短狭而卖者,各杖八十”。《唐律疏议》有“三天内退货”制度。“只要消费者在购买时立有合约,买回后三天内发现问题的,都可以找卖方退货;卖方不退的,可以向官府举报,由官府强令卖方退换,并‘笞四十’,也就是抽卖方四十鞭子。”宋代开始防伪验证。明清时期,慢慢形成商标。

四.学术造假:五代•沈汾《续仙传》记载,南唐道士谭峭撰写《化书》,被宰相齐丘据为已有,改名《齐丘子》。此事被学术大师陈抟揭穿。

近年来,全国多所高校、研究机构相继卷入学术造假事件。国内存在类似事件的高校与机构绝不仅仅只有这些,关于学术腐败、项目造假、论文抄袭等的举报和揭露不胜枚举。例如:2006年1月17日,中国首款自主知识产权高端DSP芯片“汉芯一号”发明人、原上海交大微电子学院院长陈进被爆弄虚作假,将从美国进口的芯片加上汉芯字样标志,骗取国家上亿元无偿拨款。2009年3月,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被爆剽窃论文。浙大共核查贺海波及其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9篇。2009年4月,上海大学教授、博导陈湛匀因两篇论文存在抄袭现象被通报,被学校免除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撤销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一职。2009年4月,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血液病专家陆道培开发布会指认弟子、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血液病研究所所长黄晓军,存在剽窃、造假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方舟子指出,其它国家学术不端行为往往只局限于学术界,但中国学术领域腐败行为却与其它领域(特别是政治、经济领域)的腐败行为紧密结合。1.官本位体制使科研、教育机构变成官场一部分,研究职务、头衔都有行政级别,名为学者,实为“学官”,因此,官场腐败必然会导致学术腐败,也必然要包庇学术腐败。

五.官员简历造假:《儒林外史》中,范进一出场就坦承:童生20岁应考,如今考过20余次;童生册上写的是30岁,实年54岁。其岳父胡屠户说他是“烂忠厚没用的人”。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官年》:“三十年来士大夫履历,例减年岁,甚或减至十余年,即同人宴会,亦无以真年告人者,可谓薄俗。”

当前,年轻化、高学历化成为各级部门选拔任命党政干部的引领趋势,一定程度上成为官员简历造假的利益驱动。更为重要的是,程序缺乏规范,把关机制不严,使得那些“驴唇不对马嘴”的简历,公然在有关部门眼皮底下蒙混过关,提拔照常、升迁依旧。例如:1.山西临县安家庄乡党委书记曹莉“15岁即参加工作,获大学本科学历。”2.石家庄骗官书记王亚丽“12岁参军,而且还成为一家大型军医院的药剂师”。3.原临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沈庆华“13岁参军,15岁入党”。4.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13岁参军,刚满16岁就入党。”……百度上搜索“官员年龄造假”竟然有220多万条。

现代版“官场现形记”背后:“你要知识化我就知识”,于是这些官员学历不是研究生就是博士生;“你要年轻化我就年轻”,这些官员“越活越年轻”,年龄越来越小。

官员年龄造假的根源是恋权,因为权力能带来利益。法律上,官员履历造假严重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的已涉嫌“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问题是,组织部门是如何把关的?东窗事发后,为什么“轻轻放下”?

六.科考造假:千年科考史上,有哪些惊人的科考舞弊案件?当政者又是怎么处理的?

1.清•嘉庆三年(1798),湖南乡试第一名傅晋贤用1200两银子买通考场工作人员樊顺承,用彭珴试卷中解元。被揭露后,傅晋贤提出,愿意帮彭珴捐个知县。真相大白后,傅晋贤、樊顺承等人被处死。

2.南宋宰相秦桧“帮助”下,已当官的儿子秦熺在省试中被录取为第一名。按宋代科举规定,现任官员不能录为状元,秦桧对高宗说:“我的儿子千万不能坏了朝廷的规矩,斗胆请求您,把秦熺定第二名吧!”秦桧希望孙子秦埙将来当状元,就买通省试主考官陈之茂“一定把秦埙录取为第一名”。偏偏考生中有一个大诗人陆游,陈之茂只能把陆游定为第一名,秦埙第二名。秦桧派人搜集陆游的资料,用“陆游坚决抗金、收复中原的言论不符合朝廷主张”,排挤掉陆游。秦埙作为省试第一名,殿试时遇到秦熺一样的问题。秦桧让心腹上奏皇帝,取消现任官员不能录为状元的规定。高宗没有表态,把秦埙定为了第三名(探花)。

3.明•洪武三十年会试,正副主考官刘三吾、白信蹈录取52名考生,全部是南方人。引起大规模抗议示威。朝中北方大臣也不满。朱元璋又录取一榜进士,全部是北方人。并对会试考官和调查组成员大开杀戒,11名高官被凌迟处死,85岁的翰林院学士刘三吾被流放三千里。这年两次殿试,又称为“南北榜案”。

4.明•弘治十二年(1499年)殿试,江南大才子唐伯虎被认为是第一名的热门人选。会试后,有举报唐伯虎和徐经向副主考官程敏政买考题。《宗实录》对整个事件过程记载很详细,程敏政、唐寅、徐经虽受处罚,却都不是由于作弊,而是证据不足却另定别罪。三月时,在严刑逼供下,徐经“自言敏政尝受其金币”;到六月时,复拷问徐经,他又“谓来京之时慕敏政学问,以币求从学,间讲及三场题可出者;经因与唐寅拟作文字,致扬之外”,徐经的供词都不离一个“钱”字。也就是说,程敏政是收徐经、唐寅的钱了,程最后被定罪也正是“临财苟得,不避嫌疑”。到底唐寅作弊没有,无从得知,但唐寅在考前用金币向程敏政乞文却是事实。

5.清末,张謇“冒籍”报考科举,被揭发后,差点被判刑,家里也因为这件事负债累累,几乎倾家荡产。

科考造假有几种方式:1.冒名替考。2.冒名中举。3.泄题买题。4.考场作弊。5.监考官员作怪。随着科学发展,科考造假手段越来越“高明”。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考于6月8日下午结束。考试期间,河南采取多项措施严防高考违规违纪,查出抄袭考生31人,替考考生25人,携带通讯工具考生24人。

也有官员,孩子高考名落孙山,却利用职权把孩子塞进研究生班;也有让秘书代考代读研究生的;名人用“名”入高校;富人用钱入高校……这种社会现象必须综合治理。只要生产资料私有制存在,造假很难杜绝。2018.4.20.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anwen/vhisrkqf.html

造假,古已有之的评论 (共 6 条)

  • 雪儿
  • 草木白雪(李淑芳)
  • 心静如水
  • 淡了红颜
  • 襄阳游子
  • 浪子狐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